“互联网+”背景下农庄风险及应对措施

    陈志雄

    摘要:农业现代化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必经之路。通过对长乐飞思农庄与互联网经营模式的考察研究,发现存在发展规划不完善、融资渠道不健全且存在风险、技术风险等问题,并认为要建立和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营规划机制,拓展融资渠道,健全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技术安全建设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才能更好地分享“互联网+”所营造的美好愿景。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飞思农庄;风险;措施

    我国农业的发展历程源远流长,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技的发展,目前我国的工业、信息、城镇、农业等正处于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互联网与农业融合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制定并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是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是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弯道超车的好机会。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建设现代化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当前应尽快解决的燃眉之急是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仰赖资源消耗的传统农业,转变为以品质、效益、数量并重的新型农业,走产能高效率、产品质量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此形势下,长乐飞思农庄将互联网的创新技术融入农业生产、销售的各环节,加快农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互联网与传统农业的发展,其经验值得我们分析研究并加以借鉴。

    1 长乐飞思农庄的发展概况

    福建飞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飞思农庄)是一家致力于有机蔬菜种植生产销售的专业化公司。目前飞思农庄在国家级生态村长乐猴屿的基地占地约700亩,主要以有机农业为基础,提供有机天然健康产品,产品品类涵盖蔬菜瓜果、有机米等,实现从田园到餐桌的会员制专享配送,为顾客提供安全、生态、健康、可靠的农产品。飞思农庄以自律和诚信,成为2015年全国首届青年运动会餐厅蔬菜沙拉用菜的唯一指定供应基地,并获得优秀服务单位的称号。并且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等学院共同协作研究,与农科院成立了科企联合创新中心,已成为福建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基地。

    2 长乐飞思农庄的经营模式

    长乐飞思农庄的组织结构是小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阶段。飞思农庄坚持以诚信服务为本、改革创新、寻求超越、集体协作的核心价值观,首倡低碳环保、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立足农业,以农业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农业产品电子商务等平台为依托,特色农产品的精细加工包装,采用严格的全程冷链物流管理技术,实现从田园到餐桌的配送。除此之外,还通过生态发展、休闲旅游以及社区支持来发展经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生态、健康、可靠的农产品。

    飞思农庄本着一份坚信并珍爱生命的豪情以及对广阔无垠的土地、淳朴自然的农民的情有独钟,倡导有机事业,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目前正致力于打造一座现代都市智慧型的高端生态农庄。农庄将依托农业信息化技术,促进农业生产链的标准化,注重农业教育的大力培训,实现农业在资源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等枢纽及时获取信息和传递数据,以确保生产前期能够制定合理的计划而提升资源使用率;生产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而提升产能,实现成本节约、效率倍增的效果;生产后期及时保证流通顺畅并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时监管。农庄还将引进日本、以色列有机种植和管理技术,保证土壤改良、苗种选育、有机肥研制、种植流程、产品包装、质量检测等每个环节均会有严格管理和把控。同时,农庄以有机农业为基础,发展精品花卉、生态旅游,提升都市休闲生活品质,成为一座淳朴、自然、温馨、又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农庄,不仅让参观者体验有机蔬菜的种植过程,更能够提供一个感受英式庄园文化的氛围,让国人不出国门,就会感觉仿佛置身于一座舒适悠闲的美式农庄。

    3“互联网十农业”对农庄的推动作用

    互联网作为一种虚拟载体、网络T具和高新科技,已全面渗透到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深刻影响了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进程,推动飞思农庄的建设与发展。

    3.1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营销成本,促进农庄的规范化生产

    以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为技术进步的突破口,整合利用土地、劳动和资金等生产要素,从产前、产中和售后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农庄的标准化生产。农庄应运用互联网技术从生产与销售各环节中改造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使农业实现自动化、科技化,改造创新,降低成本,最终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例如农庄在生产过程中可引进先进的网络技术,给温室大棚安设自动灌溉器、温度调节器、摄像记录仪等基础设施,这样不仅简便快速,还能及时解决农产品的品质问题与安全问题,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

    3.2 扩展营销渠道,树立服务质量优、产品质量优的品牌形象

    相对于传统农产品的宣传与营销渠道,利用互联网技术能拓展并创新新渠道,极大地降低了营销成本。利用QQ、微博、微信等互联网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免费资源,與消费者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从而加快农庄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应的网络渠道,让顾客能随时随地咨询我们农庄的产品以及能提供相应的意见与建议,对我们加以监督。不断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并改进农产品的质量,以消费者满意为第一服务中心,树立安全健康、服务质量有保证的品牌形象。

    3.3 改善金融环境,拓展融资渠道以及运作模式高效率化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下,借贷双方可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相关资料的查询分析之后决定是否完成交易,没有中间商介入,无垄断利润。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有效地打破空间的阻隔,运用网络渠道申请贷款,这样不仅能降低营销成本,改善融资环境,还能促进金融服务运作方面达到最佳效率。

    4 “互联网十农业”模式下飞思农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 “互联网+农业”模式下发展规划不完善

    目前,长乐飞思农庄整体互联网经营模式较为不完善。尽管飞思农庄的农产品质量优良,但农产品的国内知名度与影响力仍然较低,所占的市场份额也相对较小。由于农庄本身规模小的缺陷,导致农庄不能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去加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而要使农庄的产业能够充分的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去开拓市场,发展特色的现代化农业新模式,当务之急是需要拟建合理的经营计划,以促进现代化农业进程进一步加快以及“互联网+农业”新模式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4.2 “互联网+农业”模式下融资渠道不健全且存在风险

    新模式经营下的飞思农庄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源,用于基础设施、互联网技术、高新技术种植、运输管理等等多方面。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因此需要通过融集资金来推动产业的发展。但是融资渠道并不健全,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大多都是依赖于政府投资建设,缺少社会和企业资金的支持。即使通过互联网融资渠道也依然存在着风险问题,比如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安全问题,生产者与消费者在交易期间需要将资金临时交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但随着交易总量的逐渐递增,平台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极易出现资金流动性低,从而造成支付风险问题。除此之外,交易双方的资金数据都储存在互联网云端上,由于互联网安全保密系统不完善,易出现黑客攻击、病毒以及网络诈骗等等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问题,使得飞思农庄的发展进程更加缓慢。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急需政府、社会以及企业资金的支持,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4.3 “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技术风险

    飞思农庄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而技术的升级创新需要先进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这大部分的设备都是通过国外引进,若一旦发生故障会使农庄面临巨大的损失。此外,如果相应的硬件设施与相应软件技术不匹配,则会造成基础设施故障等技术问题。并且如今的互联网科学技术白身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技术在研发成功并运用过程中是否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则,又是否会被其它同类技术所替代,这些不确定因素会给飞思农庄生产经营带来损失,影响线上交易的正常运行。同样,技术风险问题也是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内农业科技的进步,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5 面对“互联网+农业”模式下问题的解决措施

    5.1 应建立和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营规划机制

    飞思农庄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发展进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划,以促进产业的高效发展,则应通过促进互联网市场环境的完善,健全互联网运作模式来着手。重视运用互联网及农业自身的优势,使农业企业融入到信息技术中。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物流配送体系,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生产、加工、销售。运用现代化农业物流方式以节约农产品交易成本,增加产品的销售利润。要建立“互联网+”质量保障系统,加强农产品互联网销售的质量监管,形成标准化的生产经营体系,打造农产品市场诚信体系,形成互联网消费的“零距离”交流,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和完善合理的规划机制是实现飞思农庄高品质生产、高效益运营、高效率营销的“互联网+”的首要目标。

    5.2 拓展融资渠道,健全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

    飞思农庄为扩大规模,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进一步推进新型化农业发展模式,迫切地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因此国家要大力支持当局和社会企业资本合作、众筹等融资形式,吸收社会各资本的投资。放宽信用贷款抵押担保的限制,实施抵押、质押新方法,增强金融政策的扶持。改革试点地区对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经营主体在产权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当前我们国家的征信机制尚有缺陷,对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融资,难免会遇到一些风险,为了规避信用风险的产生,只有在完善的征信体系下,才可能实现良好发展。首先,要完善征信体系的制度建设,开创以政府为主力,以市场协调为助力的新模式,创建明确分工,集体合作的征信机制体系。其次,要加紧创建专业型征信机构的步伐,由于网络金融业务的不停创新发展,对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专业型征信机构必须确保本身要具备绝对的可信度。最后,要对征信信息进行集合管理,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得到有效共享,应该将大量的、分布在民間的征信信息收集起来,尽早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相结合,建立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机制,让各主体在参与互联网金融交易前都能获得完整、及时、客观、全面的征信信息。

    5.3 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安全的建设以及农业科技的发展

    为防止信息外泄而导致的信息技术安全风险,首先政府当局应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安全保障机制,规范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安全的标准,引领互联网金融主体建立安全可信的服务平台,从而优化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安全运行的环境,推进互联网金融机构间对信息技术安全的合作,保障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的可信度,采取共同联合防范化解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信息技术安全的资金投入力度,从软硬件上加强,从而防范一般性的信息安全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间要不断的交流并且毫不吝啬分享各自的信息资源,实时掌握顾客在整个互联网领域的动态情况,尽量避免客户在不同的融资渠道借贷造成极大的风险。要增强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对信息技术安全风险的防范及解决措施,从而意识到信息技术安全风险造成的危害性,切实做好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保障客户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个人需要增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强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了解与认识,提升个人自身识别风险能力,防范互联网信息技术安全风险的发生。还要通过加大对农业科技技术研究的力度以及加强新型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农业技能培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以防范因农业科技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落后对“互联网+农业”新模式下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对策的分析研究,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长乐飞思农庄要想在未来更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必须利用科技创新、政策优化和制度完善的有利时机,拥抱“互联网+”这一新兴时代潮流,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降低农庄所面临的风险,增加农庄的知名度,以此促进农庄的发展;而且通过运用“互联网+农业”的经营模式将农家乐发展更加生态化、网络化、创新化,进一步推进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型。当然也必须时刻注意在运用互联网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予以防范与解决,尽可能做到最大程度地减少因互联网金融风险而带来的损失,合理运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客户与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与各互联网参与主体共同营造出美好的“互联网十农业”新模式时代的发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