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官方兽医监督巡查的现状分析

    许文

    摘要:通过介绍奉新县官方兽医队伍、畜牧行业基本情况,阐述了抓好官方兽医具体监督巡查的措施和内容,分析了监督巡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旨在完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官方兽医;畜产品;监督;巡查;奉新县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7)07-0044-02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也逐步提高,尤其是“三聚氰胺”、“瘦肉精”、黄浦江漂浮死猪、高安病死猪肉等一系列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引起了全社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广泛关注。官方兽医是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对动物、动物源性产品依法行使动物卫生监督的兽医工作人员,是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主体。开展官方兽医监督巡查是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是促进奉新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奉新县坚持以抓好官方兽医监督巡查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巡查制度、落实监督巡查责任,通过对畜禽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定点屠宰场(点)、活禽交易市场等行业主体进行监督巡查,实现了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销售、畜禽养殖、活禽交易、定点屠宰等环节的体系化监管,从而确保了奉新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1 奉新县官方兽医队伍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2006年奉新县对原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进行改制,设立14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通过组织招聘考试收编45名原畜牧兽医站人员进入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乡镇防疫检疫人员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归县畜牧水产局管理,承担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从文化程度上看大多为中专、高中毕业,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26人、31~49岁19人。2012年以来通过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的官方兽医共有66人,其中县级官方兽医21人,基层官方兽医45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负责所辖乡镇的抽查,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定点屠宰场(点)、活禽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督巡查工作。乡镇防疫检疫站官方兽医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定点屠宰场(点)、活禽交易市场等的监督巡查工作。

    2 奉新县畜牧行业基本情况

    2016年,生猪出栏16.73万余头,生猪存栏8.61万余头,能繁母猪存栏8 791头;牛出栏0.78万头,牛存栏2.64万头,能繁母牛存栏1.28万头;家禽出笼73.76万羽,家禽存笼72.4万羽;羊出栏0.72万只,存栏0.61万只。全县共有畜禽养殖场(户)3 300余家,其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96家,定点生猪屠宰场(点)6家,饲料经营企业(户)14家,兽药经营企业(户)13家,活禽交易市场1家,无害化处理中心1家。

    3 官方兽医监督巡查措施

    3.1 明确责任,完善制度

    一是层层签订监管巡查责任状及承诺书,责任官方兽医对畜禽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定期进行监督巡查,对定点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实行驻场监督检查,记录巡查日志、建立巡查台账,并将巡查工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二是健全检疫监管制度,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口,按要求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三是健全管理台账,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基层防检站健全“瘦肉精”监管台账,养殖场健全生产管理台账,饲料兽药经营户健全购销台账。

    3.2 加强产地检疫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检疫申报各项制度,要求履行责任官方兽医动物检疫职责,做到有报必检,规范检疫程序、严格检查内容、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强化畜禽跨省调运的检疫监管力度,落实调运前检疫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实行产地检疫,加大违禁药物、兽药残留的检查力度。

    3.3 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督巡查

    一是对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如休药期制度、防疫免疫制度、消毒灭源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等。二是完善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抓养殖场(户)加强养殖档案、畜禽标识佩戴的管理,依法真实、完整的填写畜禽养殖档案,按规定对免疫畜禽加施耳标。三是抓违禁投入品使用监管,要求各畜禽养殖场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官方兽医定期开展对违禁投入品进行尿液快速定性检查。

    3.4 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督巡查

    一是要求市场开办者完善活禽交易市场硬件设施设备,查验活禽经营摊贩业主活禽检疫合格证明,销售台账。二是对活禽交易市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巡查,定期对经营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三是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废弃物统一堆放,委托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3.5 加强定点屠宰场监督巡查

    一是加大对私屠滥宰、屠宰销售病死猪、注入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农村、集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二是加强驻场检疫和日常监管,实行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生猪凭证进场、逐头登记存档、屠宰环节同步检疫和上市登记备案。三是对屠宰检疫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巡查,切实做到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动物或动物产品不得宰杀和上市。四是加大对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的检测力度,随机采集尿液进行“瘦肉精”现场快速定性检测和实验室“瘦肉精”Elisa检测以及肌肉、内脏等组织奎若酮类、磺胺类药物残留定量检测。

    3.6 加强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户)监督巡查

    一是要求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經营企业(户)完善进存销管理台账,规范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和未取得经营资质的经营企业(户)进行取缔,并依法予以相应处罚。二是对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户)开展监督巡查,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巡查频率。三是组织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进行取样抽检,对查处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依法处理,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促进饲料、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户)规范经营。

    3.7 加强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监督巡查

    一是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书,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监管责任人,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责任人,畜禽养殖场(户)与所在乡镇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状。二是加強官方兽医监督巡查,进一步完善官方巡查要求和内容。要求各乡镇官方兽医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河流、水库、公路及村庄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三是强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暂存点的监督巡查,检查处理设备运行,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发放等情况。

    4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1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意识放松

    部分官方兽医人员对监督巡查工作走过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意识放松。

    4.2 整改执行落实难

    部分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户)等监管对象对相关畜牧兽医行政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造成巡查中提出的相关整改措施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4.3 基层队伍学历低、老龄化

    奉新县乡镇官方兽医学历偏低,基本为中专或高中学历,且年龄偏大。随着监管巡查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多数官方兽医人员无法快速熟练掌握。

    4.4 快速检测项目单一

    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面广,许多先进精确检测手段无法适用于基层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工作中,快速检测手段无法满足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目前官方兽医监督巡查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仅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对其他违法添加剂和兽药残留均未能有效开展快速检测。

    5 对策

    5.1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宣传与培训

    一是通过“12316”惠农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监管对象定期推送官方兽医巡查工作动态,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报道。二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法培训,进一步强化从业者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

    5.2 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官方兽医年度培训,加强对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化处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官方兽医人员技能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落实官方兽医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保障监督巡查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官方兽医队伍人员的储备与补充,委托职业高校定向培养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基层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5.3 加大监管巡查力度

    进一步落实官方兽医依法履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户)、定点屠宰场(点)、活禽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监督巡查力度,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

    5.4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强化畜禽养殖场(户)养殖档案、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户)饲料兽药购销台帐的建立。加强畜禽标识管理,规范畜禽免疫标识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