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同级监督工作实践与思考

    李颖锋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6-123-02

    摘 要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深化基层央行同级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 基层央行 同级监督 实践

    一、同级监督工作实践

    1.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阳泉中支党委制定了《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纪委5级监督责任清单》《大监督机制建设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同级监督工作进行制度设计,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全覆盖。

    2.监督重点内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从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把监督作为第一和首要职责;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用好问责这个利器,用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秉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四大项29小项提出监督重点。大监督机制建设实施细则把纪委的监督与组织人事、内审、行政执法、党委巡察等监督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协调衔接,共享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1]。

    3.监督方式方法。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开展“七个有之”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正风肃纪十条禁令,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等监督,始终将讲政治贯穿监督工作始终。二是加强专项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分析和风险排查化解,合同制用工、临时用工、预付卡(券)和挂账资金等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清理的监督。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向业务履职延伸,组织开展风险监督管理培训,不断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充实完善重点监督对象廉洁档案。创办《明鉴化险警示专刊》《廉政风险提示》,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实行一事一监督、一事一通报,较好发发挥了纪委监督作用,提升了监督效果。四是加强党内监督,注重监督党委委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活动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开展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立案审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监督成果的转化。将“三重一大”等事项作为实施同级监督的重点,根据监督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突出事前监督,就是主体责任提醒、常态谈心谈话、重要事项报备;突出事中监督,廉政(内控)风险评估、重大决策监督、选人用人把关;突出事后监督,定期说案明纪、述责述廉评议、问题线索上报。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对重点事项实施主动监督、全程跟踪,对一般性事项充分调动主责部门履职主动性,根据风险等级和监督必要性,进行监督,确保同级监督取得实效。

    5.监督效果。一是监督意识得到增强,党委高度重视和推动同级监督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给纪委监督党委“撑腰壮胆”,增强纪委监督的底气。二是监督方法不断创新。以“同级监督+廉政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纪检建议书”的监督模式,注重综合运用监督成果,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考核、执纪监督反馈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真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监督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核心,信访案件核查、监督动态评估为补充的制度框架体系。四是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基本做到补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在发现问题的时候,能够从纪委的视角向党委及时报告、提醒,以及提出建议意见,防止一些小问题变成大隐患,使同级监督工作“实打实”。

    二、同级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监督机制还不畅。作为监督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时很难独立负责地对同级行使监督权。而且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都由同级党委研究决定,使同级监督受到制约。二是监督意识还不强。有时认识上存在偏差,党委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监督的意识还比较淡薄。班子成员作为党委的重要领导,这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心存敬畏心理,怕得罪部门、得罪领导,难以有效的开展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工作。三是监督权威还不足。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对党委的监督就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委实施党内监督的权限。四是监督创新还不够,缺乏有效深入的监督办法,监督合力发挥还不充分。五是监督能力还不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人手偏少、能力不高问题还比较突出,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主要原因:一是不好监督。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被监督者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二是不敢监督。被监督者处于同级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监督者的“命运”很大程度上攥在被监督者手中。监督者往往慑于权威,顾虑“碰钉子”,削弱或放弃监督。三是不便监督。在同级监督中,有的制度机制不健全、方法手段的贫乏,使同级监督陷入了软弱无力的境地[2]。

    三、开展同级监督的对策及建议

    1.强化责任,增强同级监督的科学性。党委、纪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同向发力,精准施策,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坚持政治上认同。在同级监督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专责职能,党委指导和监督纪委履行职责,纪委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只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才能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二要坚持目标上认同。全面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改革”等举措,增强纪委监督能力。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决策干预机制。党委作出重要决策和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时,应征求纪委意见。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上下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促使纪委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三要坚持职责上认同。深刻认识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黨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

    2.制度探索,增强同级监督的规范性。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细则》,对监督对象、监督举措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遵循和依据。通过划定监督对象,突出监督内容,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无死角;通过划清监督责任,明确监督措施,推动监督工作严谨规范开展;通过划分问责情形,强化结果运用,防止同级监督缺位。二是建立《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工作制度》,规定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职责,细化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三是探索开展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廉制度,健全工作流程,完善述廉内容,注重结果运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3.改进途径,增强同级监督的权威性。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会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是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以党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推进党务等各类信息公开,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开。三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决策,落实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以及回避制度。四是嚴格谈话提醒警示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同级党委成员的问题,要求同级党委就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五是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纪委全程参与干部推荐考察,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六是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的监督。强化同级纪委在研究决策阶段的监督作用。并要拓展审计范围,在党委成员任期内,根据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时必须进行履职审计。七是抓执行中的监督。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党委会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管控机制[3]。

    4.突出重点,增强同级监督的实效性。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监督党委、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维护党内法规权威,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以问题为导向,在涉廉涉险事项监督过程中,紧盯权力清单,善于运用纪律监督、政策监督、程序监督、执法监督、评估监督、函询监督等方式,推动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以风险为导向,紧盯人、财、物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运用风险识别、内控评估和预警机制,坚持制度“底线”和风险“红线”。坚持挺纪在前,防范执行不力、决而不行等情况发生。以落实为导向,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纪委备案制度,纪委可按程序进行核查,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接受同级纪委监督。要始终树立监督永远在路上、执纪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最大限度凝聚监督力量,善借上级监督之力、整合同级监督之力、依靠下级和社会监督之力,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开展监督,使监督触角覆盖到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发挥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

    参考文献:

    [1]王志民.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同级监督机制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8(24):212.

    [2]苏静玲.基层央行同级监督的实践与思考[J].审计与理财,2017(06):44-46.

    [3]陈建保,许玫,彭祖念.加强县支行同级内部审计监督的路径选择[J].审计与理财,2017(05):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