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晚年对俄国社会革命问题的新思考

    王冰倩

    【摘 要】恩格斯晚年先后撰写了《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和《跋》,提出了自己对俄国等落后国家社会发展的新思考,即跨越“卡夫丁”峡谷。这一针对俄国社会问题的基本观点为之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认识和研究方向,也为我国改革之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恩格斯;俄国;跨越论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2-0022-02

    马克思恩格斯晚年一直致力于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社会。但在1871年法国巴黎公社失败后,第一国际内部关于革命问题出现分歧,无产阶级革命面临阻碍。资本主义在西欧地区根基较深,当时推翻其制度不合时宜。同时,俄国在1861年资本主义改革后,机器工业增多,城市人口加剧,农民日益被分化,社会阶级对立,社会矛盾突出。马克思恩格斯注意到俄国正面临着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面对西欧的共产主义事业受阻和东欧俄国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两位伟大的社会主义思想家随即将目光转向东欧。并在晚年致力于找寻俄国等落后国家的社会发展道路。

    一、恩格斯晚年提出俄国社会要跨越“卡夫丁”峡谷

    “卡夫丁”峡谷是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关于东方社会跳跃资本主义进入社会主义的理论设想。这一理论作为马恩的基本观点,主要针对的就是俄国社会的发展道路问题。跨越“卡夫丁”峡谷设想具体指东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无需经历西方资本主义这一社会发展阶段而直接步入社会主义。由于西欧国家的影响因素的作用,“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1](P.435)

    恩格斯对于俄国等国家能否进行跨越理论有他自己的认识。恩格斯在1875年《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表明了他的态度,认为俄国存在跨越的可能性。他分析俄国公社的所有制能否向高级形式的过渡是跨越的关键,公社自身应具备:首先它能一直保留而不被废止,其次它能从农民个别生产发展到集体劳作的阶段,最后它能不经过资产阶级小块土地所有制的中间阶段,而实现过渡。当公社具备了过渡的充分条件时,外界必要条件也得具备。恩格斯认为这种过渡发生的必要情况是:“即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而这个革命会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其中也为他们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其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资。”[2](P.610)

    1894年,恩格斯通过写作《<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详细阐述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基本观点并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对落后国家跨越理论进行新论述。

    恩格斯首先抨击了俄国民粹派认为的,农民公社的存在意味着俄国已经无限接近社会主义这一幼稚观点。指出事实是俄国公社本身并不存在使自身发展成为高级的共有制的促进因素,存在了几百年的公社“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丧失共产主义的性质,而变成互不依赖的土地占有者的公社”。[3](P.496)因此,他认为俄国公社要想发展为新的社会形式,必要的前提是利用西欧的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但在当时西欧的资本主义生产接近崩溃,社会本身并未完成这一革命,而这就表明俄国公社缺少使自己发展成为新形式的社会力量。

    其次恩格斯相比较马克思而言论述了落后国家如何实现跨越。他提出落后国家要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支持下利用公有制制度来缩短发展过程。他认为那些资本主义生产刚成立还不成熟且氏族制度残余仍然存在的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的残余和人民的支持来缩短向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并且避免遭遇资本主义在最初的發展阶段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作榜样和积极支持。” [3](P.501)为此他重申跨越的必要前提:“只有当资本主义经济在自己故乡和在它兴盛的国家里被克服的时候,只有当落后国家从这个榜样上看到‘这是怎么回事,看到怎样把现代工业的生产力作为社会财产来为整个社会服务的时候——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开始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 [3](P.501)显然,恩格斯是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作为落后国家向前发展的必要前提。

    不过,恩格斯也坦言相较于其他落后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缩短发展过程,俄国更容易做到。“因为这个国家的一部分本地居民已经吸取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文化成果,因而在革命时期这个国家可以几乎与西方同时完成社会的改造”。[3](P.501)

    恩格斯晚年提出的跨越理论,是基于现实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尤其在1894年面对忽略农村公社灭亡的实际情况而一心要发展农村公社的俄国民粹派,提出了落后国家实现跨越面临的困难和必要条件的新思考。

    二、恩格斯晚年对东方问题的思考带来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立足于现实对东方社会革命命运的思考和论述,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对东方落后国家是否应进行无产阶级革命问题进行理论探讨。马恩提出跨越论后有些学者认为,马恩晚年对于俄国等落后国家跨越论的论述,是主张和平进入社会主义,而放弃了武装斗争的革命道路。这是对马恩晚年跨越理论的完全误解。因为恩格斯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和《<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两篇文献都表达了他坚持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并把这一革命的胜利作为俄国社会跨越的先决条件。这个误解也影响了对“十月革命”意义的判断。第一国际的改良主义者就认为“十月革命”是“早产儿”,这实际是脱离了马克思主义革命思想,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列宁曾批评这类人是脱离现实的教条主义者,将俄国当时社会没有发展到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作为他们的金科玉律。并批评这类人没有实践精神。

    其次对东方社会革命胜利之后的社会主义道路问题提出了设想。恩格斯晚年在论述落后国家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作榜样和积极支持”。[3](P.501)实际上讲就是落后的东方国家不可能在落后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积累社会财富的历史过程,而去建立社会主义,这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受阻,脱离正常的历史轨道。20世纪的历史现实,证明了恩格斯晚年提出这一设想具有先见之明。再次证明了恩格斯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推断的合理性。

    最后,表明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看问题的正确性。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思考并没有顽固坚持所有国家必须进行武装斗争,在看到国内外的现实环境后,大胆设想,积极思考,提出了跨越论这一思想成果。这表明了马恩并非教条主义者,而是辩证地思想家。同时也证明国家的发展要结合本国实际,不能照搬照抄别国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立足于现实来发展本国经济。

    三、对我国社会政治体制发展的现实意义

    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理论对我国当今社会的发展仍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发展至今并没有完全按照马恩提出的国家发展的社会五大形态,我国仍然是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这对我国的社会发展来说,也是一种跨越。当然我国的跨越发展之所以能成功,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认清国情,大力发展生产力,建立公有制经济制度,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因此,马恩的跨越发展理论或许对我们面对现在政治体制改革也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展至今,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了较为稳固的政治制度。在政治制度方面,跨越资本主义政治发展到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我们已经实现了。这之中出现的贪污腐败现象,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否定政治制度,而是要从多方面来看。

    我国社会近年来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在重压之下,仍旧有人铤而走险,违反党纪国法,这种现象的滋生,说明我国在采取严厉的手段进行打压的情况下,还应从改革政治制度杜绝贪污腐败的盛行。多年的经济先行的理念忽视了政治和社会的同等作用,导致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与经济发展的不匹配。我国的政治改革要解决的是如何减少并杜绝贪污腐败现象,认清实际,结合具体问题分析,分析贪污受贿缘由,从源头杜绝受贿,行政公开化,将官员财产透明,加大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信访机制,高薪养廉,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法。从实际情况入手进行整治体制改革。

    其次要学会辩证分析。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逐渐成型,经济逐步稳定快速的发展,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会触及一些人的经济利益。这方面的问题阻碍了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但是我们在正视这一问题时还要辩证的看待。历史上的所有改革都是在重压之下展开的,有阻力的改革才能更好的权衡取舍。压力不是问题,问题是面对压力时我们的态度。辩证地看待,也许困难会更容易解决。

    最后要坚决贯彻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恩格斯曾说:“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解决只有高得多的发展阶段才产生了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3](P.501)而现在我们处在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遇到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去正视,这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阶段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恩格斯晚年跨越论的提出打破人们惯有思维和教条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就是要认识到改革的必然性,打破一部分人的惯性思维,不再盲目乐观。坚决贯彻这一思想并落实到实际是当前的迫切要求和必然之路。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触及到各方利益的角逐和权力的制约,因此要勇于提出问题和坚持触及核心问题,将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政治理念坚决贯彻下去。

    本文认为,恩格斯晚年对东方社会发展的新思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中体现的进步思想和坚持的科学方法,需要我们继续学习并加以运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6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6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 版社,1963.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