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下公安专业实训教学研究

    关键词 公安教育 现代学徒制 实训教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9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现代学徒制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SZJGH19--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安契,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系讲师,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336

    現代学徒制又称“师徒制”。现代学徒制下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指公安院校与公安实务部门合作,在“行业师傅传帮带”的理念下由公安机关的民警作为行业师傅参与公安院校实训教学形成的教学模式。教学模式不是单纯的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教学次序安排,而是指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关于教学的理想意图及实施方案。公安专业培养的学生是实用型综合人才,一切从“实用”出发,不搞花架子,“师徒制”的融入与培养目标十分契合。

    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是公安机关的预备警力。实训教学以能力培养为出发点,与公安实务一线需求紧密衔接,重在培养公安实战能力和应用能力。警察院校的毕业生基本都充斥在基层公安机关,所以执法能力是最关键的。公安民警需要具备的执法核心能力具体有接处警能力(情报信息获取、分析、研判能力,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现场执法能力(警察武力使用能力、现场形式快速评估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群众纠纷调解能力、体能、现场指挥与领导能力、证据搜集能力、现场医疗急救能力、警组协作能力),案件办理能力(询问讯问能力、法律流程熟悉度、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证据意识)。所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实训教学也应围绕执法办案核心能力展开。不仅要知道怎么执法办案,还要学会如何执法办案,做到“知行合一”。一、公安专业实训教学现状

    公安专业的实训教学基本围绕“模拟派出所”“刑侦实验室”“模拟街区”“靶场”展开。“模拟派出所”指的是在学校建造一个与公安派出所具有一样外观标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的能满足治安管理专业学生从事户籍管理、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收集、案件查处、治安调解、盘查、继续盘问等的实训场所。“刑侦实验室”指的是用于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物证、毒化、理化、影像技术等实训的专业实验室,可以满足刑侦专业的学生进行现场勘察、文书检验等的实训场所。“模拟街区”指的是“浓缩的社区”,由医院、银行、学校、商铺、超市、派出所、居民区、街道、路标、红绿灯等组成的规模不大但是设施完好的小型社区,可以满足公安专业学生巡逻盘查、现场追捕、车辆截停等的实训场所。“靶场”适用于学生练习射击技能的实训场所。

    实训教学的教师有三种:专业教师单担任(专业教师既讲理论又指导实训或者专业警体教师承担实训教授)、聘请实务部门民警担任(只负责课程涉及实训的几个课时)、“双师授课”(专业教师和实战民警共同上实训课)。实训教学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实训内容散落在理论课中,理论讲授完毕直接实训;另一种是将实训内容进行统一整合开设一门《毕业综合实训》课程。

    公安专业实训教学采取的模式有“情景模拟式实训教学”“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业务模拟实训教学”。“情景模拟式实训教学”指经典真实案例在现,学生通过对案情的分析,案情的把握,还原案发现场,进行执法办案、刑事勘察等实际操作训练。例如《110接处警》《公安群众工作》《刑事侦查》《现场勘察》课程的接处警、治安纠纷调解、侦查讯问、现场勘察用到此方法展开实训。“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指通过对实训内容身临其境的感受进行实训。例如《消防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道路交通控制》《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等实训消耗大的课程,采取观摩实战部门民警处置现场的实训方式。“业务模拟实训教学”指通过完成一项专项业务从而掌握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的实训。例如:《户政与人口管理》《急救常识》课程的户口办理、呼吸骤停后的心脏复苏术,每个学生都需单独动手操作完成业务实训。二、公安专业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课程实训流于形式

    专业课程实训课时较少,大部分的时间用于理论的教授。例如《治安管理》中的治安盘查。将大量的课时放在研究什么是盘查,盘查的要点,盘查的作用上,而只有少量的课时用在实训上。本科类公安院校强调培养研究型公安人才,所以更关注盘查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盘查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关系,专科类公安院校强调实用型公安人才,侧重于怎样盘查,但学生练习如何人身盘查的课时在4个课时左右。学生停留在知道如何做,但不熟练不标准的表面层次。《道路交通控制》《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的观摩实训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二)教师教条化的实训思维

    专业教师像实务部门民警一样精通实务显然是不现实的,更多的会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层面出发去教授实训操作。教师要求学生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程序都不能省略,必须规范化的完成实训的每一个环节。例如《消防管理》中灭火器的使用,教师会要求学生从选择灭火器的解说,到提起灭火器,拔掉安全阀,握灭火器的方法,对准着火点的部位,灭火的效果几个环节进行考核;如有一步出错则会扣除相应的分值。

    (三)学生参与实训动力不足

    学生参与实训教学主动性不佳驱动力不够。一方面,学生认为实训内容过于简单,不用实际操作。另一方面,学生认为实训不会对就业其任何作用,无需在这方面浪费时间。再加上,学生忙于准备招警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专升本考试等也无心顾及实训质量。 例如公安院校学生普遍关心的考试“招警考试”确实没有“实训”的实际操作环节的考核。

    (四)实训教学资源保障不到位

    公安专业的实训场所不完备、设备不健全。例如:危爆物品管理实验室部分院校缺失。现存实训场所无法容纳多人同时实训。例如“模拟派出所”的调解室只有一个,50个学生一下子涌进去进行治安调解显然是不现实的;户籍室只有一台电脑,一个班50个学生想通过45分钟的时间对办理户口进行实训显然也是不现实的。心脏复苏术的模拟人只有三个,一个班50个学生高质量的完成心脏复苏术也是存在现实困难的。同时,实训教学需要提前申请实验室,如需资金要经过层层报批,加上课时任务繁重,专业教师会显得疲惫。三、公安专业实训教学的对策

    (一)增加实训教学课时,保证实训质量

    公安院校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实现“教学服务实战,实战支撑教学”的总目标。 认识指导实践。教学需要先进的教学理念才能有所发展。知识容易获得,但实训难以做实。所以,公安院校应当重视实训,在公安人才培养方案指定的过程中,强调实训的重要性,并将每门课程的实训课时适度增加,并保障有效实施。以教务处为牵头部门,在各个教研室的配合之下,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学生层面,每周或每月汇报教师的授课情况,并给予一定的评价。

    实训过程重视质量。避免交的内容多而练的内容少,避免“贪多嚼不烂”。在警察职业被誉为和平年代里流血牺牲最多的职业背后,许多事实证明“可供选择的方法越多,反应的速度越慢”。对于专科层次的预备警,毕业后以基层民警居多,所以除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应该提倡“少而精”的训练理念,例如:对嫌疑人的制服,不同的武力层级里面找到一两个适合自己的技术动作,通过持之以恒地学习和训练,把这些技术的使用变成下意识反应,练就过硬的安全防范技能,不仅可以安全执法,而且可以提高自身能力。

    (二)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

    实训教学是教学中的一个环节,是在理论教学的指导下进行的,在不打乱理论教学体系情况下保证实训教学体系完整科学,实施过程确有难度。从实训课程的设置、实训体系的建立、实训师资队伍能力、公安各专业实训体系构建到最终的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初步探索直至形成,从而培养出公安工作需要的、实践工作拿来能用的专门人才。

    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为例。首先,介于实训教学散落在各专业课程中,公安专业又建立了“刑侦教官团队”“治安管理教官团队”“交通管理教官团队”,笔者认为应当将实战教官进行充分的利用于学生的实训教学中,实训课程可采取以下两种模式进行:一种是由教官团队里的教官担任任课教师单独教授实训内容;另一种是由教官团队的教官和专业教师形成“双师”授课。其次,为了使公安专业实训教学体系化,开设一门新的课程《毕业生综合实训》,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实训知识进行串联,整合性的进行训练。任课教师由校内专业教师、警体部教师、一线民警组成,充分肯定学徒制在实训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后,公安专业核心课程在大学阶段提前一个学期开设,《毕业综合实训》不能设置在毕业前夕,避开学生招警考试和学历提升考试等。

    (三)充分利用“学徒制”同时鼓励专业教师参与实践锻炼

    “学徒制”或“师徒制”在行业教育中是的是行业专家与学校学生的交流互动。在公安院校引进“学徒制”,实际上是对公安部“双千教官”制度的延续,由优秀实务民警进校园作为“驻校教官”和学生同食同住同学习,参与课堂授课;学生在生活中、学习中都可以接处实务民警,潜移默化的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起着积极的影响。

    公安院校专业教师缺乏公安实战经验,是制约公安实训教学发展的首要问题。公安院校校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关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进行实践锻炼,教师带着“慧眼”跟随实务部门民警进行实践,通过观察发现问题进而思考如何解决问题。这样,不但能提升教师的实战能力,而且能提高教師的科研能力。

    (四)警务技能大赛的常态化

    治安盘查、现场勘察、矛盾纠纷化解、灭火器使用,都是常规化的警务技能大赛项目。公安院校的警务技能大赛,是在贯彻公安部的警务实战大练兵,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参与实训的积极性,而且可以通过警务技能大赛发现教学问题发掘教学方向,在一定层面上是对实训教学的考查及验收,同时无形的可以激发低年级学生的学习欲望及职业荣誉感。大赛邀请实务民警参与指导与点评,以此达到教学相长。警务技能大赛的常态化一方面体现“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效果,另一方面为“现代学徒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注释:

    谬金祥.公安院校《110接处警》课程实训理念初探[J].中国校外教育,2015(24),第90页.

    参考文献:

    [1]李定仁,徐继存主编.教学论研究二十年[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2][英]丹尼斯·麦奎尔,斯文·温德尔.大众传播模式论[M].祝建华,武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页.

    [3]鲁冰川.公安院校“公安执法实训课程”设计研究——以公安大学基础实训课程为例[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文论,2019年3月26日,第30页.

    [4]陈建华.公安本科院校应培养综合应用型警察[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1),第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