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兽药使用务实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李元兵+翟诗明

    摘要:兽药使用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务实监管是确保兽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分析了兽药使用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兽药;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11-0051-02

    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或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自《兽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和指导督查力度,为保证兽药质量和动物用药安全,控制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体健康作出了卓越贡献。

    但是,随着现代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在兽药使用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主要表现有:一些养殖单位一旦发现畜禽生病,心态极其急躁,希望马上能治好,就不计经济成本、不讲社会责任、无视道德底线,乱投医、乱用药、乱治疗,致使在兽药使用上缺乏科学性,存在极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少数兽药经营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心存侥幸,不仅不为畜禽养殖单位着想,还违背兽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随意向其推销、出售无兽医处方笺的处方兽药等;兽药监管机构虽然能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巡查,但是受养殖单位场地分散、监督管理成本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监管工作时常疲于应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应引起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务实管理,确保兽药安全。

    1 基础要夯实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是“依法治药”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应积极从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这个基础着手,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信法、敬法、畏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宣教内容上,要将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律条文、普及法律知识紧密结合起来,改变以往阶段性部署、单纯注重法律条文宣传的做法,应更加注重把依法维权的程序和办法告之社会大众。

    (2)宣教主体上,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宣教”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执法部门的职能优势和执法人员的专业优势,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宣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宣教重点上,要把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宣教工作的着力点,把兽药经营者作为宣教工作的切入点,把兽药使用者作为宣教工作的突破点,把兽药管理人员作为宣教工作的关键点,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和遵纪守法意识。

    (4)宣教形式上,要坚持分层分类、注重实效,深化以“法律进村组、进畜禽养殖单位”为重点的主题活动,不断探索创新,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相关法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 落地要扎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兽药监管的决策部署上来,鼓足干劲、大干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付诸实践、结出硕果。

    (1)部署落地要扎实。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要超前计划、科学谋划,制订好年度兽药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包括整治原则、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和整治措施等,各项任务要逐一分解细化,制订翔实的“路线图”,定出可行的“时间表”,决不能停留在领导讲话上,停留在会议文件上。

    (2)责任落地要扎实。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要完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抓落实工作机制,打造完整的“落实链条”,保证责任易追溯、可追究。

    (3)保障落地要扎实。各地要站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强化对兽药使用监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健全各级兽药监管机构,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提供必须的设施设备,保障所需的工作经费。

    3 执法要严实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离开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就缺少了重要的载体,也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方略。

    (1)加强执法监管。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要以维护兽药安全为目标,加强兽药使用方面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

    (2)完善执法程序。程序合法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程序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细化执法工作程序,制定执法“流程图”并严格执行。

    (3)强化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界定执法主体和每个执法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4 管理要真实

    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以严格管理保障兽药质量安全。若不严格管理,就既不能治标,也不能治本;既不可能有近期的兽药安全,也不可能有中期的兽药安全,同样不可能有远期的兽药安全。

    (1)打好“阻击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着手,盯紧兽药GMP、GSP企业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兽药进入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使用环节,打好兽药使用的“阻击战”。

    (2)打好“歼灭战”。对因兽药使用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攥指成拳”,发现一起,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一起,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3)打好“持久战”。要坚持以兽药使用监管的重点、难点和特点为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强有力地打击,用长期、持久的凌厉攻势保证兽药质量和兽药安全。

    总而言之,兽药使用监管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特别是兽药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兽药使用监管的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始终坚持实干为要、实干为先的一股子劲,一茬一茬接着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积极适应新常态,探索新路径,破解新难题,确保兽药使用监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