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系二级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模式初探

    孙学会 申红芸 苗淑杰

    【摘要】 ?高校科研经费总量稳步增长、科研经费资助体系更加系统完善的现状,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但高校强化院系二级财务管理与院系对自主负责管理科研经费能力和准备不足之间存在矛盾。院系二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不健全、项目组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意识和能力不足,以及缺乏科研财务助理队伍系统建设模式和经验,成为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因素。文章针对高校科研财务助理队伍亟需建立健全的现状,以探究高校科研财务助理职责安排、聘用方式、经费支持、考核机制等完整的建设模式,分析高校院系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模式的特点及预期成效,为推进高校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管理实施提供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 ? 财务助理;院系二级管理;管理模式;科研经费;高校财务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22-0114-03

    一、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工作管理现状及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已成为不断深入人心的核心理念。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科技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科技创新仍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战略支撑,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选择,已经成为我国开展经济建设的“灵魂”。为顺应我国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战略需求,国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超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基础研究经费为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增速较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1]。

    高等院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创新主体之一,承担的国家各类科研项目总数不断增加,获得的科研经费数额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16年,我国有6所高校科研经费超过30亿元,33所高校年度科研经费过10亿元,其中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更是达到了51.68亿元[2]。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科技部、财政部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旨在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使有限的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更加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对科技项目及项目经费的管理体系也进行了系统性的改革。伴随着科研经费种类和数量的快速增长和国家科研管理政策新要求的不断提出,出现了高校现有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与国家管理政策要求相脱节,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尚未适应大幅增长的管理需求,院系二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项目组层面的经费管理意识和能力仍然不足等诸多制约改革发展的问题[3-4] ,严重影响科研经费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因此,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逐步转向项目承担单位的内部控制和抽查审计的背景下,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和重大,院系二级财务管理体系亟需逐步完善,将科研经费管理职责下沉,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具体落实,已经成为适应科技创新新时代的关键瓶颈问题。综上,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是稳步快速增长的科研经费总量和更加完善系统的科研经费资助体系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高校强化院系二级财务管理与院系二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院系对自主负责管理科研经费能力和准备不足之间的矛盾。

    二、高校科研财务助理配置的必然性

    为了让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专心开展科学研究的任务工作,财务工作交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保障科研经费的合法、合规和合理地高效使用,实现科研工作和科研任务的高效开展,提高高校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益,以适应新时代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从制度和规范上提出了允许和鼓励设置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服务模式,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专业化服务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经费执行、财务决算和财务验收等方面工作。这项举措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推动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型升级的有机结合[5-6],对高校配置科研财务助理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的实践和探索给予了政策上的肯定。项目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适应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形式转变的必然选择,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新时代科技工作的总要求,科研项目的组织已经逐渐从自由探索转变到围绕学科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组织集团化的创新团队联合攻关的模式。多院校合作、多学科交叉的大项目组织形式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项目组织层面上,项目牵头单位、课题任务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构成三级组织结构。科研项目经费从前期预算编制到中间执行调整,再到后期决算审计,需要逐级进行、分级管理。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项目和团队科研经费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预算执行的具体职责,但项目负责人多是专职科研教学人员,对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以及相关财务政策了解不足,专业的科研财务助理团队可以有效地发挥优势互补作用。因此,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科研项目组织形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实现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必然选择。高等院校是国家提高科技水平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中坚力量,尤其是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和领跑者[7]。随着高校承担的各类国家科研项目数量、种类的快速增长,经费数额的大幅增加,配套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等原因,导致科研经费管理和执行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诸如科研经费科研成本核算不实、预算编制粗糙、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缺位、科研资金监管缺失,等等。因此,科研经费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已刻不容缓。高校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院系二级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才能保障高校科研经费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通过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体系,才能解决科研经费预算不科学与经费报销不合规等问题。高校通过提升科研项目和经费的管理水平,保证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高校科研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8]。其中,完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健全高校內部控制、实现科研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职能和定位

    在我国高校中,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构建了学校、院系、项目组的管理结构,按照“学校领导、院系管理、责任落实”的经费管理体制,形成了学校的领导责任、二级院系的监管责任及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三位一体的权责管理体系。随着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院系二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9]。目前,院系二次财务管理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教学、学科建设等院系建设和发展经费,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不够深入,院系自身具备的学科专业性在科研经费监管中无法充分体现。科研财务助理的功能定位、作用主体和服务主体都在高校的院系二级单位。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院系二级财务管理体制,在院系二级管理体系下,围绕科研项目配套设置科研财务助理的模式成为解决科研经费管理瓶颈的必然选择。

    院系二级财务管理体系应设置三级管理,第一层级是院系科研经费管理小组,包括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代表、院系党政领导代表、教授等科研人员代表,以及临时聘请的校外财务审计专家代表等;第二层级是院系设置的科研财务管理办公室,包括院系分管科研财务的领导和根据科研经费工作量聘用的1—2位固定岗位的财务管理人员;第三层级是项目组负责人和科研财务助理,科研财务助理是兼具科研素养和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是为营造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环境、保障经费高效合理使用的关键一环。

    (一)院系科研经费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审定院系二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包括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新规定、新办法的院系实施办法;二是审定项目组拟新聘用科研财务助理的申请,确定财务助理聘用支持力度和聘用期;三是审定院系其他有关科研经费的特殊事宜,包括科研项目财务审计整改、院系科研预算等事宜。

    (二)院系科研财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和修订院系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流程,成为学校和院系科研人员之间沟通的纽带;二是负责对院系科研人员和科研财务助理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及科研经费工作流程等管理办法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讲解;三是协助科研人员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和调整、经费执行、财务决算、项目审计等,提供专业化财务服务,协助项目组完成科研经费合法、合规、合理的高效使用。

    (三)项目组科研财务助理的主要职责。一是学习掌握国家、省市科研部门和学校各类科研管理、财务报销、固定资产、会议组织、项目审计等规章制度,并根据科技计划改革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调整,贯彻落实执行新政策、新办法;二是协助完成国家和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科研任务的实际需求,据实编制预算依据,提高科研项目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执行性;三是协助项目组完成在研项目的经费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实时掌握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进度,合理推进科研经费的预算安排,有效履行科研经费使用的财务手续,协助项目组完成财务中期报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监察等内部控制要求。项目负责人对科研财务助理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和审核。

    四、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队伍建设模式

    根据我校已有学院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的实践经验,建议采用项目组招聘,院系和学校进行成本分担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模式。

    项目组根据承担科研项目经费体量和工作量的需要,自主遴选、确定拟聘用的财务助理人员,向院系提出岗位申请,由院系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备案,院系科研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进行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和科研财务知识的培训,如国家各类项目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的有关办法,项目财务决算和财务审计等项目结题有关办法,高校财务报销管理流程、发票管理培训、公务卡使用规定、科研交流会议举办规定,横向项目合同签署流程,签字范围流程等,总而言之,项目组的科研经费使用的有关事宜主要由科研财务助理负责完成。

    (一)设置要求。项目组申请自主聘用、按需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项目组牵头承担至少1项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项目或承担超过5项国家或地方自然基金等主要类型科研项目,项目组实际到校总经费在2 000万元以上或5项60万元以上,项目组近三年实现报销年均单据数量超过学校平均水平。

    (二)聘用要求。项目组自主聘用科研财务助理人员,按照“按需配置、规范聘用、以人为本、稳定发展”的原则,自主聘任助理人员。被聘任人员需要遵从回避原則,不得选聘与项目组主要人员有裙带关系的人员。学校和院系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进行国家和地方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报销流程等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履职岗位。科研财务助理的任职条件包括:(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科研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2)热爱科学研究和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事,据实财务报销和编报项目决算。(3)忠实履行有关内部控制职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岗位有关职责。

    (三)经费来源。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经审定的项目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的经费支持分为两部分,项目组在科研项目预算中编制聘用财务助理的有关费用,学校或院系对审定通过的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进行1:1配套支持。项目组预算的以及院系配套支持的经费主要用于科研财务助理的基本工资等劳务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支出。

    (四)发展模式。为保障科研财务助理队伍的稳定发展,建立合理的科研财务助理的发展渠道,保障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及高效使用,建议参照职员制来完善健全科研财务助理的发展和考核制度。科研财务助理设置6个职员级别,院系科研经费管理小组不定期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聘期考核,一般每3年考核一次(特殊可申请5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情况晋升一级职员,增加相应福利待遇。

    (五)考核机制。项目组主要负责对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的考核,科研财务助理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1)一般情况下,每年度科研财务助理考核由项目组自行开展,报学校或院系备案,由学校或院系视情况核拨下一年度支持经费。(2)科研财务助理聘期结束后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由院系科研经费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职级晋升必须在本职级聘期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对于聘期考核“基本合格”的,职级晋升申报推迟一个考核期,即下一个聘任期结束后不可职级晋升;聘期考核“不合格”或聘期中出现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或重大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低聘或解聘。(3)聘用期满,对于工作表现优秀、考核成绩较好的科研财务助理,院系优先续聘,安排新的服务主体。(4)各级职员的科研财务助理自聘任之日起享受对应级别的职员工资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