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联合主编,规定了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标准》要求建筑卫生陶瓷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生产线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在一些主要的能耗环节上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以期大幅度地降低能耗。项目的建设方案要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重视设备节能改造和余热余能利用。

    这份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标准》列出了三项强制性条文,分别为“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备选型严禁选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新建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设计限额”以及“卫生陶瓷应采用管道输送的注浆成型系统”。其中,前两项直接涉及到建筑陶瓷厂的建设和生产。《标准》指出,为推动行业技术装备的发展,新建及改建的建筑卫生陶瓷厂应该尽量选用成熟、先进的技术装备,严禁选用国家已经公布的淘汰产品。该条文说明称,本条规定是从设计上为达到国家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的先进值打基础,为陶瓷工厂的生产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创造条件。《陶瓷砖》GB / T 4100和《卫生陶瓷》GB / T 6952是建筑卫生陶瓷的产品标準,无论其生产过程的节能效果如何,产品质量性能最终必须达到上述两项标准的要求。同时,《标准》明确,新建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设计限额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值。《标准》还对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设计和施工以及使用的燃料、生产线设计规模、能耗都作出了相关规定,并对生产中的节能工艺、坯釉料制备工序、成型工序、坯体干燥工序、施釉工序、烧成工序、冷加工工序等工艺以及建筑卫生陶瓷厂的电气、辅助设施、能源管理都给出了节能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