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及其矫正措施

    董晓宇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往往不能与发展相协调,普遍出现土壤污染、水资源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因此,要从多角度入手,转变农业生产结构实现生产方式的“绿色化”、提高农民环保教育实现思维方式的“绿色化”、重构经济发展理念实现发展方式的“绿色化”、创新财政体制改革实现资金运行的“绿色化”。

    [关键词]乡村振兴 生态治理 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9-4245(2018)06-0040-07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18.06.008

    一、问题的提出

    “生态”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1 ]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的内涵主体逐渐扩展到人类,人类成为影响生态环境的决定因素。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新时代生态环境问题关乎人类生存活动的方方面面,在国家层面上,生态问题关系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面持续,是促进国家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保证;在社会层面上,生态环境是保证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大力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模式,经过40年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摆脱了贫穷落后的困境,实現了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但是,这种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代价的,发展观念以“先污染后治理”为主导,政府为了追求高速发展和短期收益,选择大肆破坏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经济与环境冲突严重,工业化、化学污染和生活污染等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经济发达的省份出现了众多的“癌症村”,如湖南省汉寿县百禄桥镇、湖南省石门县鹤山村、东莞市虎门镇远丰村等。这些“癌症村”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青山绿水变成了不适合人类居住的污染之地,村民因群体性疾病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率逐年增高,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农村环境恶化所导致的“癌症村”等极端环境事件,强烈地警醒了人们,农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威胁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对此,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手段已成为国家环境整体发展的必然要求。[2 ]如今,生态学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生态”一词涉及的范畴也越来越广,党和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方位的“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是人类居住和生活的有效载体和基本单位,要以农村、农业、农民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建设。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学术界对于农村生态问题的研究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层面,而随着农村环境受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影响遭到不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学者们逐渐将生态治理问题纳入到农村治理的范围中来,运用生态现代化的理论对农村生态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农村生态问题提出了很多研究理论和实践方法。从生态治理体系来看,陈东等学者认为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力量、以乡镇企业为重点客体、以社会组织为桥梁纽带、以个体农户为核心依靠,综合多种手段统筹保护、 恢复、建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维效益的整体优化。[3 ]雷明认为需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态治理新格局。[4 ]从治理主体方面入手,朱俊瑞等提出农村生态治理中的多元主体要具备生态文明意识、绿色生活方式、合作伙伴关系、自觉的生态执行力和生态文明幸福观。[5 ]李桂兰等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出发,认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需要城乡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要通过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改变知行不一的现象。[6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李咏梅认为应该加强农村环保法制建设,尽快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尤其是将保障农民环境权写入法律条文之中,为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7 ]彭小霞认为应完善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在立法上确立公民的环境权、健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公共参与机制。[8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农村作为经济和生态发展的薄弱环节,迫切需要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使农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能保障原始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此,本文在研究前人理论的基础上,从物质性和精神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针对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矫正措施,重点突出农村生态治理的“绿色化”。探讨如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转变农村经济发展结构,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生态治理水平,研究具有自身特色的农村生态治理措施。

    二、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

    恩格斯曾经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 [9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向中高速迈进,怎样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生态环境良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党和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对于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以三农为基点,促进农村现代化和村民生活宜居,我们相信乡村的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经济与自然会同步协调发展。但是改革发展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与挑战。

    (一)土壤污染带来的粮食安全及一系列体系性问题

    农村环境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污染问题,环境污染要素的主要影响最终都将归于土地。[10 ]而土壤污染的特点是潜伏性和长期性,其造成的危害也是累积性的,往往通过人体或者是动植物表现出来,因此其危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容易被察觉。这种顽固性的污染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及动植物的生长,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的后果。当前,为了能够快速地发展经济以及实现农业增收,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很多农村的土地生态系统正在遭受工业化和城市污染的转移以及农业生产结构本身带来的污染问题,其表现主要有:土壤盐碱化情况严重、土壤污染情况较重、农村土壤耕层劣化等。据调查,我国目前的污染物有90%都会对土地造成直接的污染。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或者村民转而从事个体经营,村庄内的土地无人耕种、管理,大量的土地资源被荒废。而居住在村庄内的村民,为了保障城市及农村对农作物越来越高的需求并获得更好的收益,势必会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以较少的人力生产出大量的农作物,在土壤中投入大量的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来实现农作物增产以适应市场的需求。我国农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比耕地利用率高出11%~26%,而这些化肥和农药的使用自然会使很多重金属和有毒化学物质残留在土壤里,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同时,农业生产使用的农田残膜直接搁置在地里,不能在土地中得到有效的降解,直接影响土地的物质转换能力,造成土地的耕种质量下降。此外,为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的要求,农村中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而大量畜禽产生的粪便同样是土地污染的来源之一。从整个乡村社会来看,这一系列的问题所造成的土壤污染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安全方面的问题,更会形成一种体系性的困境。粮食安全问题与绿色生态是相矛盾的,长期的土壤污染在带来粮食安全这样直接性的危害的同时,还会引发各种疾病进而危害人们的健康,土壤中的有害残留甚至会导致人类基因突变,威胁人类未来的延续。同时,土壤污染使得土壤的可用率下降进而影响粮食产量,为了增加收入,又势必会投入更多的化肥、农药或者寻找质量好的土地继续种植,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严重破坏土壤的自然动态平衡。而这些问题的出现恰恰说明了现代农村发展中一味地追赶利益而忽略生态保护,缺乏绿色有效的农业土地发展方式,这种恶性的体系循环需要打破。

    (二)水资源污染带来的人类生理性危害与生态系统失衡

    水是人类生存必需的资源,我国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水资源的浪费与污染严重,日益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村水污染作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就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顽疾,也是污染治理的重点。[11 ]农村水资源的污染带来的不仅仅是对村民身体上的危害,由于自然界的水系统是相互联系的,一个地方的水污染会引起相邻地区水系统的污染,而水系统自身净化水质量的能力较低,净化周期较长,长时间的水污染必定会破坏整个生态环境。目前全国农村每年直接产生生活污水约90亿吨,国家对水资源治理虽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水资源的环保及整治力度,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而自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来,农村的现代化和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污染源外移,大量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不断出现,在占用农村土地的前提下,向村庄内大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且由于农村资金有限,村庄内普遍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直接经过地下河道排放到河水中,没有经过充分净化又转而成为村民的饮用水,水资源污染使得村民的生命健康没有保障,并导致群体性疾病,严重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与此同时,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用水量增加,村民环保节约意识淡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到地下进入河水中,造成河水中的浮游植物和生物大量繁殖,水中有毒物质增加的同时氧气减少,造成鱼类的大量死亡,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本身的净化能力下降。从整体来看,所谓“青山绿水”,其实际内涵则反映了山水的依赖关系,青山存在是因为有大量的植被保护,而植被的生长离不开水资源。因此,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会破坏植被的涵养能力,影响水土平衡,进而威胁到整个乡村生态系统的运行,一旦污染程度超出了整个水生态系统的净化处理范围,那么水供给系统崩溃,生物多样性减少,更将威胁人类的生存与繁衍。

    (三)生活垃圾污染带来的毒害化危机与道德问题

    文明的高度如同木桶定律那样,取决于其短板而非长处。作为现代文明的副产品,垃圾问题虽然像梦魇一般纠缠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却是那块不被关注的短板。[12 ]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的主体是村民,生活垃圾污染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直没有引起村民的特别关注。在自然空间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种大量废弃垃圾的情况是不可能长久下去的,村民的这种自我选择产生的短板会使乡村生态环境进入不可挽回的局面。因此,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生活垃圾的存量及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对生活垃圾实行减量处理、无害处理和回收利用不仅日益紧迫,也是大势所趋。[13 ]我国乡村垃圾处理的方式方法起步比较晚,政府对垃圾处理方面投入的资金较少,缺乏专门的垃圾回收、分类和利用设施和部门,生活垃圾随便乱丢或者是整个村庄的垃圾集中到一个地方,最后进行掩埋、焚烧或者沤肥,这些处理方式都会对农村环境带来很大的污染。这些传统的方法并不能够将垃圾进行处理,因生活垃圾中有很多种类的成分是不能够降解或者因为时间而分解的,生活垃圾在长期的堆积和存放后,其有毒物质会随着雨水的冲刷进入土壤和地下河道中,破坏河流及土壤的净化能力。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物质资源得到极大的满足,村民在生活上越来越城镇化,但是普遍缺乏优良的素质及环保意识。村民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与分类缺乏专业的知识和环保意识,可回收的生活垃圾与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全部混到一起,如旧电池、五金、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中含有可以产生有毒污染的重金属,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污染。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的生活垃圾产生总量大约为三亿吨,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并呈现出批量化、毒害化的特点。面对生活垃圾污染现象,我们不能仅仅将其看作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负面结果,它反映的是人類道德文明的危机,这种危机与国家经济和科学技术无关,生活垃圾污染现象如果不能从主体源头上进行反思,那么无论经济多么发达,科学技术多么先进都不能够根本性地解决问题。这种“重经济,轻道德”的社会发展模式带来的后果将是不可逆转的,甚至成为现代文明道德崩溃的开始。

    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党和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重视,针对生态环境建设也提出了不少的政策和措施,生态治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这些环境保护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在城市中取得了成果,而农村污染现象依然很严重。中国的环境治理呈现出比较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倾向,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有加速趋势。[14 ]在资金、人力、资源各个方面都处于弱势的情况下,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传统的农业生产发展方式占主导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从最初的以农业生产体系为支撑变为以工业生产体系为支撑,建立了有利于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但是农村受到其自身多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延续着传统的生产发展方式,伴随出现的就是限制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扩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作为人类的基本生活单元之一,其各个方面的经济条件与资源相较于城市来说要落后很多,国家政策的实施在村庄具体实践中较慢,并且国家经济的发展速度使得传统的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方式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基层政府“经济发展优先”的意识仍然占主导地位,生态意识转变比较迟缓,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有心无力。而人类社会的一切社会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土地也因此成为维系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生态基础。[15 ]传统的乡村生产发展方式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农业为主,但是大部分农村的农业发展延续着传统的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忽略掉生态发展的结构方式,村民不顾环境的破坏,大肆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容易破坏农村生态平衡和造成土壤污染的物质。而土壤污染因为具有隐蔽性所以容易被人们忽视,农作物的产量虽然增加了,但是其本身的质量却下降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并没有根本性的提升。同时,城市的不断发展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强,有能力的年轻人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纷纷选择到城市工作,村庄年轻劳动力外移,村庄村民普遍老龄化,对农村的生产结构和农业的发展结构缺乏特色性的创新,造成村庄内的资源利用率低下,阻碍了新型农村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这种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核心,以透支村庄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并不能长远,既威胁到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增加了社会稳定和生态治理成本。

    (二)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

    环境保护意识是人们这个认识主体对于周围自然环境的态度的一种客观反映,是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关系更加密切的一种方式,是人们对于自然界的认知程度及处理态度和自身想要进行环境保护的一种意愿。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某种程度上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必然的联系,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村民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首先会选择先满足自身物质条件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环保意识只能让位。与此同时,当前国家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农村居民不能很快地适应社会的快速变化与发展,老百姓传统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已经根深蒂固,不能够跟随时代的节奏迅速改变。据调查发现,农村居民对于自身行为影响环境的机理以及环境污染对身体健康产生的影响没有清晰的认识,环保常识认知度较低。[16 ]这说明农村居民对于行为的自我选择所产生的后果没有明确的认识,潜在的危害因素不能够引起他们的重视,自然而然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较弱。另外,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比城市的受教育水平要低,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普及率较小,缺乏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如果没有出现损害自身利益或身体健康的事情,村民对于环境污染经常会保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等真正出现明显的污染问题则为时已晚。同时,基层政府往往过多地追求经济发展,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为第一目标,对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不重视,对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自然极少。这样不管是内部因素还是外部因素、精神性因素还是物质性因素都对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带来很大的阻碍,造成了普遍的垃圾随手乱扔、农业生产残旧就地掩埋或者焚烧、水资源浪费严重等环境问题,不利于乡村绿色振兴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村民作为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提高自身环保意识,适应新时代经济的发展要求,具备勤俭节约的道德素质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基层政府财政体制不健全,环境保护有心无力

    生态环境污染已经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面临着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向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并重的转型困境。[17 ]基层政府是乡镇和农村各个方面发展的主导,政府的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而政府的财政水平也反映着当地经济的发展情况。俗话说:“先吃饱饭,再谈理想。”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呈现出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因此,对于生态治理资金的投入也表现为城市投入多、农村投入少,基层环保部门缺乏必要的管理经费,再加上农村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较少,财政体制不健全。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面对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不足的压力,不得不选择优先发展经济而放弃生态环境的治理。基层政府要兼顾农村发展的各个方面,财政体制的完善至关重要。财政资金的使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但首先要解决的必定是经济问题——满足人们的生活物质需求,只有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才会去追求精神文化需求,只有经济水平提高了,政府有了多余的生态治理成本才能够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对于农村来说,“只谈理想,不吃饱饭”的状态放在生态环境治理上是不现实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涉及的环境类型也是方方面面,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政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财政体制不健全,资金储备不足则使得农村不能建立起完善的环卫设施及人力体系,对污染因素不能及时处理,放任乡镇企业和村民的污染行为,没有能力充分地利用农村现有的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来改变已有的发展结构和财政体制。整体来说,中央政府给予基层政府的财政投入过少,造成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过大,财政分配重点在经济发展,对于生态管理和投入的资金少,面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基层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矫正措施

    贺雪峰教授曾说,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稳定器与蓄水池” [18 ]。而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促进农村全方位发展的重要道路,帮助建立共同富裕、文化兴盛、生态宜居的美好乡村局面。在战略进程中,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妥善的解决,必然会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从整体上影响农村的现代化进程。而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需要从外部与内部、物质性和精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具体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一)建立环保农业生产结构,促进生产方式的“绿色化”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然而由于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亟待解决。[19 ]2014年中央政府提出,要在加快发展城镇化的背景下,解决好“三农问题”,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农村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真正地解决农业生产和土壤污染问题,应该将传统生产方式与环保生产方式相结合。农村农业生产结构要以促进农民粮食增收为目的,傳统的农业生产结构虽然不适应生态发展,但是为了保障农村老一辈人的经济生活来源,必须保存一部分传统生产结构。与此同时,运用绿色的、多元化的方式,充分利用农村的各方面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化生产结构。改变农村原有的农作物种植方式,政府部门出资请专家对农业生产进行科学的指导,对村庄的土地类型进行检测,寻找最适合的种植作物,加强农业创新驱动并发展高级农作物、水果、园艺植物,如蓝莓、玉米、可观赏性植物等,研究新型的农作物品种,保证粮食高产和绿色增产,加强农作物市场化的考察,打造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并形成自己的销售方式,保障村民在种植之后的销售问题。注重在农村大力推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 从源头上遏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带来的水污染问题。[20 ]并加强有关部门对于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检测,责任落实到村民个人,制约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对于村庄的荒地和暂时无人耕种的土地进行树木种植,一方面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对土壤进行养护,改善土壤的耕种和净化循环能力,促进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创新发展节水型农业,实行喷灌、滴灌的灌溉方式,实现水资源灌溉的最大利用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在农村建立起以农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并存为目的,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传统农业与新型环保农业相协调,保证多样化的农产品稳定增收与土地保护的现代化环保农业生产结构。

    (二)加强村民生态文化教育,促进思维方式的“绿色化”

    意识决定行为,人的意识总是指导着人的行为和思维方式,行为是在意识的指导下进行的。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建设生态环保的硬件设施,还要注重“人的新农村”建设,把“提高农民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基层政府积极开展村民生态文明教育,不断提升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因为村民不仅是生态治理的被动受益者和生态公共产品的被动消费者,同时更是生态治理的参与者。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发展,普通公民开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相应的作用。应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开展农村生态实践活动,推进农村生态文化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法制建设,为农民生态意识的培育提供教育支持、开辟实践途径、营造文化氛围。[21 ]農民是农村生态建设的主体,进行生态文化教育来提升农民生态保护素养,是提高农民素质的一个方面。而究其实,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农村生态好不好,农村人居环境是否优良,取决于农民的心灵美不美,是否懂得欣赏“美”,能否主动创造“美”。要从根本上提升村民的生态意识,实现村民的“绿色化”思维方式,引导村民参与到农村生态治理中来,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创造与实现良好的生态保护行为与方法,为村庄的绿色化建设出谋划策。当村民有了创造绿色生活的知识和意识,就会在生活中做出改变,会主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少用化学农药来破坏土地,尽量减少生活垃圾的制造或者是将他们进行分类整理后再放入垃圾桶中。也就是说,在现阶段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实现农村良好的生态治理,加快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破解农村污染问题,帮助农民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农民的审美素养,使其享有环境知情权和环保参与权,使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由“无意识”升华到“自觉”是矫正生态污染的必要措施,从生态主体的角度,真正地解决农村生态污染问题。

    (三)转变基层政府经济发展理念,促进发展方式的“绿色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社会治理中起主导作用。在中央政府层面上,生态建设开始成为政府发展目标之一。在地方政府层面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去掉“GDP紧箍咒”,同时也强调要区域协调合作、多地联动。相较于城市来说,基层政府在农村生态治理中的工作难度更大,压力更大。但是从乡村未来的发展情况来看,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优先是不能长久的,必须要切实贯彻协调发展理念,补齐“三农”工作中的短板,努力开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局面。[22 ]基层政府需要转变经济发展理念,实现传统与现代环保并存的发展方式,既兼顾传统工业又要发展绿色节能产业,经济与环保双管齐下,这样既能够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能够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而落实到农村生态建设的实际过程中,基层政府首先应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大格局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激发乡村的生态和自然资源资本的活力,为生态环境治理创造条件。要把握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以低碳循环发展为主要手段,通过强有力的抓手,着重解决好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难题,建立起生态宜居新农村。而在促进新型乡村现代化转型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利用乡村特有的传统文化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21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政府要充分发挥网络在村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在确保农产品在市场中的销售渠道的同时,鼓励发展线上销售,增加农产品的销售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这样既能够促进村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又能够促进乡村产业结构的发展与转型。建立一种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为依托,传统经济结构与绿色产业结构相协调的乡村特色型发展方式。

    (四)加快基层政府财政体制改革,保证资金运行的“绿色化”

    我国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些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广大农村居民的坚韧努力和艰苦奋斗,也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持。[23 ]政府财政的投入是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当前基层政府的财政运行面临很大的压力,急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改变资金投入和运行的结构。在市场化、全球化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农村的弱势地位有可能继续加重,因此,国家要切实加强对“三农”的有力支持,在利益分配上要增加农村地区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份额,加大对于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处理系统和垃圾清运、处理系统的建设投入,缓解基层政府的资金压力,在保证基层相关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乡村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基层政府要转变观念,可以适度地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多种渠道来利用资金,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外包给企业或者社会,明确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职责权限和相应的利益关系,并对外包工作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保证乡村生态治理正常的市场化运行。同时,积极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到生态问题的治理与建设中来,既能够减少政府在生态治理上的财政支出,又能够缓解行政治理压力。将经济与生态资金投入相结合,财政资金鼓励支持企业的绿色产业和农产品的绿色生产,提高企业与村民的绿色生产积极性,同时利用税收政策限制乡镇污染严重的企业的发展,将生态治理与经济利益相结合,财政税收与支持合力并举。加大基层政府资金运行的全程监督机制,详细规定政府资金的利用流程,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要从准备工作到实施都进行全面的监管,保证资金利用的有效性,杜绝一切贪污腐败的行为,保证政府资金的健康运行。另外,降低基层政府不必要的行政成本,优化政府运行结构,实现人力精简和部门精简,减少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行政环节,将国家及基层政府的资金直接投入到生态治理的项目中,降低行政成本。政府财政是乡村生态治理的经济支持,要实现政治、经济、生态相协调的财政分配,加大财政监督,将生态与经济发展投入相应的财政运行体制。

    总的来说,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改善任重而道远,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治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要从生态主体角度出发,在保证村庄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并重,从根源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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