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意性社会运动:概念、内涵及本土化阐释

郭小安 龚莉
摘 要:共意性社会运动充当的角色不是制度的变革者和抗议者,而是政府职能的一种延伸和补充。比较而言,“共识性社会运动”的译法较“共意性社会运动”更为恰当,因为“共识”既表达了价值认知的内涵,又彰显了其制度性支持的特征,而“共意”有可能是带有偏见、解构甚至对抗的体制外力量汇聚体。在中国语境下,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存在信任度差异,共意性社会运动中的核心指标如舆论共识度、媒体支持度和官方支持度均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景象。总之,对于共意性社会运动,只有结合特定语境,考察背景的差异性和概念的适应性,才能进一步规范研究,拓展想象空间。
关键词:共意性社会运动;共意动员;概念辨析;本土化阐释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7-0160-06
一、共意性社会运动:概念及内涵
“共意性社会运动”(consensus movement)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麦卡锡和左尔德的论文“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中①,他们把共意性社会运动看作是“对社会不满的科层化处理”和“专业化社会运动的兴起”的副产品②,并在后续研究中对共意性社会运动的概念作出了一系列阐释。1987年,麦卡锡等人在对美国城市反酒驾运动进行深入研究后,发表了题为“Chapter Survey Report:Project on the Citizens′ Movement against Drunk Driving”的调查报告③。1988年,麥卡锡和沃尔夫森在“Exploring Sources of Rapid Social Movement Growth”一文中,明确了共意性社会运动的概念、性质及内涵,他们把社会运动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冲突性社会运动(conflict movements)和共意性社会运动④。冲突性社会运动指那些在试图改变社会结构、更改通行的基本政策或打破群体之间权力平衡的过程中,遭到有组织反抗的集体行动,往往具有明确的利益指向,要求参与运动的成员提供财政等资源的支持,并承诺愿意为了运动采取行动。而共意性社会运动的诉求具有公益性、道德性、正义性的特点,情感认同或价值认同度较高,一般受到某个地理社区内全体人口(80%以上)的广泛支持,而较少受到有组织的持续反对,有时还能获得体制内的支持⑤。
与冲突性社会运动相比,共意性社会运动几乎都是“非政治性的”“教育性的”“非党派的”或者“人道主义的”,试图引起“知觉上或意识上的巨大变迁”⑥。由于议题主要集中在环境抗争、权益保护、民族主义运动等方面,共意性社会运动比较容易从现有的机构和制度中吸取资源,不需要成员的大量贡献和付出,因此被视为一种理想的动员方式。此外,共意性社会运动还具有亚社会性质(subsocietal)或地方性(subnational),除民族主义运动外,很少达到全国性水平。但是,共意性社会运动常以不稳定的形式出现,并且有可能会转化为冲突性社会运动⑦。洛夫兰德则认为:“共意性运动和冲突性运动的差异,取决于认识客观社会利益并针对其采取行动的程度,以及试图改变社会制度的程度。”⑧
与冲突性社会运动的政策纠偏导向不同,共意性社会运动旨在弥补官僚制度的不足,力图通过社会力量完成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但是,由于公共事务的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的模糊性,共意性社会运动容易遭遇“搭便车”困境,它难以调动成员参与运动的热情,难以将态度上的支持转化为具体的实际行动,因而难以获得持续的动力⑨。此外,共意性社会运动还会导致官僚制的弊病,一旦失去制度性支持,共意性运动的进程将会因组织缺乏民主化而被迫中止⑩。所以,共意性运动的结构性制约因素较多,它充当的角色更多是政府公共治理责任的一种补充或延伸,而无法充当社会变迁的工具B11。洛夫兰德甚至将共意性社会运动界定为“胆怯的暴乱”“伪装的政治”和“出轨的不满”B12,克拉伦斯·罗则称其是“过分乐观者”的运动B13。
二、从共意性社会运动到共意动员:概念的延伸及本土化阐释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共意性社会运动引起了理论界的重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共意性社会运动的举措在传统的制度意义上是“非政治性的”,但在实际中,它们仍然通过自助活动而不仅仅是直接面对政治机构寻求变革B14。美籍华人学者吴应銧采用麦卡锡和沃尔夫森提出的共意性社会运动分析框架,研究了1937至1938年间河南商城县青年学生的民族主义共意运动及其短暂结束的原因,发现这一青年运动通过贴海报、演讲、颂歌、舞台剧等形式动员群众加入“抗日救皖运动”B15。麦克尔森以肯尼亚绿带运动(Green Belt Movement)为例,认为很多此类运动无须被视为与政府冲突,可以获得较好的政治机会结构B16。纳格尔在关注环境正义与妇女权利时,认为共意性社会运动在植树造林的活动发展、意识提高和政治赋权方面,有效地动员了城乡妇女,其组织动员策略可作为未来研究的样本B17。扎姆科沃斯卡阐释了20世纪80年代共意性社会运动在克服美国教育制度中宗教争议的作用B18。
21世纪以来,随着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兴起,有学者开始尝试借用“共意性社会运动”概念来阐释中国现实。但实际上,国内学者在概念的使用方面,交叉运用了共意性运动和共意动员两个概念。易前良、孙淑萍以南京梧桐树事件为例,探讨了大众媒体在共意性运动中的动员功能B19。在另一篇文章中,易前良、程婕则指出共意性运动是建制性媒体和替代性媒体互激互渗的结果,前者通过“合理化”扮演理性动员的角色,后者通过“建构认同”进行情感动员B20。此外,有学者研究了中国环境抗争事件的共意动员过程,分析了“邻避效应”的影响B21。还有学者分析了公共事件中的共意动员机制,如高恩新分析了网络公共事件中的社会动员机制B22,郭小安、杨绍婷研究了网络民族主义中米姆式传播所起到的共意动员效果B23。
总体上看,国内学术界对社会运动的研究仍以冲突性社会运动如社会抗争、群体性事件为主,共意性社会运动的研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现有的研究中,概念的边界和本土化阐释出现了较大争议,其主要表现如下。
1.译名之争
国内学者对于“consensus movements”中的“consensus”有两种不同译法:“共识”和“共意”,如共意性运动(consensus movements)、共识动员(consensus mobilization)。在中国知网进行文献检索发现,文章标题中出现“共识动员”的文献仅有3篇,研究皆集中在新闻传播史领域,对“共识动员”的解读是“在这种资源动员的过程中,社会运动的组织者需要利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压抑或不满情绪,制造‘焦点,促使一些特定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可供动员的资源有人力资源、权利资源、关系网络资源、利益资源、舆论资源等,其中‘舆论资源动员中的‘国民合意动员,又被称之为‘共识动员”B24。标题中出现“共意动员”“共意运动”或“共意建构”的期刊文献共有12篇(时间跨度为2009至2017年),内容多涉及网络公共事件、媒介动员、公益传播等,这些文献对共意性社会运动的定义多采用麦卡锡和沃尔夫森的观点,即“诉求具有公益性、道德性、正义性等特点,具有高度的情感认同,较少遭到组织化的和持续的反对,有时还能获得体制内的支持,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劝服性沟通实践”B25。
在学术著作方面,也存在对“consensus”一词翻译的两种差异。由刘能翻译的《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一书中,“consensus movements”被译作“共意性运动”B26。而冯仕政撰写的《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研究》一书则将“consensus mobilization”译作“共识动员”,如“社会运动参与需两个动员过程:共识动员(consensus mobilization)和行动动员(action mobilization)”B27。
《现代汉语词典》中,除作姓氏外,“意”有三层含义,即“意思”“心愿、愿望”“意料、料想”。而“识”有两层含义,即“认识”“见识、知识”。所以单从字面意思理解,“共意”指意思达成一致,傾向于共同愿望、诉求的表达,侧重内心未表露的情感,不成体系的、暂时的动机;“共识”即共同的认识,指一个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的人所寻求的共同认知、价值和理想。虽然从字面上来看,二者都包含追求公共价值的意味,但是,前者更侧重情感,后者则把情感、价值、制度等有机融合起来。同时,“共识”一词更具目标性,由于共意性社会运动大多基于稳定的社会团体资源发展而来,比如宗教团体和工会等,这些公民团体一旦加入社会运动,将增强行动的目标性与稳定性,而“共意”一词无法很好地体现这一层意涵。如此看来,“共识运动”的译法更贴近西方概念的本意。因为“共识”一词既表达了共意性社会运动基于主流价值认同的驱动,又同时彰显了其制度性支持的特征。
2.内涵和外延之界定
与西方学者不同,中国学者在使用共意性社会运动概念时,容易将一些具有冲突性质的事件也纳入进来,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认识上的模糊。如易前良将厦门、北京、广州、南京的PX事件,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反建事件,以及番禺垃圾场焚烧反建事件通通纳入共意性社会运动范畴,理由是这些抗争较为温和,参与者众,且诉求达到较大范围的共意性质B28。另一方面,欧博文和李连江却将诸如反乙肝歧视、环境保护等接近共意性质的社会运动称作新公民行动,其中,将遭到边缘化或歧视的社会群体如民工、同性恋、乙肝病毒携带者、宗教信仰者等在网上展开的抗争行为称为网络认同运动B29。基于此,本文从价值诉求、官方支持度、民意支持度三个维度对共意性社会运动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如下。
第一,按照价值诉求,共意性社会运动可划分为三类,即基于公共利益、基于主流价值和基于民族认同的共意行动。基于公共利益的共意性社会运动的议题集中在环保、公共卫生、社会公益、文化保护等政治边界模糊的领域,典型的事件如厦门PX项目、反乙肝歧视运动、ASL冰桶挑战等。基于主流价值的社会运动包括各种维权运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女性权益保护、动物权益保护、反性骚扰的“Me Too”运动、保护古城记忆(如南京梧桐树保护)等。基于民族认同的社会运动属于民族主义运动范畴,如抵制韩国乐天事件、帝吧出征Facebook等,此类运动比较容易得到广泛的舆论支持。
第二,按照政府的支持程度和方式,共意性社会运动可分为政策支持型、政策默许型和社会组织推动型。政策支持型由政府倡导某种价值,借由社会组织来推进,如“关灯一小时环保行动”等。政策默许型由民间和社会组织共同发起,由于其倡导的理念并不违背主流价值和相关政策,因此不会遭遇体制性阻力,甚至还能获得一定的官方支持,例如不同颜色的“丝带”运动:倡导全球乳腺癌防治的粉红丝带运动、呼吁男性结束对妇女施暴的白丝带运动、反对网络欺凌的蓝黄丝带运动等。社会组织推动型以社会组织为先导,履行了一些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职能,最终获得了制度吸纳或者政策支持,如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计划”。2011年4月,由邓飞联合500名记者、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发起的免费午餐基金公募计划,倡议每天捐赠3元,为贫困学童提供免费午餐。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普惠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学生B30。“免费午餐”项目通过媒体动员,成功将社会议题转化成政策议题,最终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和政府的“接力”,该案例也成为共意性社会运动研究的典范。
第三,按照民意支持的空间形态,共意性社会运动可分为地理社区型和网络社区型。传统的共意性社会运动局限于某个地理空间之内,且一般具有亚社会性质(subsocietal)或地方性(subnational)。地理社区型共意运动即由线下社区发起的运动,典型案例如业主维权、环境保护等。网络共意运动则是由线上社区发起的集体行动,如网络签名、网络悼念、网络爱国等,典型案例如2016年的帝吧出征Facebook运动。2016年1月20日,百度第一人气贴吧“帝吧”组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远征Facebook运动。与过去民族主义运动相比,这场运动通过组织分工的方式完成表情包的大规模生产,将情感表达隐藏在戏谑化的符号中,利用“强势米姆”等手段实现“注意力占领”,达到视觉上的示威效应,同时还使用了“交际导向型米姆”实现情感沟通和共意动员B31。1月21日、22日、24日,@共青团中央分别发表了《#青年说#:你有你的幻灭,我有我的信仰》《#帝吧fb出征#90后,相信你们!》《因为他们说:我深深的爱着这个国家》长微博。“这些自发组织的以90后为主的一群人(甚至包括一些00后),竟然有详细的分工、严明的纪律,在Facebook上只打台独而不伤台胞感情。可以看出,中国新一代90后的青少年们已经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了,他们自信地迈着阔步,天马行空地自由挥洒,他们充满阳光和自信的表现,让人眼前一亮。”B32《中国时报》发表评论:“大陆网友制作了有意思的表情图案,台湾网友也纷纷下载,可见两岸民间还是有相同爱好。过程中许多对话也让人忍俊不禁,与其说这是大陆民族主义的狂欢,不如说是大陆网络幽默搞笑风气的集体展示。”B33《环球时报》《新京报》等媒体纷纷刊登文章评论“帝吧出征”运动。1月27日,在国务院台湾办公室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马晓光回答了记者关于两岸“表情包”大战的看法:“我认为,两岸青年人应该加强交流,在交流中增加彼此的沟通和理解,来不断深化对两岸关系的正确认知,不断融洽两岸同胞的民族感情。”B34可见,“帝吧出征”运动获得了主流媒体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被认为是网络民族主义运动新的动员模式,是一次典型的共意性社会运动。
三、新媒体场域下共意性社会运动的争议及反思
互联网技术给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并由此被视为技术赋权、实现网络民主的工具,尤其在中国社会生态下,互联网被认为是激活公众参与热情、扩大协商对话的“公共领域”。互联网同样为共意性社会运动的发展提供了媒介支持,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和便捷性,容易形成病毒式信息传播,为特定议题的认同感建构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形成公共舆论,促使运动目标的实现B35。
但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生态下,网络空间的共意性社会运动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又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方面,网络的匿名、离散、碎片、便捷特性容易与非理性联系起来,尤其是中国网民结构呈现的“三多”特点——学生多、年轻人多、底层人群多,容易使得网络空间的舆论充斥着解构、恶搞与怨恨B36。另一方面,中国正处于转型期,许多现实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激发容易造成公众的刻板意见和集体记忆,导致在公共事件中,公众的参与动机中夹杂着强烈的怨怼情绪,参与者并不在意具体的利益得失,而是在乎身份的归属与情感的共鸣,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非直接利益”特征,尤其涉及敏感身份人员如官员、富人、警察、明星等时,更是如此。正因如此,上述情景下产生的网络共识或者公共舆论并不是“团结社会、凝聚共识”的力量,而是批评和对抗政府的一股体制外力量B37。此类网络行动能否划入共意性运动的范畴,值得进一步推敲。综上所述,本文尝试从共意性社会运动原初的三个衡量指标入手,重新思考互联网环境下概念的界定及适用范围。
1.关于虚拟空间支持度的量化标准
麦卡锡等人对共意性社会运动的定义是在物理空间上的“具有高度的情感认同,一般受到某个地理社区内全体人口(80%以上)的广泛支持”。而这一量化指标在网络空间不再适用,因为在互联网时代,集体行动的发生场域由地理社区转移到虚拟空间,其动员方式以自媒体手段为主,共识度主要通过网络舆论来体现。因此,网络时代舆论共识的测量方法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特定物理空间的民意调查,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文本进行数据挖掘和情感分析,以量化网民、媒体及官方的态度倾向。
具体而言,网民的共识度测量样本可以选取当事人、普通网民、意见领袖三类。当事人主要包括共意运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普通网民的测量以互联网自媒体(微信、微博、论坛、博客等)中的网友言论为主,包括对相关事件的点击率、支持度、反对数、回复数和转载引用数量等,其中自媒体的取样可以通过专门的舆情监测分析软件进行智能监测和抓取;对于网络意见领袖,其媒体支持度和官方支持度的测量可选取官方媒体、官方新闻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发布会的文本进行数据挖掘或框架分析,测量其情感倾向。
2.关于网络舆论共识度的差异与偏向问题
如上所述,互联网匿名、离散、碎片、便捷性的特点以及网民的特殊结构,容易造就网络空间的民粹化现象,尤其涉及敏感议题时更是如此,舆论往往呈现“一边倒”的现象。加之“沉默的螺旋”效应,意见气候在公众的集体记忆、情感结构以及刻板印象的共同作用下,更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场,温和与理性的观点要么被淹没在口水中,要么在群体激昂的公众谩骂和攻击中销声匿迹B38。这种情感动员起来的极化共识能否纳入共意动员或者共意性社会运动中,仍有较大的争议。在西方语境中,共意性社会运动较少受到组织化的、持续的反对,有时还能获得体制内的支持,它充当的是政府行政权力的一种延伸和补充的角色,而不是变革者和反对者。但在我国现实语境中,虽然大众媒体的身份属于党和政府的喉舌,但是部分媒体会在新闻专业主义的驱动下,设法获得一定的监督性、批判性或自主性话语空间,尤其是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存在信任度差异的现实下,大众媒体可以借助“主流价值的宣传者和监督者”的身份对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进行舆论监督,这导致了一些公眾维权运动虽然遭到地方基层政府反对,但是由于符合主流价值或者法律规范而获得大众媒体的支持,并通过事件的曝光动员引发公共舆论关注,最终使得地方基层政府的行为得到纠正。这种类型的群体运动虽然不完全符合西方语境下共意性社会运动的特点,但在中国语境下应该被纳入共意运动的范畴。
此外,虚拟空间的共意运动有时是通过公众舆论的方式表现出来,有时是通过互联网的组织化行动加以表现,有时则是虚拟与现实行动的相互交织,这给共意性运动的内涵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比如有些集体行动在网络空间表现出舆论的高度共识,行为方式比较理性,但转化为现实行动时却带来了暴力冲突,并遭到政策管制,这类事件是否应该纳入共意性社会运动范畴,值得进一步思考。
3.关于中央与地方的信任度差异及网络赋权问题
我国现实中存在中央与地方的信任度水平差异,造成了“官方支持度”这一衡量指标的复杂性。在我国单一制集权管理模式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虽然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从属关系,但实际上,各个政府层级之间在利益或认知方面存在差异,使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规制要求上出现不协调甚至冲突B39。就宏观而言,中央政府产生的决策绩效与地方政府的执行绩效在时空上发生了分离,加之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阻滞机制,这种分离很容易使公众心理产生一些微妙的反应,“中央的好政策到了地方就变了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极为常见B40。美国政治学者唐文方的研究表明,无论调查者从哪个角度提问,中国民众对包括“对中央政府的支持”“对执政党的信任”“对中央领导人的信任”“对核心政治机构的信心”“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拥护”“对中央政府绩效的满意度”以及“对中国人身份的认同感”等,具有很高的政治支持度。虽然发生在中国基层的社会抗争事件较多,但是民众多是具体利益诉求,较少有价值和政策方面诉求,背后暗含了民众不信任基层政府而信任中央政府的事实,唐文方把此现象称为中国的政体韧性,这揭示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信任中央政府的民众更愿意采取抗争,基层的民众抗争只会导致民众对政府更加信任,而不是对“民主”的诉求B41。
与此同时,大众媒体也会在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驱动下,借助现有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话语权力,以基层政府不当行为监督者和矫正者的角色出现。这种情形下,一些具有共意性质的议题(如环境保护、权益保护)在遭到基层政府反对后,却可能通过媒介动员的方式引发舆论关注,最终获得上级政府的支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此类运动也应该纳入共意性社会运动的范畴。
总之,互联网激活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为舆论聚焦和共识达成提供了技术支持。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制度化表达渠道和政治参与渠道还不够畅通,互联网虽然极大地激活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技术赋权,但是网络舆论呈现出一定的民粹化、负面化和情绪化特征,这种群体共识是一股解构、对抗和嘲讽的体制外力量。此外,在我国现实语境中,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还存在信任度的水平差异,国家、媒体和市场之间尚有一些关系张力,这将导致共意性社会运动中的共识度、媒体动员与官方支持度的衡量均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情景。只有结合不同语境,深入考察概念的差异性和适应性,才能进一步规范概念,拓展我们的想象空间。
注释
①John D. McCarthy, Mayer N. Zald. 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 Morristown. N. J: General Leaning Press, 1973.
②John D. McCarthy, Mayer N. Zald. Resource Mobilization and Social Movements: A Partial Theor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77, Vol.82, No.12, pp.12-41.
③John D. McCarthy, Mark Wolfson, Debra Harvey. Chapter Survey Report: Project on the Citizens′ Movement against Drunk Driving. Washington, D.C: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Youth Development,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1987.
④John D. McCarthy, Mark Wolfson. Exploring Sources of Rapid Social Movement Growth:The Role of Organizational Form,Consensus Support,and Elements of the American Stat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Frontiers in Social Movement Theory, Ann Arbor, June 8-10, 1988.
⑤John D. McCarthy, David W. Britt, Mark Wolfson. The institutional channeling of social movements by the st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Research in Social Movements:Conflict and Change, 1991, Vol.13, pp.45-76.
⑥⑧B12J. Lofland. Consensus Movements: City Twinning and Derailed Dissent in the American Eighties. Research in Social Movements: Conflict and Change, Vol.11, Greenwich,Conn.: JAI Press,1989.
⑦B11[美]麥卡锡、沃尔夫森:《共意性运动、冲突性运动及其对基础设施的占用》,参见[美]莫里斯、缪勒主编:《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刘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15—317、318页。
⑨⑩[美]迈克尔·史华兹、苏瓦·保罗:《资源动员与成员动员:为什么共意性运动不能充当社会变迁的工具》,参见[美]莫里斯、缪勒主编:《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刘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35—238、241—252页。
B13Clarence Lo. Remarks. Workshop on Frontiers in Social Movement Theory,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 June 8-11, 1988.
B14B16Marc Michaelson. Wangari Maathai and Kenya′s Green Belt Movement: Exploring the Evolution and Potentialities of Consensus Movement Mobilization. Social Problems, Published b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n behalf of the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Social Problems, 1994, Vol.41, No.4, pp.540-561.
B15Odoric Y. K. Wou. Mechanism of Communist Cooptation: The Nationalist Consensus Movement in Shangcheng County, Henan. Twentieth Century China, 1999, Vol.25, pp.71-112.
B17Mechthild Nagel.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Women′s Rights: A Tribute to Wangari Maathai. Wagadu A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Womens & Gender Studies, 2005, Vol.2(Summer).
B18Iwona Zamkowska. The New Consensus Movement and Its Role in Overcoming the Controversy and Conflict over the Place of Religion in the U.S. Educational System. Lublin Studies Inmoder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2014, Vol.38, No.1.
B19B28易前良、孙淑萍:《共意性运动中的媒介动员:以“南京梧桐树事件”为例》,《新闻与传播研究》2013年第5期。
B20易前良、程婕:《转型中国共意性运动中的媒介动员》,《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1期。
B21参见赵小燕:《邻避冲突参与动机及其治理:基于三种人性假设的视角》,《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刘小魏、姚德超:《新公民参与运动背景下地方政府公共决策的困境与挑战——兼论“邻避”情绪及其治理》,《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刘德海:《环境污染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协同演化机制——基于信息传播和权利博弈的视角》,《公共管理学报》2013年第4期;黄煜、曾繁旭:《从以邻为壑到政策倡导:中国媒体与社会抗争的互激模式》,《新闻学研究》(台湾)第109期,2011年秋出版。
B22B25B35高恩新:《互联网公共事件的议题建构与共意动员》,《公共管理学报》2009年第4期。
B23B31郭小安、杨绍婷:《网络民族主义运动中的米姆式传播与共意动员》,《国際新闻界》2016年第11期。
B24林晓光:《日本对华战略文化形成的社会舆论机制——“普通国家”的身份建构与媒体的“共识动员”》,《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2期。
B26参见[美]莫里斯、缪勒主编:《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刘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14页。
B27冯仕政:《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17页。
B29杨国斌:《连线力:中国网民在行动》,邓燕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页。
B30参见《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人民日报》2011年11月18日。
B32《帝吧出征FB,友邦有话要说》,《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2016年1月22日发布。
B33《两岸网军的EQ》,《中国时报》2016年1月24日。
B34参见《国台办回应两岸网友“表情包大战”》,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60127/47253378_0.shtml,2016年1月27日。
B36胡泳:《网络开展政治慎议的障碍因素》,《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5期,第66—71页。
B37郭小安:《舆论的寡头化铁律:“沉默的螺旋”理论适用边界的再思考》,《国际新闻界》2015年第5期。
B38郭小安:《网络舆情联想叠加的基本模式及反思——基于相关案例的综合分析》,《现代传播》2015年第3期。
B39李玉刚、张腾、施银洁:《两级政府约束下的企业合法性管理策略》,《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年第11期。
B40刘晖:《政府绩效对合法性水平层级差异的作用机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比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B41Wenfang Tang. The "Surprise" of Authoritarian Resilience in China. American Affairs, 2018, Vol.2, No.1, pp.101-117.
责任编辑:沐 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