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影响研究

    刘景艳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国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变化与完善,以实现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其中,金融工具准则的修改,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财务核算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何应对准则的变化,成为了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断探索和追寻的问题,故本文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更好的应对变化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变化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国际趋同过程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为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得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针对上述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其中对于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完善了相关准则。

    为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金融工具准则之间恰当的衔接[1],同时也为了解决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合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施行新准则。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资产分类减少

    以往的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为“四分类法”,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采用了“三分类法”,分别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是按照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划分的。另外,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企业已经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得进行变更,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更加有效的约束了企业金融工具的核算。

    总的来说,金融资产分类减少,划分标准更加清晰,金融工具人为操作的可能性降低,更加有利于国家层面的整体管控,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很大程度上能够增加财务报告的可信度。

    2.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的基础发生改变

    在以往的金融工具准则中,关于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标准强调“现实性损失”,即以已经发生的损失作为基础进行减值的计提和核算。这种方式下,虽然结果更加客观,但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尤其是在企业发生大量实际的金融资产减值时,当年度增加的大额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会严重影响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关于企业信用风险的判断;这种滞后的减值计提方式,不仅增加了人为操纵的空间,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违约的风险,不利于金融工具市场的成长和发展。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要求企业对金融资产采取“预期信用损失法”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这种方法下,企业需要在金融资产取得、初始确认后,根据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进行合理的减值计提,且一旦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增加,企业必须对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间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这种减值准备的计提方式,不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金额也更加准确,能够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多的心理预期。

    总体来看,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关于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式的改变,能够更加及时地反映金融资产当期的信用风险状况,利于投资者准确评估资产并提前防控风险,同时可以有效地平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带来的企业财务数据波动,更加适合我国金融工具市场目前的状况。

    3.套期会计更加真实的反映企业的业务活动

    以往的套期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导致实务中企业开展的大量套期业务无法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在扩大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以往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因此,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影响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主要是以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形式,通过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对非上市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出售股权实现获利。因此,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主要的资产就是其投资的各类金融工具,而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可以说改变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以往主营业务的核算方式。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润表波动性增大

    按以往的金融资产“四分类法”,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账面会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会计科目,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浮动盈亏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当该金融资产被出售时,相关的盈亏才能够确定为最终的损益。但是,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中,以往划分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金融工具,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科目进行核算,这类金融资产当年度的公允价值波动直接影响企业当年度的利润[3]。另外,关于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式的变化,也将影响企业当年的利润。总的来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行,将导致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利润表的波动性增大,也就对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务专业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