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下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责任研究

    尹维增 张德利

    摘要: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到来和“健身路径”为标志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应加大和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公平正义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科学保障是公共体育服务的责任;提高水平是公共体育服务目标。

    关键词:公共体育服务;公平正义;科学保障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1-0045-03

    Abstract:Along with the arrival of national fitness craze and the intensity of "fitness path" to mark the "national fitnes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stantly increasing, the Government should enhance the capacity and standard of public sports services. To persist fairness and justice is the foundation; scientific security is the responsibility; Raising the level is targets.

    Key words: public sports services; fairness and justice; scientific protection

    国家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便以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体系为目标,着眼于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三个环节来为人民进行服务。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健身路径”为标志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力度更不断加大。这也要求政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的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求政府重视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还要求政府具备提供高质量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

    1 公共体育服务界定和基本责任的界定

    1.1 公共体育服务的界定

    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下位概念[1]。所谓公共服务是指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混合物品或服务。从其定义可以看出: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政府是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职能;公共服务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等等。根据公共服务的概念,我们可以顺乎逻辑地导出公共体育服务的定义,即政府公共组织为满足其公民的公共体育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混合物品或服务。

    1.2 基本责任的界定

    公共体育责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它是一种道德责任,又是一种法律责任。二、它是一种义务,包括不威胁、不侵犯社会利益的第一性义务;以及违反此种义务而应承担的第二性义务,它既可能是补偿性的,也可能是惩罚性的,它是一种对违法行为的纠错机制。三、责任相对人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上的责任,即对委托人(政府、捐助人等)承担责任;二是对下的责任,即对服务对象的责任;三是对外的责任,即对外部专家和同行所承担的责任;四是对内的责任,即对雇员和志愿者等的责任。

    2 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理念

    2.1 公平正义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

    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

    公共体育服务实行均等化分配,主张公共体育服务在保障公民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经济效率的基础上,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民生状况,对那些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过程中受益最少的弱势群体要给予额外的利益补偿,确保他们能够均等地享受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

    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体育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2]。实现群众体育和谐发展,保障全体人民体育权利,为全体人民提供体育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同样需要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3],同样需要制度的根本保证,同样需要一个群众体育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国家为和谐社会而构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当包括群众体育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群众体育要努力建设自己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2 科学保障是公共体育服务的责任

    社会保障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资助和补贴,它的主体是政府,它代表国家参与社会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成社会保障基金,为社会提供物质基础。社会保障在于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一种制度安排[4]。

    科学的保障制度是覆盖全体社会成员所应享有最基本的体育权利。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转轨经济条件下,在城乡社会成员间社会分配不公、利益分化过于悬殊的问题,起到社会平衡的作用。同时为那些无力参与竞争或失去竞争能力的社会成员,以及那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必要保障,以消除这部分社会成员的不安全感。起到社会“稳定器”和“调节器”的作用,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只有坚持公平正义,以民主法治作为制度保证,真正做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人们之间才能形成和谐相处的关系,社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国家才能稳定有序和长治久安。

    公共体育服务基本责任就是保障个人基本生活和发展权利所必不可少的公共体育服务。一个人如果缺少了这部分公共服务,那就保证不了其在既定社会下维持谋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公共体育服务是维护人的尊严和促进社会合作的基础性公共品,因此需要由社会和政府来提供这种保障。和谐社会的最起码要求是,所有公民在公共体育服务面前所享有的权利应当是均等的、无差别的。

    在我国传统公共体育服务体制中,政府角色错位或缺位,使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所以,完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的关键是加强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必须转变传统公共体育服务理念,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体制,牢牢掌握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规划决策权,做好对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才能确保社会成员得到科学的保障。

    2.3 提高水平是公共体育服务目标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已经或有条件实行全民最低生活保障,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实施均等化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稳定资金来源。各级政府都应从扩大扶贫范围、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入手,给公共体育服务明确基本责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和管理水平,一要做到增强公共体育服务意识,考虑问题、作出决策必须从公众的立场出发,充分考虑如何服务才对公众最有利,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加大公共体育服务财政支出,总体而言,我国包括公共体育服务在内的社会性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非常低,近年来该比重虽有所增加,但仍没有超过24%,它远低于发达国家的49.5%和中等收入国家42.1%的水平,也低于低收入国家27.5%的水平。而从支出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对群众体育支出却相当少,各级政府应扩大财政的社会性支出比重,从构建和谐体育出发,让低收入群体也能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三要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体育事务管理,要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中心,整合各类相关资源,做到以最低廉的行政成本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

    3 构建和谐社会公共体育服务责任探析

    3.1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

    确立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公共产品内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居于主体地位,这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5]。当前,由于我国民间组织参与程度低,多元公共治理结构尚未有效形成,因而需要发挥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中的“强势作用”,而不仅是“拾遗补缺”。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于制订公共体育服务政策、监管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与提供、付费、直接生产和提供某些公共体育服务。

    3.2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政府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主体,并不排斥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与方式的多元化。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与方式,有助于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总量与效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民间组织发展纳入到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中才有利于填补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某些“空白”,有利于社区的公共治理且民间组织的参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使政府的公共政策更贴近现实、贴近百姓,提高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和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投入效率。

    3.3 建立多元化的治理结构,考虑优先次序,实现重点突破

    公共体育服务的治理机制有政府主导的治理、政府参与的治理和政府不参与的治理等形式,这种多元化的治理结构可以更好地确保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6]。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必须考虑优先次序,实现重点突破,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来看,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应该以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为突破口。

    3.4 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注重制度建设

    公共体育服务体制的建立要关注相配套的体制,实现制度间的兼容。在政府转型的过程中注重人文价值导向,构建政府转型所需要的基础性制度,只有注重具体制度安排与更基础的制度环境之间的综合配套,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才能事半功倍。

    3.5 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建立高层次改革协调机制

    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涉及到各方利益关系,当前改革已进入以重大利益关系调整为特点的攻坚阶段,需要建立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改革,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改革要上下联动,防止“上改下不改,改了也白改;下动上不动,动了也白动”。只有注重改革的联动性,才能减少改革中的“死角”和“真空”,使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

    3.6 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水平

    社会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和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不足且不均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障碍。中国公共体育服务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公共财政视角来分析,可以归结于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民主财政的缺失和财政透明度不高等因素。要解决公共体育服务供应短缺问题,关键是要按照公共财政的思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民主财政的原则,提高财政透明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些问题的解决固然有赖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善,但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制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顺利推进,必须统筹规划,从制度层面出发,注重不同制度安排之间的联系,并且找准切入点,实现重点突破,提升整个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水平。

    3.7 创新公共体育服务的新型理念

    加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关键是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BT3]

    3.7.1 以人为本,创新观念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7]。作为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劳动者服务,千方百计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府新形象。 [BT3]

    3.7.2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要创新公共体育服务理念就需加快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8]。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公共体育事务,为推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效率提供科学的保障体系。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社会保障的同时,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政府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实现保障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3.7.3 应用科技,创新手段

    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强科学保障建设和公共体育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体育服务基础数据库,把法律信息、政策信息、市场信息、改革信息、实践经验和国际动态等整合起来,为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努力改善公共体育服务的技术条件和服务手段。

    3.7.4 建设队伍,创新组织

    适应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必须大力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公共体育服务队伍[9]。要广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组织,使之成为保障公共体育服务的社会载体。大力发展遍布城乡的社区保障体育服务组织,把保障公共体育服务延伸到社区是非常必要的和有效的措施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为依据、以维护劳动者根本利益为宗旨、政府和社会组织职能有机结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广大劳动者提供科学的社会保障服务。

    4 小 结

    新形式下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求政府重视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还要求政府具备提供高质量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要坚持公平正义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科学保障是公共体育服务的责任,提高水平是公共体育服务目标;构建公共体育服务责任要围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治理结构,考虑优先次序,实现重点突破、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注重制度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建立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水平。创新公共体育服务的新型理念要以人为本,创新观念、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应用科技,创新手段、建设队伍,创新组织。

    参考文献:

    [1] 肖林鹏,李宗浩,杨晓晨.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概念开发及其结构探讨[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6: 472-475.

    [2] 王莹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取向下的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探讨[J]法制与社会 2008.2:157-158.

    [3] 董新光.群众体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和责任[J]体育文化导刊 2007.9:4-5.

    [4] 唐淑香,龙佳解.社会利益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和谐[J]求索2007.4:66-67.

    [5] 高扬.公共体育管理社会责任与伦理问题分析[J]体育文化导刊2008.2:25-26.

    [6] 李建刚.和谐社会视野下当代中国社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机制模式的建构路径[J] 贵州社会科学2007.12:114-115.

    [7] 臧乃康.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责任维度与责任实现[J]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4:5-6.

    [8] 袁峰.论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及其政府职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6.6:92-94.

    [9] 杨晓晨,叶加宝,李宗浩等.服务型政府构建与竞技体育管理[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8.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