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和谐社会构建的公安管理制度创新分析

    王晋

    [摘 要] 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共同的愿望,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扼制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防线。在和谐社会构建要求下,应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公安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文章将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加强公安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公安管理制度创新策略,为公安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开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 和谐社会;公安管理;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扼制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防线。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业务水平,继续奋战在治安第一战线,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支持。为实现这一目标,应深入分析公安管理制度的创新需求,加快完善公安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强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安机关业务开展状况。

    一、构建和谐社会对加强公安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一)提升警察政治觉悟

    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共同的愿望,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这与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具有直接的联系性,每一名警察都需要提高政治觉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层次提高对自身岗位工作履责的重视度。但是客观而言,在公安队伍中,仍有部分警察思想政治觉悟偏低,工作履责意识差,而且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容易受到金钱和权力的诱惑,执法犯法,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不断加大警察违法乱纪行为的政治力度。为优化相关工作成果,必须从思想上提高重视,通过提升警察的政治觉悟水平,使其能够主动肩负起自身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1]。

    (二)强化警察专业素质

    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社会矛盾问题。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需要依靠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高效办理各类案件,并形成一定的威慑力,减少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从目前警察队伍的组成结构来看,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素质偏低的问题。许多警察非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仅通过电大、函授等成人教育途径获得学历,而且未经过系统化的训练,专业素质能力有所不足。在和谐社会构建要求下,必须不断强化警察专业素质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扩大公安工作范围

    客观而言,公安机关工作任务较为繁重,业务类型较多,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难以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比如在基层公安工作中,对于小偷小摸、非法传销和一些封建迷信活动的治理力度有所不足,出现小问题无人问津,出现大问题后果无法补救。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必须不断扩大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加强相关监管工作的覆盖面,坚持发现苗头及时处理的原则,不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机。为实现这一目标,也需要对相关保障制度加以完善,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合理调配各项资源,从而确保公安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2]。

    (四)加强犯罪打击力度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恶劣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坚决打击、追查到底,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在此方面,也需要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安运转效率,解决刑事案件久侦不破、整治活动高开低走等方面的问题。比如在一些公安专项治理工作中,只有严打期间能够保持高强度的执法力度,严打过后部分警察就会出现松懈,导致同类社会治安问题再度出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下,应通过切实提高公安管理制度约束力,确保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从而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二、面向和諧社会构建的公安管理制度创新策略

    (一)建立长效化警察教育培训机制

    在上述和谐社会构建要求下,公安机关应明确管理制度创新方向,对现有管理制度作出系统性的优化,依靠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

    首先,应建立长效化警察教育培训机制,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警务技能培训两手抓,建立一支思想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够强的新时代公安队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为基础,引导全体公安干警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主动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同时应引导公安干警提高对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视度,切实将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通过端正工作态度、改良工作作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服务。在警务技能培训方面,则应根据现阶段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特点,强化实战技能训练,包括警务战术训练、刑侦技能训练、擒拿格斗训练等。通过构建长效化的警察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水平,确保在发生紧急治安状况时,每一名警察都能够坚守在自身岗位,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完善警察技能考核制度。即定时对在职警察进行技能考核,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分析及侦破能力、擒拿格斗能力与思想政治觉悟等。考核方式也应进行一定的优化,通过现阶段已较为成熟的VR技术进行案件模拟,并要求警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现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使考核结果正确反映警察的刑侦能力,而非传统模式下,纸面考核仅能对警察的背诵能力进行考核。

    最后,加强案件资源共享。我国案件发生频率有较高的地域性,这也导致了警察工作能力有鲜明的地域差距。部分案件发生概率较低区域的警察实战经验严重缺乏。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强案件资源共享,将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用于日常警察培训。地区警察局主要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会议,领导下属警察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通过案件模拟的手段不断提升警察的刑侦能力,确保当地案件发生时,警察可以快速侦破并缉拿罪犯,为地区公民提供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加快完善警务保障机制

    为了扩大公安工作开展范围,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加快完善警务保障机制。首先应解决部分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地区实际工作需求,及时补充警力。同时应做好招聘工作与培训工作的衔接,确保新补充的警力能够达到岗位工作标准。其次应解决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在提高公安工作重视度的基础上,做好地方政府财务规划,发挥同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安经费调拨的合理性。在资金保障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应深入调查研究公安机关的实际工作情况,对于社会情况复杂、案件多发地区,应适当提高公安经费投入水平,避免因经费不足影响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最后,应加快完善警民沟通机制。在任何时期,公安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应保持党的良好作风,加强警民联系,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群众诉求,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及公安机关公信力。

    (三)创新警务绩效考核及监督机制

    为了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应积极创新警务绩效考核及监督机制,激发警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减少工作拖沓、责任推诿的现象。在警务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确保评价指标的全面性,并采取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真实反映每一名警察的实际工作情况。在量化考核评价指标的构建过程中,应细化到出几次警、破多少案、抓多少逃犯、处理多少群众纠纷问题。同时应采取日常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机制对于警务人员的鞭策作用。在阶段性考核过程中,还要结合个人评价、群众反馈等方面的结果,构建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及公正性。此外,还要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全面改善公安工作作风。

    (四)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责任制

    在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应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从而强化基层公安工作执行力。基层公安干警奋战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第一线,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者和守护者。如果基层警察出现玩忽职守、甚至警匪勾结的现象,则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此方面,应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公安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程,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应针对不同地区基层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把握好工作重点,及时对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责任追究制度的约束下,深化推进警务改革,减少平时工作中的警民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上,优化实际业务流程,提高公安工作效率。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加快公安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充分激发警务人员的工作动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也需要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每一名警察都能够履行自身工作责任,为社会长治久安作出应尽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郑少三.构建和谐社会公安机关要增强五个理念[J].公安研究,2007(06):5-8.

    [2]姬朝远.和谐社会公安工作:问题、成因与对策[J].中州学刊,2007(03):1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