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柯剑 刘丽 杨忠强

    

    

    【摘要】 ?2017年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中,关于套期会计的核算方法和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方法都有较大变化。文章针对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核算、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问题,分析了套期会计的核算方法修订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进一步比较分析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对于已发生模型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案例分析揭示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影响。研究发现: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展方向越来越强调反映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如实反映”,进而实质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关键词】 ?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质量;预期信用损失;套期会计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5-0024-03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于会计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为了满足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新需求,对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 39)要求使用“已发生模型”作为金融资产的减值计量模式。但是,金融实务界认为已发生模型不能充分反映相关金融工具的前瞻性估值信息,加剧了金融资本监管的“周期效应”,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2014年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 9),用以替换IAS 39。新金融工具准则提出了“预期损失模型”以及按三阶段划分的计量方式作为金融工具的减值计量模式。

    我国会计准则在持续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发展过程中,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第22号、第23号和第24号企业会计准则(CAS 22、CAS 23、CAS 24),该修订涉及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模式、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核算和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准则内容。提升金融工具相关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会计工作在风险管理中的有效性,是金融工具准则发展的重要目标。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在公司财务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金融工具交易量的日益扩大和交易方式的复杂化,其自身蕴藏的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实践中,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全面、不充分、规范不一等问题。本文将结合案例,探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影响。

    一、新准则中套期会计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一)改进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式

    期权的价值体现为其内在价值(或履约价值)和时间价值两个方面。原会计准则规定,除了被套期项目被指定为期权的内在价值外,期权的时间价值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期权的时间价值在确认过程中会受到多因素的影响,原会计准则的核算方式,容易将这种不确定性直接传递到当期损益中,不仅难以反映风险管理的成果,还容易导致损益的潜在波动。

    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对于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采用了新会计处理方法,不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根据相关被套期项目的性质:与交易相关還是与时间段相关,从而判断该期权的时间价值具备交易成本特征还是具备为规避风险而支付成本的特征,进而对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区分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处理: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处理的目的在于,力求在会计核算中体现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有利于会计核算和金融估值的结合,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可比性,同时降低不合理的损益波动。

    (二)改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相关会计核算

    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关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允许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企业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FVTPL)。这一处理方式对于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以及尚未确认(例如:贷款承诺)等情形都适用。当不再符合相关条件时,上述规定应当予以撤销。新套期会计准则的上述会计处理方式,有利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以及相关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利润表中对冲,能够反映企业套期活动的经济实质,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信息的可理解性,并且能够从会计目标导向中体现出鼓励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价值相关性。

    (三)简化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原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混合合同中满足一定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分拆作为单独衍生工具处理。对于无法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将整体的混合合同指定为FVTPL。这种处理方式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专业判断要求较高,执行过程中从业人员对其理解和判断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如果混合合同的主合同为金融资产,应该将该混合合同作为整体,不再进行分拆,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分类和计量。如果主合同为金融负债,以及非金融工具相关的范围,则需要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是否分拆进行评估。

    (四)改进了套期有效性评估

    对于原准则中关于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评估要求,改为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评估要求。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强调预期有效性评估,要求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存在套期关系,具体体现为预期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时,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发生方向相反的价值变动。同时,这种套期关系的比率不应表现出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相对权重的失衡。如果不能满足该有效性要求,原准则规定应该终止套期会计。新准则对于套期比率失衡,但是对于相关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可以采用再平衡机制,调整套期比率使其重新达到有效性评估要求,而不必先终止,再重新指定相关套期关系。

    综合上述分析,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改进的会计核算方法强调对交易的经济实质进行更为真实和全面的反映,体现了会计处理方法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降低了企业报告损益信息的不合理波动性影响。另外,对于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核算方式,体现了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强化了如实陈述信息质量特征。

    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在金融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中,金融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使用“已发生模型”作为金融资产的减值计量模式,企业应通过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来判断已经发生的信用减值。原准则采用的已发生模型在核算资产减值损失过程中,不能充分反映相关金融工具的前瞻性估值信息,在顺周期环境中容易造成收入与损失的错配,并放大金融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核算方面有较大改变,要求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予以反映金融资产在不同存续阶段的价值变化。该方法要求按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ECL)或对于相关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并划分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的信用质量变化的三个阶段,进而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和利息收入,如表1所示。

    這种方法基于对未来信用损失的预期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突破了传统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对现有会计准则逻辑体系的内在一致性产生了冲击。尽管对于应用预期损失法计提资产减值存在较大的争议,但是,为了满足实务界对于不确定性金融市场环境中对于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及时性和充分性(足额)要求,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仍然采纳了该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合理使用,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会计判断和风险识别能力。资产减值损失计量方式的这一转变,从会计核算形式上进行审视,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可验证性和客观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进而降低了可靠性。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对实际利率进行合理估计,并且在对相关金融资产信用风险程度所处阶段合理划分的基础上,计量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在会计报告中对减值方法加以充分地披露,这有助于削弱金融资产信息“周期效应”的影响和利率波动的影响,响应了金融从业者估值的要求,从该角度审视预期损失法,其目标导向具有强调会计信息质量实质上“如实陈述性”的积极意义。可见,预期损失法对于充分反映和防控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风险,具有前瞻性的作用。不仅如此,会计谨慎性原则也要求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不能高估资产或收益,不能低估其应承担的负债或费用。可见,会计监管和金融监管尽管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内在的管理思想上也存在着一定的统一性。企业在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过程中,应该从提高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目标出发,合理判断和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三、案例分析

    我国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从2018年1月1日起就要求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本文将选择A+H股中具有代表性的工商银行,在新旧准则衔接过程中对其实施效果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工商银行2017—2018年的A股年度报告进行比较,分析对于2017年末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在2018年的报表附注中所披露的,按照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就其分类和计量进行追溯调整产生的差异。工行2018年初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按新准则的追溯调整情况,较为具体地体现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已发生模型的差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提高对银行业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反映的更充分、更谨慎,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利用上述信息进行估值决策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的影响,从而做出理性的决策。见表2。

    在2017年的A股年报中可以看到,各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期末金额合计3 458.24亿元,按照新准则的要求重分类和重新计量之后,对2017年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追溯调整为4 131.75亿元,其中,重新计量导致的新增减值准备达到685.54亿元。对于客户贷款及垫款项目,由于采用新准则要求的重新计量方法,导致的新增减值准备达到331.93亿元;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信贷承诺,重新计量新增减值准备达到308.07亿元;原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重新计量后新增减值准备达到38.91亿元。从2017年年报中可以发现,其当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1 277.69亿元,比2016年增加398.75亿元,增长45.4%;经计算发现2017年末,经追溯调整后新增各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接近上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的78%。

    四、结论

    本文围绕2017年最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着重分析了准则的重大变化和对于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的影响。套期会计准则改进的会计核算方法,强调对交易的经济实质进行更为真实和全面的反映,体现了会计处理方法与业务实质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

    在进一步通过对工商银行的财务报告进行比较分析的过程中,揭示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及其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影响。研究发现,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展方向越来越强调反映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由“已发生损失模型”向“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变化,形式上降低了可验证性和客观性;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如果能够处理好,对于预期风险程度阶段的划分、对实际利率进行合理的估计,以及对于金融工具违约概率的测算等要素的判断,该方法能够有效削弱金融资产估值过程中受到的“周期效应”的影响,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如实反映”,进而实质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Z

    【主要参考文献】

    [ 1 ] 王菁菁,刘光忠.金融工具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演进与会计准则体系变迁——兼评IASB《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征求意见稿[J].会计研究,2014,(05).

    [ 2 ]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7,(08).

    [ 3 ] 唐学思,曾雄旺.新旧准则金融资产分类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7,(16).

    [ 4 ] 劳川奇.IFRS 9和U.S.GAAP准则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比较探析[J].金融会计,2018,(10).

    【作者简介】

    柯剑,男,北京工商大学,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信息质量与股票价格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