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学前教育改革8大任务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的8大重点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一是优化布局和结构,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劃,省、市(州)、县级财政要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是多渠道扩大资源,实施学前教育专项建设项目,重点扩大农村牧区、脱贫攻坚地区和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三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不断提高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四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依标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和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五是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六是完善监管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的动态监管机制。七是规范发展民办园,制定《青海省营利性民办园和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园分类管理办法》,稳妥实施分类管理。八是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逐级开展幼儿园等级达标和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到2020年,力争省级示范园达到40所,实现8个市(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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