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档案那些事(三):闲聊档案意识

    任汉中

    在档案界存在着一个奇特的现象:在档案工作进展不顺利,或工作成效不显著时往往归咎于社会的档案意识。于是,几十年来,从领导的讲话到档案部门的总结汇报,从专家学者的学术文章到档案学子的学位论文都在喋喋不休地讨论着如何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的问题,然而……

    谢伦伯格在其著作《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中曾提到一个有趣的实例:“如果在街头上问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为什么政府要设置档案机构,他多半会反问:‘档案是什么,档案机构又是什么?”“至于档案本身,几乎可以断言,他准会提出‘为什么不把那些废物一烧了事这样一个使交谈难以继续下去的问题。”即使我们现在在大城市的街头向行人提出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同样会让我们感到失望。

    档案意识的形成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一般认为意识是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知能力以及认知的清晰程度。从客体感知层面去描述,意识的本质是“信息的分类处理”,从主体能动层面去描述,意识的本质是“将更新后的已知信息与行为目的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重新权衡要素权重、重新定位信息含义,继而更新行为策略、观点或立场”。在现实生活中,档案一经产生形成就与利益有着极大的关系。在文字体系完善之后,人们便用于管理和文化创作,存储起来作为档案成为社会信息控制的机制,是社会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种工具,也是文明进步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阶级社会里,这种社会的控制资源与其他生产资料一样为当权者所掌控,为巩固当权者的利益服务,其他社会成员则被排除在档案事务之外,即使朝廷的“学士大夫也罕有至其地”,而“终身不得窥一字”。千百年来的这种档案管理模式,漠视社会公众的利益需求,在一般公众的心目中,档案是存在的,但与自己无关,这应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社会公众档案意识的缺失,直接导致自己的某些基本权利的失落而不自知。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其实就生存于档案的控制之中,谁也无法超脱于档案之外。人一出生就得上户口,进入当地的户籍档案,以此来确定身份;上学后就会有学籍档案,如若缺失,则无法顺利升学;参加工作,单位则会为你建立人事档案,对你的升迁具有重大意义;在工作中,则会大量产生文书或科技档案;结婚成家,则会有婚姻登记,确定其合法性;购房购车,有关部门则会为你建立相关的财产档案;你要创业,则会建立你的工商档案、企事业档案;你生病住院,医院会为你建立病历档案……可以说,每个人的每一项社会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档案,同时,离开了档案,也许什么事也干不成。档案,就这样深入到了我们的生活。而不可理喻的是,大家都非常轻视档案,认为与己无关。这是因為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人们只是被动地生活在档案之中,并没有获得相关的档案权利,而要无奈地承担着档案带来的一切后果。传统的档案管理体制是社会的权力部门管理档案,则剥夺了被管理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同时,由于管理者对档案管理的失误所引发的后果,却要由对档案事务没有任何控制权的事主来承担。对档案的漠视和无知,并不是无关紧要的,而是意味着将面临自身权益被侵害的风险。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的性质和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和变化。在现代信息社会,公民意识的提高,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档案意识的提高。因为民主的建立最重要的是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档案是知情权实现的最重要的资源。《档案法》颁布已经多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经发布,党和政府实际上已经赋予了社会公众利用档案的权利,我们已经进入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意识的社会生态环境,然而社会意识的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变化并非一定同步进行,意识在思维层面也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思维的深度和广度可以与现实的社会存在相对的分离,因此社会意识有时候会滞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有时候也会超前地对未来的社会形式进行思考和规划。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公众对档案权利的突然降临感到陌生,也无力正确地使用这一法定权利。当然也不排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并不愿就此失去对档案特权带来的既得利益,有意无意地在具体的行为中沿袭着传统的工作方法,消极地应付着档案开放政策。这便是社会档案意识难以提升的问题所在。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档案这一事物,对于尚未进入小康生活的社会公众并非物质生活的必需品,而是一种精神生活的奢侈品,在为生存而奔波的同时,还难以顾及档案对于自己的意义,绝对不会如以档案为职业的我们那样对档案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且档案意识的形成是长年累积的结果,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并具有相当的惰性,难以改变。档案部门的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在提升社会公众对档案的兴趣方面产生影响,而要说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们对于社会公众档案意识的提升实际上是可遇不可求,更不要奢望在绝大多数公民连档案都无缘见识的社会环境中凭空增长档案意识。

    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若仍然沿用传统的思维定势,从方便工作的角度去要求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只能是缘木求鱼。而我们应做的是使档案真正走向公众,使他们的利益与档案发生密切联系,“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我们所做的工作要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幸福指数为目标,实现社会公众的档案权利,使之真正从档案服务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激起社会公众档案意识的觉醒,利用社会力量来促使事业的全面改革。让档案真正成为一种公民共享的社会资源,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公开,激活社会公众的文化创造力,从而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稿日期: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