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风险分析与防范

    孙云龙

    摘要:科学推行地方保障力量参与到军队保障任务中可以提高保障效能和保障效率,有利于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由于人为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导致选择地方保障力量过程存在诸多风险,从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两方面对选择地方保障力量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障力量;选择;风险分析;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E23;F812.4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177(2020)09-0125-02

    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保障力量参与军队保障任务,不仅可以促进地方企业科学技术发展,也提高了军事保障效能和保障效益,受市场环境影响、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在选择地方保障力量过程中,开展必要的风险分析,进行高效的风险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十分必要。

    1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风险内涵

    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风险是指军方在地方选择优秀保障力量的过程中,由于参与主体地位与利益不同、信息不对称、装备市场建设不成熟、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在军方与承制单位之间可能发生的直接或间接阻碍保障任务顺利进行,有损军方保障综合效益和效率的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危害性的总和。

    2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潜在风险分析

    基于各种原则对风险进行划分归类是为了从不同角度认识风险,实际上,各个角度的风险之间是相互交叉的[1]。下文按照风险来源不同对风险进行归类,可分为源于需求主体的风险、源于供给主体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2.1源于需求主体的风险

    提出保障需求的主体是军队,这里将军队分为军方和军方操办人员。军方是一个整体概念是军队利益的体现,没有个人利益的體现,是风险承担的主体;而军方操办人员是指受军方委托,控制融合保障过程的人,他们是有个人私利考虑的理性人,是造成风险的主体之一。因此,将来自军方操办人员的风险划分为由操办人员道德素质引发的风险和由业务素质引发的风险。

    2.1.1操办人员道德素质引发的风险

    由操办人员道德素质引发的风险最典型的就是合谋风险。在军民融合保障过程的初始阶段,选择融合保障力量时,代表军方控制融合保障过程的操作人员,为最大化自身利益,主动或被动与融合保障承制单位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的模糊之处或监管真空地带,甚至根本不顾现行法律法规的制约,在承制单位的选择、保障费用等问题上与承制单位私下勾结,攫取不正当利益。

    2.1.2操办人员业务素质引发的风险

    在长期计划经济环境条件下,我军保障任务均由自己保障,开放性差,装备的采购也是由各军工厂生产、供应,国防工业领域的竞争被遏制。如今,军民融合式发展也进入了加速实施阶段,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是存在由操办人员业务素质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操办人员对市场竞争规律把握不充分、对相关业务流程不熟悉、对融合保障过程操作、执行失当等行为引起的风险。

    2.2源于供给主体的风险

    源于供给主体的风险即来自承制单位的风险,由承制单位的道德因素和客观能力因素导致。道德因素方面,承制单位处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为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争得保障任务,可能会做出一些机会主义选择,例如,与其他承制单位串谋夺取标的,采用“钓鱼”方式“钓取”保障任务承制资格,通过打“价格战”等恶性竞争方式打击竞争对手等。客观能力方面,由于承制单位能力因素和其他客观原因,对市场竞争估计不足,对军方保障任务以及其他承制单位不够了解等,导致对融合保障准备不充分,从而无法顺利完成军方交给的任务,给军方带来损失。

    2.2.1串谋风险

    串谋风险主要是指在融合保障初期,选择融合保障力量过程中,竞标者之间协商报价以攫取高额利润的风险。这种风险是保障承制单位机会主义行为的典型体现,对军方构成的危害是直接的,可能直接导致融合保障费用激增和保障质量方面问题。如果说合谋是操作人员与承制单位之间的勾结谋利的话,那么串谋就是围绕保障项目展开争夺的各个承制单位之间串通起来套取融合保障业务的机会主义行为。

    2.2.2“钓鱼”风险

    “钓鱼”风险是指保障承制单位在参与竞标谈判或招标阶段竞争中通过制造或利用虚假信息套取保障任务,得到保障任务后又不断追加成本、降低保障质量等有损军方利益的不利事件发生的风险[2]。“钓鱼”工程一般以工程为钩,沉没成本为饵,倒逼机制为鱼线,支撑这一切的钓鱼竿则是有缺陷的决策程序和工商管理制度,而其中最关键的一环是不顾一切制造沉没成本和沉没成本的威胁。“钓鱼”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典型表现。

    2.2.3恶性竞争风险

    恶性竞争风险是指作为保障承制单位通过不正当竞争打击竞争对手,从而获得保障任务的风险。恶性竞争风险对军方的影响是间接的,军方蒙受风险损失在较长一段时间之后才会显现出来。由于竞争融合保障任务的承制单位过多,生产能力过剩,企业库存增加,只有靠降价来削减库存。承制单位间的价格大战,尽管可以使军方得到实惠,但这只是短期效益。从长远发展来看,过度的价格战将价格降至产业平均边际成本之下,会造成生产者损失,甚至企业面临倒闭,剩下的企业则会称霸市场,导致垄断再次出现,军方再次面临“被定价”的威胁。

    2.2.4信息安全风险

    失泄密风险即信息安全风险。军方采购装备过程具有军事和经济双重目的。相比单一来源的保障,实施军民融合保障模式有着更广的传播范围,信息传播的广泛性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加剧。参与竞争的承制单位一般只有一家会被军方选中,最终成为合作伙伴,而其他承制单位将会被淘汰。当然,所有潜在承制单位在参与竞争选拔时均与军方签订相关的保密协定,规定对保障信息进行保密,以防信息泄漏。但承制单位可能会在钱财等的引诱下,受到短期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将保障信息出卖给敌对国家。尤其是涉及国防安全的机密,如果不慎泄漏,将会给国防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2.5承制单位能力素质风险

    承制单位能力素质风险是指参与军民融合保障的承制单位由于对保障信息不够了解,对保障过程缺乏认识以及自身能力不足等原因,对承担保障任务构成风险。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能力不足、承制单位资金缺乏、保障任务进度管理能力不足、成本控制不利、本身质量体系不健全、为追求进度和费用导致保障质量下降等。

    2.3其他风险

    2.3.1社会经济环境风险

    社会经济环境风险是指由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技术的波动,或者由于自然灾害而可能给项目带来的风险,这类风险属于大环境下的自然风险,一般是致命的,几乎无法弥补。主要包括:突然性的经济事件引发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发生自然灾害以及一些意外事故等。

    2.3.2垄断的风险

    随着装备市场竞争进一步发展和加剧,企业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大企业往往在激烈的竞争中凭借自己经济上的优势,不断排挤和吞并中小企业,使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产品日益集中在自己手中。中小企业为了避免在競争中两败俱伤,保证彼此都有利可图,也会谋求暂时的妥协,从而产生垄断的风险。

    3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风险防范

    3.1应对需求主体风险的措施

    (1)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人生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抗腐防变能力。选择地方保障力量过程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都是由人进行操作的,所以操作人员要站在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负责的高度,履行职责,切不可因蝇头小利给国家带来损失,影响国防建设。

    (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在地方保障力量选择过程中,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决策和执行程序各环节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切忌权力集中。

    (3)实施严格的法律制裁措施。对承担和参与装备采购活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应签署承诺书,对自己承担的责任做出承诺[3]。并在承诺书上规定,一旦有恶意串通、接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2应对供给主体风险的措施

    (1)加强对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首先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这一资格决定了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审查签订装备采购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最后审查法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信誉。

    (2)加强采购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范。组织精干的合同谈判队伍,使采购合同能体现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注重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备性,防止主要条款出现漏洞而引起纠纷,还要在条款中应对保密制度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4结语

    地方保障力量参与军队保障任务,通过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军队和承制单位,使军队获得军事利益,承制单位获得经济利益,以期达到双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但在面对具体的保障任务和选择保障力量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多方面分析风险存在的因素,提前做好预防,最大程度保证保障任务安全顺利的展开,以满足军事需求。

    参考文献

    [1]滕红军.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风险分析与防范研究[J].四川劳动保障,2020(3):24.

    [2]仵宇飞.装备招标采购风险分析及对策[J].管理观察,2014(9):154-155.

    [3]李晓松,蔡文军,刘舒莳.试验装备采购风险评估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10,21(3):42-45.

    (责编:陈静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