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

    薛惠元 曹思远 周昊杨

    

    

    

    [摘? ? 要] 基于理论分析,运用保险精算方法和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测算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研究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会使2020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加剧;疫情对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将至少持续至2025年;在2020年疫情对基金当期结余产生重大冲击后,2021年这一影响将骤减,但2021年后这一影响又呈现扩大趋势;如果不采取财政补贴、养老金中央调剂等措施,疫情对基金累计结余的影响将逐渐被放大。建议:适当增加湖北省中央调剂金拨缴差额,提高各级财政对养老基金的补贴力度,向湖北省合理划拨部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大“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力度。

    [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 C91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0)10-0037-12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一)问题的提出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湖北省成为疫情的重灾区。虽然目前湖北省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松懈。截至2020年6月19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68135例,占全国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的80.21%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省经济发展遭到暂时性阻滞。湖北省2020年第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较上年同期下降39.2%②。具体表现为:第一,大量企业受到疫情冲击,经营状况恶化;第二,失业问题凸显。为了减轻湖北省企业负担,早在2020年2月20日,人社部等便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自当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湖北省也不例外,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构成)征缴收入占社会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征缴收入的69.85%③。并且,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文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本就面临较大的收支压力。如果仅考虑基金征缴收入,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2003—2016年(2011年除外)均当期收不抵支;将财政补贴考虑在收入端后,2017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才开始存在少量当期结余;就算再将中央调剂金拨缴差额考虑在内,2018年基金当期结余规模仍不大。遂具有重要性和脆弱性双重属性的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成为本文的研究重点。减免或延期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短期内可能会减少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④,加剧基金收支压力,甚至会带来基金穿底的风险。那么,新冠肺炎疫情会如何影响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状况?具体影响程度如何?又该如何缓解这些影响?本文将运用保险精算方法测算该影响,并依据测算结果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认识和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冲击提供参考。

    (二)文献回顾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不久,鲜有学者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社会保障相关内容的影响。在仅有的研究中,学者主要聚焦于疫情对我国就业或脱贫攻坚的影响。王震(2020)研究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就业的影响,他指出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就业带来的冲击是短期的,但相比于2003年非典疫情的冲击更为严重[1]。沈国兵(2020)同样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會加剧我国巨量的高校毕业生叠加农村城镇化人口就业压力[2]。唐丕跃(2020)研究了疫情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影响,得到结论:疫情对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增收、扶贫产品销售、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造成了影响,但这些影响都是暂时的、可控的[3]。魏后凯和芦千文(2020)则表示,疫情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4]。虽然这些文献能够为本文的参数设置提供一定参考,但是它们并未关注疫情对我国或者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且部分学者的研究仅局限于经验判断层面,缺乏理论基础和实证分析。

    鉴于非典与新冠肺炎疫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本文试图从2003年非典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影响的相关文献中获得启发,然而同样未检索到相关文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湖北省可免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5个月,这相当于降低了养老保险费率。已有文献关于降费率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影响的研究较为丰富。如陈曦(2017)通过定量分析得出结论: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可以提高覆盖率、遵缴率和工资增长率,进而提高短期基金收入[5]。王国洪等(2020)运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得到相似结论: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名义费率不仅不会导致基金收不抵支,反而会提升基金的收支平衡能力[6]。然而,郭瑜等(2019)却得到相反的结论:社保“双降”政策(包含缴费率降低和缴费基数口径调整政策)会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7]。曾益等(2019)同样指出,如果没有其他政策干预,降费政策将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在2024年耗尽[8]。虽然已有文献关于降费率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影响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但其在模型建构、参数设置等方面对本文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不过,与上述研究不同,本文研究阶段性降费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短期影响,在模型建构和参数设置上会有所不同。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体现在:首次运用保险精算方法和人口预测技术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短期影响,试图开拓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研究新视角。

    二、疫情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影响路径的理论分析

    (一)疫情对基金征缴收入的影响路径

    新冠肺炎疫情主要影响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第一,新冠肺炎疫情下,为了纾解企业压力和促进就业,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出台,其中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阶段性免征政策意味着养老保险缴费率由24%降低为8%(最长降费期限为5个月)。第二,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平均缴费基数暂时性降低。原因如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国企业负担加重。受此影响,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可能降低,由此平均缴费基数降低。第三,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暂时性减少。传导机制如下: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失业率增加,新增就业人员数量减少,企业就业人员减少,缴费人数随之减少。除此之外,受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中缓缴政策(最长缓缴期限为6个月)的影响,基金征缴收入延期到账,进而暂时性影响基金收支平衡。但这一影响仅限于2020年部分月份,对2020年总体基金征缴收入影响不大。综上,短期内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可能会因疫情带来的费率降低、费基降低和缴费人数减少而减少。

    (二)疫情对基金支出的影响路径

    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有限。对此,财政部副部长表示,虽然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会因阶段性减费政策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可控,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9]。所以,新冠肺炎疫情基本不会对养老金待遇水平产生影响。可能的影响路径为:从一个角度看,新冠肺炎疫情致使2020年湖北省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人数增加,导致2020年丧葬补助金、抚恤金⑤和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支出增加,进而2020年基金支出增加⑥;从另一个角度看,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湖北省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数量在一段时间内较正常情况下减少,进而基金支出在一段时间内减少。进一步说,2020年基金支出有增有减,但由于基金支出增加量相对更大⑦,所以2020年基金支出少量增加;2021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基金支出减少,如图1。

    三、模型构建

    (一)模型假设

    关于不发生疫情下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模型,本文做出以下假设:第一,为实现研究目标且保证模型测算精度,本文的目标测算区间为2020—2025年;第二,基于研究目的,精算模型仅模拟基金自平衡情况,不将财政补贴、中央调剂金拨缴差额和其他收入(利息收入、滞纳金收入等)考虑在内;第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共同构成,二者打通使用,没有分账管理⑧;第四,本文所称的企业参保职工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但假设其统一按照企业参保职工及其单位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样,本文所称的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包含已经退休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发生疫情下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模型,除满足上述假设外,还需满足以下前提:第一,为简化模型,仅考虑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中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免征政策,且所有单位免征期限统一采用最长期限(5个月);第二,仅2020年城镇调查失业率较一般水平发生变化,2021—2025年恢复正常⑨;第三,仅考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支出增加量,不考虑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支出增加量;第四,鉴于湖北省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假设因疫情死亡的参保离退休人员数量维持2020年6月19日水平;第五,假设因疫情死亡的参保离退休人员在不发生疫情情况下均能存活至测算期末;第六,假设因疫情死亡的参保离退休人员均在2020年1月1日死亡。

    (二)精算模型

    四、参数设定

    (一)企业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数量预测

    根据研究目的和可得数据特征,本文可采用的企业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数量预测模型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仅需一组历史数据序列;所需数据量较少;短期預测效果良好。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被广泛运用于预测人口增速放缓阶段(囿于环境和资源)的人口变化情况12,所需数据量不多,短期预测效果更佳。GM(1,1)模型适用范围广,所需的建模信息少,运算简便,且具有短期预测精度高的特点。所以,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和GM(1,1)模型被纳入本文的使用范围。运用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和GM(1,1)模型分别对企业参保职工数量和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数量进行比较预测后,发现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的预测结果精度更高,故本文采用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

    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可表示如下:

    预测结果如表2所示。经过预测精度检验后发现,除初始几年外,模型相对误差均控制在3%以内;后验差比值约为0.0776,预测精度等级为“好”;与GM(1,1)模型(后验差比值约为0.0813)相比,预测精度更高。

    同理,本文运用《2019年湖北统计年鉴》中1998—2018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数据对正常情况下2019—2025年企业参保离退休人数进行预测(无论疫情发生与否,这一预测数据均适用)。

    企业参保离退休人数的预测函数为:

    预测结果如表2所示。经过预测精度检验后发现,模型相对误差均控制在10%以内;后验差比值约为0.1119,预测精度等级为“好”;与GM(1,1)模型(后验差比值约为0.2159)相比,预测精度更高。

    (二)缴费率

    根据《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个人缴费比例仍旧按照8%执行。所以,不发生疫情或者发生疫情却不在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规定的免征期限(2020年2月—2020年6月)内的缴费率? ? ?为24%。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中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免征政策,发生疫情且在免征期限内的缴费率? ? ?为8%。

    (三)企業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和工资增长率

    2019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数据计算公式均为:2018年湖北省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019年湖北省工资增长率)13。假设湖北省工资增长率与湖北省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同步,则2019年湖北省工资增长率为7.5%14。于是得到2019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为65103元。

    根据2020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为7.5%左右。据此,设定不发生疫情情况下2020年湖北省预期工资增长率为7.5%。假设2021—2025年经济增长速度与2020年相同,则不发生疫情情况下2021—2025年湖北省工资增长率均为7.5%。由于湖北省为疫情重灾区,疫情防控需要下经济发展将遭受更大的冲击,所以假设疫情发生后,2020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对2020年中国GDP增长率不超过4%的预判,设定发生疫情情况下2020年湖北省预期工资增长率为3%。受全球疫情的影响,考虑到国内疫情“二次暴发”的可能性,经济恢复预期不容乐观。假设发生疫情后2021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在3%的水平上增加0.8%,2022年再增加0.8%,2023年再增加0.4%,2024年再增加0.4%,2025年再增加0.2%(经济逐渐恢复),则2021—2025年湖北省预期工资增长率分别为:3.8%、4.6%、5.0%、5.4%、5.6%。

    (四)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变化量

    由于历年湖北省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严重缺失,所以参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自2018年4月18日(国家首次正式公布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日期)至2019年年末,月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在5%左右15。根据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为6%左右(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基于能够实现预期目标的判断,本文设定疫情发生后2020年各月城镇调查失业率较一般水平的增加值为1%。

    (五)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及其调整比例

    2019年湖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计算公式为:2018年湖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6×(1+2019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比例)。根据《2017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关于2019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4号)17,2019年湖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36326.95元。为保证湖北省养老金待遇水平基本稳定,无论疫情发生还是不发生,本文设定2020—2025年湖北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均为5%。

    (六)因疫情死亡的企业参保离退休人数

    全国新冠肺炎死亡病例中,80%以上为60岁以上老年人[10]。据此推测湖北省新冠肺炎死亡病例中,60岁以上年龄组占比为80%。据百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时大数据报告,截至2020年6月19日,湖北省新冠肺炎死亡人数为4512人。那么,湖北省60岁以上新冠肺炎死亡人数约为3610人。本文假设在湖北省60岁以上新冠肺炎死亡病例中,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占比40%18,则因疫情死亡的企业参保离退休人数为1444人。

    (七)2019年底基金累计结余额

    2019年5月6日,湖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在湖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湖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900多亿元。2020年3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在会上表示,截至2019年底湖北养老保险基金仍有1000亿元以上累计结余[11]。综合以上信息且为了便于计算,本文设定2019年底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1000亿元。

    五、测算结果与分析

    (一)疫情对基金征缴收入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主要使2020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大幅缩减。如表4所示,如果不发生疫情,基金征缴收入为1646.23亿元;发生疫情后,基金征缴收入仅为1114.77亿元。发生疫情较不发生疫情少征缴531.46亿元,相当于不发生疫情下基金征缴收入的近1/3,基金征缴收入缩减幅度较大。相较于其他年份,2020年基金征缴收入缩减幅度最大,说明疫情首要影响2020年基金征缴收入。

    疫情对基金征缴收入的影响将至少持续至2025年。由表4可知,发生疫情后,2020—2025年基金征缴收入均达不到不发生疫情下的水平,且差额绝对值均在100亿元以上。可见,这一影响将至少持续至测算期末。

    在2020年疫情对基金征缴收入产生重大冲击后,2021年这一影响骤减,但2021年后这一影响又呈现扩大趋势。由表4发现,在2020年发生疫情与不发生疫情下基金征缴收入出现较大差额绝对值后,2021年这一差额绝对值大幅缩小至136.48亿元,2021年后这一差额绝对值虽不及2020年水平,但是较2021年有所增加,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二)疫情对基金支出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较小。据表5可知,不发生疫情与发生疫情下的基金支出差额绝对值均不超过1亿元。疫情致使2020年基金支出增加0.47亿元,使2021年及以后基金支出减少,且减少量逐年增加。

    (三)疫情对基金当期结余的影响

    就算不发生疫情,在不考虑财政补贴和中央调剂金拨缴差额的前提下,2020—2025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均当期收不抵支,且收支缺口逐年扩大。如表6所示,如果不发生疫情,2020—2025年基金当期缺口均在400亿元以上,且随着时间推移,当期缺口逐年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