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晚期罗马与海盗的博弈

    徐松岩 李杰

    提要:海盗史是罗马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和晚期,两次海盗活动规模大、历时久、波及范围广,对罗马历史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海盗活动的兴盛,固然与当地特殊的自然环境、复杂的政治局势密不可分,同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罗马内外矛盾交互作用的产物。海盗行为虽对其时罗马国家利益产生过诸多不利影响,但罗马海上势力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在与海盗的博弈中逐步发展壮大的,海盗行为在罗马向地中海地区扩张的历史进程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历史地位。

    关键词:罗马共和晚期;东地中海;奇里乞亚海盗;绥克斯图·庞培

    古希腊语(peirates)两词通常被译为“海盗”(pirate),它们的原意都较为宽泛;前者已见于荷马史诗,后者大致出现于公元前3世纪中叶,对应的拉丁词汇为“pirata。一般而言,海上劫掠、绑架勒索等均被视为海盗行为,但其行为主体往往具有多重身份,他们既可能以战争或经商为主业,以海上劫掠为副业,亦可能以海上劫掠为主,兼为雇佣兵或商人。因而有必要对海盗做一简单界定。广义上讲,在特定时空背景下,实施海上劫掠、绑架活动等行为者一般皆可被视为海盗;就狭义而言,海盗指称那些长期从事海上劫掠、绑架勒索和贩卖人口等行为且主要以此谋生的人。本文主要在狭义上使用海盗一词。

    现代学者对古罗马时代海盗行为的研究大致可归纳为4类。其一是就海盗行为兴起原因、发展状况及统治者应对等问题展开历时论述,如奥麦洛德(H.A.Ormerod)对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起源和发展的历时性叙述、森普尔(E C.Semple)围绕海盗基地地缘环境特征问题的讨论、怀特(A.N.Sherwin-White)由潘菲利亚和奇里乞亚地缘环境和政治局势人手对当地海盗兴起及当地统治者打击海盗的分析。其二是对海盗行为在罗马海上力量发展中刺激作用的探讨,如卡森(L Casson)关于海盗战船对罗德岛、罗马海军战船革新积极影响的论述、斯塔尔(C.G.Starr)对海盗行为对罗马共和国海防发展影响的剖析、斯库拉德(H.H.Scullard)关于海盗行为与罗马保护西班牙海运航线措施之间关系的叙述。其三是使用“合法性”、“话语权”、“宣传行为”等现代政治学概念对扩展海盗问题研究范围的尝试,如德索萨(Ph.de Souza)就罗马以“海盗”标签为其对外扩张服务所进行的论证与分析。。其四是借鉴社会学、人类学以及地理学等学科研究方法,阐释海盗行为与人口迁移、商品流通以及文明交流的互动关系,如霍登(P.Horden)與珀塞尔(N.Percell)合著的《堕落之海:地中海史研究》从人口和商品的连通性视角着眼,将劫掠者视为贸易圈的一环,提出海盗行为是地中海世界生产与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强制性、专横的、非常规的人员物资流动现象,而阿布拉菲亚(D.Abulafia)的《伟大的海》着意探讨人类物质文化交流和文明交往,认为与其他人群一样海盗也携带物质产品和文明信息往返于地中海各处,同样对地中海文明形成有积极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成果数量有限,国内学界已对古代地中海海盗来源、海盗行为性质与影响等问题有所关注。

    就研究旨趣的嬗变而言,学界关于古代地中海盗行为探讨,已从海盗兴起、过程、影响等传统问题,转向关注海盗及海盗行为在古代地中海文明演进与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就既有的成果来看,尚无系统梳理在对外扩张乃至帝国建立过程中罗马国家与海盗内在互动关系的专论。因此,本文拟主要以古典著作家的记载为依据,借鉴既有研究成果,探讨共和晚期(公元前2世纪末至前31年)海盗活动的基本状况及其兴盛的原因,缕析海盗行为在罗马向东地中海地区扩张以至建立帝国过程中的作用,探讨罗马应对海盗的政策变化及其深层原因。一、奇里乞亚海盗的崛起及其原因

    从公元前2世纪晚期到前1世纪30年代,海盗成为罗马当政者在政治、经济、军事以及外交诸多方面无法回避的难题。东地中海的奇里乞亚海盗是对罗马共和国历史发展影响最大的海盗集团。当地海上劫掠肇始于山地奇里乞亚人。事实上,叙利亚、塞浦路斯、潘菲利亚、本都等东地中海地区都不乏参与海盗行为之人,只是山地奇里乞亚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成为多股海盗势力的“大本营”和落脚地,“奇里乞亚海盗”遂成为东地中海乃至更广地区诸海盗势力的代名词。

    奇里乞亚地处安纳托利亚南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东部称平原奇里乞亚,西部为山地奇里乞亚。东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盛产亚麻、葡萄、橄榄等。西部则山壑纵横、地势险要,成为奇里乞亚人从事海上劫掠的天然屏障;尽管当地不宜农耕,但林木茂密,为造船提供了充足的木材,当地居民也以凶悍尚武闻名。如此看来,山地奇里乞亚成为滋生海盗行为的“温室”,也就不足为怪了。据《地理志》记载,特里丰(Tryphon,Diodotus from Casiane,公元前2世纪人)对当地海盗势力崛起起到重要作用;据信此人促使奇里乞亚海盗成为有组织的海盗团伙,并以科拉克西昂(Coracesium)为基地领导反抗塞琉古王国的行动,攻占了叙利亚大片土地。他很可能是奇里乞亚人从事海上劫掠的鼓动者和组织者,力图借助海盗势力削弱塞琉古王国的统治力量,从而使叙利亚屈服于其统治。特里丰虽遭失败,但海盗活动并未就此沉寂,反倒蔓延开来。

    公元前2世纪末、前1世纪初,海盗势力壮大,劫掠范围不断扩大。在伊希多鲁斯(Isidorus,公元前1世纪初人)领导下,海盗遍布于东地中海地区;在其势力范围内,海盗首领俨如君王,海盗们也自认为是伟大的军队,声称劫掠物是战争的奖赏。出自阿斯提帕莱亚岛(Astypalaia)的一篇铭文记载,海盗劫掠了亚细亚行省的核心区域以弗所地区。公元前70年左右,海盗活动愈发猖獗,频频攻打东地中海地区的港口和城市,摧毁地中海的海运中心提洛岛;向西蔓延至整个地中海地区,大肆掠卖人口、勒索赎金,干扰、破坏甚至切断若干重要商路,甚至劫掠罗马城的港口奥斯提亚。

    罗马共和晚期东地中海地区海盗势力的兴盛,除已提及的地理、民俗条件外,还有一些不可忽视的因素,具体如下:

    其一,东地中海地区错综复杂的政治局势为海盗的兴起提供了时机。一方面,亚历山大去世后,继业者们通过混战划定势力范围,逐渐形成马其顿、塞琉古和托勒密埃及三大王国。数十年间,奇里乞亚在塞琉古和托勒密两国间数度易手。两国强盛时严格控制奇里乞亚地区,但两国间冲突不断内耗严重加上羅马扩张造成的混乱局势;这使奇里乞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权力真空”地带,无疑为海盗的兴起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东地中海地区某些势力对海盗的政策因私利,往往举棋不定,有时甚至与海盗公开合作。许多城市、居民也选择与海盗为伍,为他们提供船埠和销售场所。凡此种种壮大了海盗的实力,然而在某种意义上促使海盗成为有能力重建当地统治秩序的势力之一。

    其二,从公元前3世纪末叶起,罗马逐步向东地中海扩张,该地区的马其顿、塞琉古、罗德岛等势力受到沉重打击,海盗趁势发展起来。公元前214年到前146年,罗马对马其顿发动了四次战争,马其顿国势每况愈下,终被罗马划为行省。虽然缺乏马其顿打击海盗的史料,但据李维记载公元前168年马其顿国王帕尔修斯(Perseus,公元前179-前168年在位)曾实行护航制,无疑这在一定范围内抑制了海盗活动的发展。随着马其顿王国的覆灭,海上秩序也遭到破坏。罗马全力打压塞琉古王国的西进势头,迫使接连败北的安条克三世(Antiochus III,公元前222一前187年在位)放弃欧罗巴及陶鲁斯山脉以西的亚细亚领土,仅保留12艘舰船,赔款15000塔连特。后来塞琉古王国力图东山再起,又遭罗马强力打压,加之内讧不断,从此一蹶不振。该王国无力自卫,海盗在其境内安营筑寨犹人无人之境。公元前3世纪末以来,一直追随罗马的罗德岛逐渐强盛,成为东地中海地区海上贸易中心和反海盗主力,被誉为“商人之友”。但罗德岛的强盛引起罗马的疑虑,第三次马其顿战争后罗马着手削弱它的势力。不久,罗马剥夺罗德岛在卡里亚、吕西亚的属地,免费开放提洛岛,向它课以重税。这致使罗德岛财政拮据,难以维持庞大海军经费开支,更无力镇压海盗。公元前155至前153年,罗德岛在第二次克里特战争中遭到惨败,局势更加恶化。罗马大举东扩之前,马其顿、塞琉古和罗德岛各尽其力,东地中海时局相对稳定。但随着罗马扩张,局势渐趋混乱,当地统治者很难对一些属地实施有效统治,大批人员流落海上,从事抢掠。但罗马并未就此承担起维护海域安全的责任,反而有意裁减海军、废弃军港,他海盗趁势兴起。可以说,以奇里乞亚海盗为代表的东地中海海盗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是罗马东扩的结果。

    其三,罗马人参与和支持的奴隶贸易助长了海盗活动。作为奴隶制下的历史现象,对于海盗来说,拐卖或掠卖人口是利润丰厚的正常交易。公元前2世纪,提洛岛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最大的奴隶贸易市场。据《地理志》记载,该岛一天之内奴隶交易数额上万,从业者获利丰厚。罗马在摧毁迦太基和科林斯后,日益增多的富人权贵大量购买和使用奴隶,为海盗们带来商机。有证据表明,海盗成为意大利和西西里大庄园中奴隶的主要供应者。

    其四,罗马的内外局势也有利于海盗的兴起。就内而言,长期大规模征服战争造成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日益尖锐,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间冲突不断。格拉古兄弟土地改革、席卷西西里与意大利本土的大规模奴隶起义、“同盟战争”以及苏拉派和马略派的火拼,正是其突出表现。就外而论,罗马与周边诸族的矛盾甚为尖锐,北非朱古达战争、北部条顿人和森布里亚人的袭扰、米特拉达梯(Mithridates VI,公元前135一前63年在位)在东方的反扑,致使罗马数面临敌。其时罗马的战略重点只能是征控制地中海周边的陆地,难以兼顾海上。海盗可利用这一形势,与反罗马力量(罗马内争失势者、外族统治者以及奴隶起义首领等)联络,共同抵御罗马。二、罗马的反海盗行动及其影响

    公元前2世纪中期至前1世纪60年代,海盗势力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初兴期(公元前2世纪中后期);发展期(公元前2世纪末期到前1世纪70年代末);壮大期(公元前1世纪60年代初期)。罗马的应对策略则视其危害程度,经历了“不予理睬”、“主动遏制”、“决意剿灭”的演变。

    初兴期,海盗的侵扰范围主要限于奇里乞亚和叙利亚沿岸地区,损耗着罗马对手塞琉古的国力;海盗与罗马人在奴隶贸易方面的合作似乎也有一种默契。可以说,海盗与罗马在东方的利益具有某种一致性。事实上,罗马在这一时期并未采取重大反海盗行动。德·索萨提出,这或是由于此时海盗行为未对罗马造成实质损害,或因罗马困于其他难题无法脱身。笔者认为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此时罗马放任该地区海盗活动更符合其现实利益。

    及至公元前2世纪末,随着罗马向东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当地原有的政治格局和秩序遭到破坏。战争、动乱、自然灾害造成的流民日益增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海盗的后备军。海盗集团的组织水平有所提高、战舰装备更加完善,其活动范围逐步扩大,从东地中海地区逐渐向西拓展,对罗马的威胁加大,损害了罗马的国家利益与声誉。形势迫使罗马组织海军、颁布反海盗法令,对海盗活动的蔓延加以阻遏。罗马与海盗的真正博弈拉开帷幕。

    公元前102年至前1世纪70年代,罗马多次出兵打击海盗,并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来制约海盗行为。公元前102年,罗马派遣马尔库斯·安东尼乌斯(Marcus Antonius,the Orator,公元前99年执政官)打击海盗。李维仅记载,“安东尼乌斯追击海盗,进入奇里乞亚”,对罗马人是否获胜则语焉不详;普鲁塔克提到,安东尼乌斯获得过一次凯旋式。但由此后海盗仍然横行判断,此次行动的战果似乎差强人意。此次行动的军队主力来自行省和属国,安东尼乌斯有意参选执政官,可能只想借此捞取政治资本而已。因此,罗马此次行动的目的一方面是阻遏海盗的蔓延,另一方面在于向行省和同盟者展示其镇压海盗的意愿和能力。公元前100年,罗马颁布包含反海盗内容的《裁判官治理行省法》(lex de provinciis praetoriis),出于打击海盗的需要,有意提高了奇里乞亚的行政“级别”;该法令还规定罗马的盟友有义务保证其辖区内不得出现海盗的基地,任何官员都不得窝藏海盗,务必尽力确保罗马人的安全等。

    此后,苏拉(L C.Sulla Felix,公元前138一前78年)于公元前90年出任奇里乞亚行省长官,在罗马盟友的支持下组建一支海军。此时,罗马的首要目标是打击米特拉达梯、恢复阿里奥巴赞涅斯(Ariobarzanes,公元前96一前52年在位)在卡帕多西亚的王位,对付海盗只是次要目标。穆雷那(LLicinius Murena,公元前88年司法官)在任時也组建舰队,对付米特拉达梯、同时威慑海盗。

    公元前77年至前75年,塞尔维里乌斯(Servilius Isauricus,约公元前134一前44年)前往东方镇压海盗。尽管相关史料匮乏,仍可以确定他清剿了小亚南部的海盗。《地理志》记载,他端掉了陶鲁斯山脊的一个海盗基地,攻占了塞浦路斯、法塞利斯和滂菲利亚的许多地方。虽然取得不小战果,但此次行动难以根除海盗活动,原因有二:其一,此次行动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消灭海盗,而是重新控制在第一次米特拉达梯战争中丧失的战略要地,打通前往卡帕多西亚的陆上要道;其二,战后塞尔维里乌斯没收了原属海盗的土地,他们只能漂泊海上重操旧业。而且罗马并未对东地中海海域严密管控,以致奇里乞亚海盗只是被驱离老巢,却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克里特岛筑营而居、伺机而动。公元前74年,罗马又派遣安东尼乌斯(M.Antonius Creticus,不详)清剿海盗。此时克里特的一些城市被认为与海盗甚至米特拉达梯关系密切,因此他决定对克里特动武,但惨遭失败、死于该岛。此后,直到庞培挂帅出征,罗马再未派遣海军将领打击海盗,反海盗事宜由诸行省自行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行动中罗马主要依赖其盟友和行省之力,自身并未倾力而为。这很可能是因为此时的海盗活动主要局限于东地中海地区,罗马的核心利益并未受到损害。正如卡西乌斯·狄奥所言:“只在收到一些报告的时候,他们(罗马人)才派遣一些舰队和将军,但成效甚微。”尽管东地中海各地海盗肆虐对罗马自身利益损害较小,但对其附属国危害巨大,罗马出手整治海盗已是众望所归。这无疑显示出罗马在整个地中海地区的特殊地位。换言之,海盗在地中海地区活跃和壮大,不仅使罗马的霸主地位愈益突出,也为它进一步向东扩张提供了正当理由和合法依据。

    公元前1世纪60年代初,海盗活动蔓延至整个地中海,对罗马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剿灭海盗成为罗马社会共同诉求和必然选择。就政治层面而言,若海盗扰乱海上交通,必然会威胁到罗马对行省和属国的控制,削弱它在地中海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如果处置不当,有可能动摇罗马在地中海地区的统治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奇里乞亚海盗和米特拉达梯关系密切,后者一直是罗马在东方的心腹大患。对罗马而言,反海盗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米特拉达梯战争的一部分,也是罗马向小亚扩张的重要举措。就社会经济层面而言,海盗活动在地中海的蔓延,必然会削弱罗马与各行省及附属国的经济联系,影响罗马的贡赋收入;也阻碍和破坏了地中海正常贸易往来,损害罗马商人尤其是骑士阶层的利益。据估计,共和晚期罗马城常住人口达到75万左右,粮食、橄榄油等必需品主要依赖海运输入。4若海盗阻断海上航线,罗马必然出现食物短缺,这无疑是一种致命威胁。

    海盗劫掠造成罗马城粮食危机,民众怨声载道,元老院不得不断然采取措施剿灭海盗。元老院遂于公元前67年通过“加比尼乌斯法案”(1ex Gabinia),授予庞培(Cn.Pompeius,公元前106一前48年)空前广泛的权力,允许他在各行省募集军队和征收钱款。庞培采取先西后东、分区剿灭的策略,将沿岸及海域划分为13块区域,每一区域配置一批舰船和一位将军;庞培软硬兼施,仅用40天就将缺乏统一组织的海盗各个击破,其残部最后被驱赶至奇里乞亚一带。至于在奇里乞亚的行动,传世史料极少,西塞罗说:庞培“在49天之内,从布隆狄西(Brundisium)出发,把整个奇里乞亚并入罗马的版图”。在平息海盗之后,罗马元老院命庞培接替卢库鲁斯(L Licinius Lucullus,公元前117-前57/6年)继续打击米特拉达梯。公元前64年,庞培击垮米特拉达梯等劲敌,将本都和比提尼亚纳入罗马版图,翌年将叙利亚置为罗马的行省、吞并犹太王国;而其他原本独立的王国,如卡帕多西亚、加拉提亚等,也都成了罗马的附属国,罗马的东部疆域得以巩固和拓展。

    罗马之所以决意剿灭海盗,根本原因在于海盗势力已经严重威胁其核心利益。而清剿海盗行动的成功,巩固并拓展了罗马陆海疆域,稳定了罗马政治和社会局势,维护了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罗马大军开赴东地中海打击海盗之时,便已然开启了罗马进一步征服东方的历史进程,也预示着一个空前规模的大帝国在地中海地区的建立,而剿灭海盗对于这个环地中海大帝国的建立,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环。因此,国家利益受损所激发的内部“推力”和剿灭海盗后利益前景的“引力”交互作用,促成罗马统治阶级同心协力清剿海盗。三、海盗行为和“罗马统治下的和平”

    经庞培镇压,海盗活动一度沉寂20余年。随着罗马国内政治斗争的激化,海盗趁势再度兴起。庞培败于凯撒后,其子小庞培(Sextus Pompey,约公元前76年或前70年一前35年)流亡在外,从事劫掠活动,并相继占领西西里岛、科西嘉岛和撒丁岛等地,对意大利半岛形成合围之势。公元前38年,屋大维(Octavius,公元前63年一公元14年)着手建设海军,并将海军训练和指挥权授予阿格里帕(M.Vipsanius Agrippa,公元前64/3年一前12年)。两年后,阿格里帕在米拉(Mylae)和纳乌洛库斯(Naulochus)连战连捷,彻底摧毁小庞培的海军,解除了罗马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

    元首制时期,罗马沿用庞培治理海盗的策略,将地中海等海域划片而治,在米森努姆、拉文纳、塞琉西亚、亚历山大里亚、多瑙河、黑海、英吉利海峡等地建立海军基地、派驻海军,防止海盗活动死灰复燃。塔西佗(Cornelius Tacitus,约55年一约120年)形象地说“帝国已被海洋和遥远的河流围护起来”。显然,上述举措有效稳固了罗马对地中海广大海域的控制,海上交通似乎畅通无阻,海上贸易空前繁荣。苏维托尼乌斯(C.Suetonius Tranquillus,约70年生人)以一件极富象征性的事件突显帝国的祥和安宁:在航行通过卡帕尼亚(Campania)及其附近岛屿之后,他(屋大维)在卡普里岛(Capreae)上的别墅休息和消遣了四天。当他航行穿过普特奥里(Puteoli)海湾时,一艘亚历山大里亚的船只也到达不久,船上的旅客和船员穿上白袍,带上花环,点燃熏香,向屋大维致以最美好的祝愿和赞颂。他们声言,正是由于屋大维,他们才能得以安定生活、四处航行,并享有自由和好运。屋大维得知后甚为喜悦,发给每个随行人员40金币,令其仅购买亚历山大里亚人的货物。此类记述屋大维维持海洋畅通的古代文献尚有很多,如《地理志》记载伊比利亚半岛至意大利之间有利的贸易环境,认为罗马人的军事行动使海盗行为大为减少,贺拉斯(Horace,公元前63一前8年)和普罗培提乌斯(Propertius,公元前1世纪晚期人)也都称颂奥古斯都统治下的海上和平。

    屋大维的反海盗行动与维持海运畅通的举措,使海盗在“帝国曙光”的映照下“销声匿迹”。尽管事实并非如此,但可以基本确定海盗受到极大遏制不再构成对罗马国家的重大威胁。其中缘由应置于罗马政治、经济和军事等社会背景下加以分析。

    其一,一般而言,社会动荡、政局混乱是促发地中海海盗兴起的重要因素;而元首制时期罗马国内外局势相对稳定,缺乏促成海盗行为的政治环境。公元前1世纪末叶,屋大维先后肃清各方反对势力,成为共和末叶罗马权力斗争的最后赢家,罗马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渐趋平缓。就外部环境而论,之前困扰罗马的外部对手或被吞并、或被削弱,罗马国家疆界已涵括整个地中海沿岸地区,地中海成为名副其实的罗马“内海”(mare nostrum)。而且共和末叶以来东部威胁罗马的帕提亚帝国,在元首制初期与罗马的关系也逐渐缓和。地中海出现了所谓“罗马统治下的和平”(Pax Romana)。在这种情势下,包括海盗行为在内的、与统治阶层意愿相背的任何活动皆会被视作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不法行为而受到打压。进而言之,地中海政治局势的巨变,使海盗失去了之前在大国博弈中的工具性作用。

    其二,在經济上,一方面,罗马的海运贸易四通八达,成为影响罗马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海运贸易在帝国统治中的重要性决定了统治者对海运安全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在帝国经济蓬勃发展、谋生方式相对较多的时期,海盗行为作为一种危险系数极高的职业自然受到排斥。正如德·索萨所言,由于罗马统治的确立,通过和平行为,人们可以获得许多致富的机会,也就没有更强的动力通过暴力掠夺人力和财富;与之前处于帝国边缘的人们相比,在行省相对繁荣、民生好转的情形下,东部居民从事海盗行为的动力自然也就不及旧日。

    其三,就军事层面而言,屋大维建立帝国常备海军,将地中海划片而治,并在战略要地建立海军基地、派驻海军舰队、定期巡航,牢牢地掌控了地中海的制海权。可以说,罗马强大的军事机器成为抑制海盗等反对势力兴起的坚实后盾。

    元首制时期相对稳定的国内外政治局势、繁荣的海上贸易以及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抑制海盗行为生成、发展的关键因素。期间,海盗行为虽尚未完全绝迹,但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帝国人民的历史记忆,不仅是映衬和烘托帝国安稳和平和欣欣向荣的重要历史素材,也成为帝国统治者借以夸耀自身文治武功的重要历史凭证。换言之,“海盗行为”这一历史概念,成为统治者塑造宣传话语、提升自身权威、建构合法性地位的重要修辞工具。四、结语

    罗马共和晚期,两次海盗行为历时久、威胁大、波及范围广。如何评价古代海盗行为的地位和作用,笔者认为,宏观地看,在人类以野蛮的方式否定野蛮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征服与反征服、掠夺与反掠夺、奴役与反奴役的矛盾运动必然是同奴隶制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的,罗马与海盗的博弈不过是这种矛盾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地中海各地始终存在着大量无法谋生者,从而使海盗行为成为古代地中海地区奴隶制时代的必然产物。至于共和国晚期罗马与海盗的博弈,以及海盗行为在罗马海上势力发展以至其陆、海帝国建立过程中的地位,应该依据相关史实,做一些具体分析。

    第一,奇里乞亚海盗开始主要以奇里乞亚为基地,活跃于东地中海地区,对于塞琉古等东方强国起到某种牵制作用,对罗马而言,实际上起到了削弱潜在劲敌的作用。

    第二,海盗在东地中海的劫掠为罗马东扩提供了正当理由和合法依据。一方面,在与海盗的博弈中,罗马借其凝聚行省和盟国的力量,扩充海军实力;另一方面,在其他对外战争中,罗马常常宣称对手与“邪恶”、“残暴”的海盗相勾结,在舆论上塑造海盗的负面形象,甚至宣布“海盗是人类公敌”(communis hostis omnium),以便名正言顺地对其作战。在米特拉达梯战争中,罗马指责对手勾结海盗、无恶不作,以抹黑对手争取盟友的同情和支持。公元前1世纪70年代末,罗马宣称克里特岛窝藏大批海盗,强迫对方交出3百名首领和所有舰船、赔款4000塔连特;这种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罗马随即派麦特鲁斯(Q.Caecilius Metellus Creticus,公元前69年执政官)血洗克里特。

    第三,与海盗的博弈激发和强化了罗马人的海洋意识。罗马人历来十分重视陆上扩张及陆路交通,在反海盗过程中,罗马逐步意识到海洋、海军、海疆的重要性,将控制海洋视为国家的根本利益。罗马颁布涉及打击海盗的法律、建立军港、训练海军、完善海战军备,屋大维建立常备海军,在米森努姆和拉文纳建立海军基地,在叙利亚、埃及、黑海、英吉利海峡等地派驻舰队,从此稳固掌握地中海制海权达200余年,这是罗马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重要基础。罗马在与海盗的博弈中借力打力成功实现了海上扩张,拓展了海上势力范围,先后将克里特岛、奇里乞亚、叙利亚等地纳入其版图,使地中海成为其“内海”,确立其陆海霸主的地位,从此真正成为地中海世界的主人。

    综上所述,海盗作为与罗马对抗的集团,在不同时期都程度不同地威胁着罗马的国家利益,扰乱地中海地区的海上秩序。但不容忽视的是,海盗行为在罗马向地中海地区扩张的历史进程中发挥过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作者徐松岩(1963年-),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希腊研究中心教授,重庆,400715;李杰(1993年),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重庆,400715]

    [收稿日期:2019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