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尊严的深切追问

    尊严是人之为人的最高表征形式,争取获得合乎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是人类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然而,尊严概念过于庞杂和模糊,对于人的尊严的讨论和争论,众说纷纭、绵延不绝。韦汉吉博士写作的《马克思尊严思想研究》是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6月出版的专业著作。该书系统研究了马克思尊严思想,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阐明了尊严的本质属性、人类尊严生存的目标及其努力方向,具有极强的历史感和现实启发意义。在该书中,作者通过回顾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结合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和当代的现实发展,把握马克思尊严思想的理论特质以及对于人民尊严生活构建的价值。除引论外,《马克思尊严思想研究》一书共四章,全书构思严密、逻辑清晰。在具体的研究中,作者能挖掘文本并结合现实,系统回顾马克思尊严思想的理论渊源与形成背景,梳理归纳马克思尊严思想的形成过程,深入探索马克思尊严思想的内在理论张力,并积极思考马克思尊严思想的现代境遇。

    一、何谓尊严的追问

    对尊严的追问和探寻,蕴含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之中。作者在该书的前两章对马克思尊严思想的理论渊源与形成背景进行了回顾,并系统归纳了马克思尊严思想的形成过程,对马克思尊严思想的孕育、产生和发展完善的过程进行梳理和总结。

    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阐明了尊严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特征。不同于西方社会传统尊严观念限于抽象的人性、纯粹理性或者功利主义,马克思走向现实的物质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之中,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来解释人的尊严。马克思深刻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导致的异化劳动以及人的尊严遭受贬损的现实境况。资本主义消解了封建时代的等级关系,但却带来了无产阶级一无所有的“自由”。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人与人之间的奴役关系加深了,“它把人的尊严关系变成了交换价值”。在等价交换的掩盖下,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尊严受到抑制和贬损。劳动者在强制劳动中受到资本家疯狂的盘剥,而劳动者为了生存不得不甘愿接受剥削和压榨,以至于真正的彰显人的机能的高级属性的东西湮灭殆尽。

    对于何谓尊严的追问,马克思凸显了尊严的社会历史内涵,把对尊严的理解放置到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中。从社会关系来理解人的本质,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重要特征。在马克思看来,不能离开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来孤立地、抽象地谈论人的尊严。尊严是人的一种自主与自由的状态,彰显着人的平等地位和个性自由。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必然存在着生产关系之中的不平等,各种所谓“普世”的尊严,只不过是一部分人的“特权”。马克思不是一般的排斥“人权”,他只是反对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各种“特权”,认为不能仅仅局限于人性本身来论述尊严,还要展现尊严的社会性、历史性和阶级性。马克思科学揭示了尊严的社会历史内涵和阶级属性,从而回答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为何丧失了尊严,以及如何才能重新获得人之为人的尊严。马克思指出,未来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蕴含着彻底实现人的尊严的目标。

    韦汉吉博士在梳理马克思关于人的尊严的思想的同时,还对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后现代理论家对人的尊严的解读进行了分析。一些理论家对人的尊严的“恢复”或者进行“话语批判”,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人的价值,但局限于主体向度或者话语层面的批判,陷入了某种片面的逻辑。因此,尊严问题的讨论,不应当只是理论上或者停留在话语之中,而应当嵌入现实的生活之中,以使人民收获实实在在的尊严感。

    二、谁之尊严的追问

    谁之尊严是关于享有尊严的主体范围的追问。作者在该书的第三章深入思考和研究了馬克思尊严思想的逻辑谱系及内在张力,详尽阐释了马克思尊严思想的内涵及其内在层次性、尊严的主体等问题。享有尊严的主体范围会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有所改变。在阶级社会,享有尊严的主体是在生产资料上占有统治地位的统治者,尊严在阶级社会表现为一种“特权”。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对人的生存境遇及其内含的尊严价值高度关切,充分肯定无产阶级享有尊严的庄严地位。

    马克思以“现实的人”架构起关于人的尊严的理论。马克思把人放置到社会历史之中,以“现实的人”作为前提,展开对尊严的论述。“现实的人”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不能脱离物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马克思的尊严观经历了一个从抽象到现实的转变过程。尽管早在中学时期,马克思就已经写作了关于“尊严的职业”的文章,但只有在形成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认识的基石之上,马克思才深刻揭示尊严的本质规定性,进而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把握和阐明尊严的主体问题。

    马克思充分肯定无产阶级享有尊严的庄严地位,指认无产阶级彻底实现尊严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不希望被看作“愚民”,他们渴望享有自由权利和获得人的尊严,但是资本家只是把他们当作是资本增值的工具而已。资产阶级不仅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还以巧妙的形式掩盖他们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尽管无产阶级“一无所有”,但是他们是大工业的产物,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他们肩负着解放人类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只有通过经济和政治的彻底反抗,与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彻底的决裂,通过一系列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才能为自身获得解放奠定前提条件。马克思充分肯定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享有尊严,也为人类描绘了美好的“自由人联合体”社会的美好未来,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奋斗的目标以及努力的方向。

    新时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的目标。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中国梦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始终同人民群众在一起,始终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奋斗。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使人民充分享受各项权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尊严感。

    三、尊严生活的实现及其条件

    实现美好的生活,享有更充分的尊严,是人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在该书的第四章,作者深入思考和研究了人的尊严的理想状态,并对马克思尊严思想在实践中的发展进行梳理,总结推进人民更有尊严生活的实现路径。如何认识尊严的实现呢?《马克思尊严思想研究》一书认为,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蕴含着尊严的彻底实现,尊严的理想状态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为我们指明了实现尊严的目标和方向。从根本上来说,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尊严状态,是随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所推动的。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基础上,社会关系高度和谐,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现了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将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们追求和实现尊严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在实践上推动尊严从“应然”走向“实然”的状态。这一过程,离不开充分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主体自身的努力。

    尊严的实现是一个逐步推进的具体的、历史的过程。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的统治之下,个人尊严的理念不够明晰。近代的思想启蒙打开了人们的眼界,也在社会上形成了一股推动独立自由之人格的潮流,但由于“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奴役,广大人民群众并没有真正获得人之为人的尊严。因此,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政治解放是实现个人尊严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实现了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中国人民才能站起来,才能翻身当家作主,开始享受旧社会所不可能获得的尊严。经过长期的努力,中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着力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良好发展,为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尊严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提出体现了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注。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尊严生活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呼应,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富裕物质生活追求的同时,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注重精神层面诉求的真切回应,从而是新时代民生目标的升华。因此,全面、系统研究马克思的尊严思想,把马克思尊严思想中国化、时代化,是具有现实敏锐性的时代课题。《马克思尊严思想研究》一书指明了尊严彻底实现的终极价值追求,历史性地回答了尊严的实现途径问题。相信无论是从事理论研究的人,还是从事实践探索的人,都能够从此书中获得一定的启发和借鉴。

    [基金项目:2018年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政专项课题“互联网+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提升路径研究”(编号:18SZC-48);2018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培育类项目“新时代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KJXJ18602);2016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规律及其实践应用研究”(编号:RS2016B002)]

    (邓姗/博士,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