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油气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雷鸣 彭民
[摘要]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中俄两国在油气能源合作领域的举措不断深化,为建立长远性合作共赢的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打下了基础。从开放共赢的新平台角度,对中俄两国油气能源合作的互补性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两国需加强全方位的油气能源合作力度以保证能源供求的顺畅进行。同时,中俄两国还需在拓宽油气能源合作的投融资渠道,加快建设区域性油气能源交易中心的合作进程,不断深化油气能源合作的交流平台等方面加强合作,以有效提升中俄油气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层次发展。
[关键词]中国;俄罗斯;油气能源;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40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007(2018)01-0088-05
[收稿日期]2017-08-2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页岩气资源开发环境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4BJY072。
[作者简介]1.雷鸣,女,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油气资源经济;2.彭民,男,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油气资源环境规制。(大庆163316)
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签订政府间的正式协议,实现能源合理、自由流动并追求共同经济利益的一种联盟。双方或多方参与国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削弱或消除贸易壁垒,从而整合各种优势资源;通过相关金融机构的互设,解决合作过程中的投融资问题,推动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有效流动,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以实现地区间的协调发展。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需求也与日俱增,加之“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推进,中俄油气能源合作的必要性越来越得到突显。因此,建立全面、高效、互利而稳定的油气能源合作机制,实现中俄油气能源区域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把油气能源合作作为中俄先行的发展领域,带动其他领域的合作,最终将建立全方位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推进中俄经济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从中俄油气能源合作的客观需要和优势等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如何促进中俄油气能源结构的整合以及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持久性,希望为将来两国在其他领域的高强度合作,实现经济的共同发展提供参考。
一、中俄油气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意义及研究动态分析中俄两国应以双方油气资源的分布状况为基础,不断加快油气能源市场供需的互动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能源经济新格局。俄方负责油气田开发、处理厂建设和境内管道的建设;中方负责我国境内输气管道和储气库等配套設施建设,两国不断提高油气能源的互惠互利,加快油气产业合作,为双方今后油气能源方面的长久技术交流和人才交流创造良好的局面。[1](26~37)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两国应以此为契机,依据地缘优势开创油气能源国际交易的贸易新格局,这既能保障双方的能源安全,又能保证中俄两国的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另外,对我国低碳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也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郝宇彪认为,从经济基础、政治利益以及区位优势等因素着手,提出要建立中俄能源合作形式与合作模式;[2](71~82)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刘中伟(2017)从能源战略安全的角度,提出应深化中俄能源合作的政策建议;[3](73~87)中国社会科学院陈宪良(2017),以地缘空间范围为优势,提出加强中俄能源合作,这不但可以提高中国能源安全,还可以缓解俄罗斯经济危机;[4](59~71)以上研究从宏观角度明确了中俄经济一体化的意义,提出了油气能源合作的相关政策建议和加强风险投资的必要性。本文将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和文化角度,提出具体的可行性措施。
二、中俄深化油气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基础(一)地理位置相邻有利于中俄油气能源合作
中俄两国位置相邻,我国的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接壤俄罗斯的滨海边疆区,滨海1号和滨海2号国际交通走廊途经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2015年9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已批准开放符拉迪沃斯托克为自由港,将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与俄滨海边疆区的海港连接起来;并对外贸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将与阿穆尔州等地区相邻的黑河市和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打造成“龙江丝路带”,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地加快发展,推进油气资源的合作开发。中俄两国同处东北亚经济圏,以便利的交通为发展依托,具有良好的经济合作前景,相邻区域之间极易成为国家发展和区域合作的重点对象,从而突破各自经济发展瓶颈。
以相邻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性为前提条件,为油气合作提供了机遇。[5](27~31)因此,中国和俄罗斯具备建立油气能源管道运输和液化天然气(LNG)运输的合作优势,通过油气能源合作为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共同发展。
(二)资源市场互补优势有利于中俄油气能源合作
俄罗斯远东地区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但是该地区一度成为俄罗斯经济发展的边缘化地带,人口不足、经济落后;而我国地广人多,人力资源丰富。2017年7月,《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年)》中显示,我国是占全球能源消费总量23%的能源消费大国。2017年一季度原油进口量为10476万吨,同比上涨15%,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9%。可见,我国目前处于油气产量下滑而需求旺盛的阶段,需要俄罗斯油气能源的供应来填补自己的供需缺口,满足自身的发展。据美国《油气杂志》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俄罗斯原油产量达到了54173万吨,较去年增加2%,占全球原油总产量的13.82%,成为世界最大的产油国,能源生产和能源出口量都位居世界前列。所以,以此为契机建立中俄油气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在稳定能源市场的同时将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另外,由于美国发起的低碳、低成本页岩气开发技术及欧洲与俄罗斯能源贸易进入新层面,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俄能源供应的需求,局势的变动给俄罗斯的油气能源出口带来了威胁。而通过深化中俄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将逆转俄对欧能源出口受阻带来的危机。
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油气能源储量丰富。对俄罗斯而言,首先,要稳定好国内能源市场,选择安全的能源出口方案并及时防范风险;其次,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要不断深化油气能源合作,加快边境及地方间油气能源的合作,找到利益共同点,为经济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再次,“一带一路”倡议为两国油气能源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由于油气能源合作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产业的合作,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所以要打造出以政府为核心,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为基础,其他部门相配合的局面。[6](44~46+50)
综上所述,通过中俄油气能源的区域合作,必将开拓两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局面。
三、中俄油气能源合作的现状
(一)中俄油气能源供求关系分析
在当前的世界经济格局下,以能源安全和实现长远能源战略储备为视角,从市场供需关系入手,通过加强与俄油气能源合作,可以满足我国对油气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的要求。
能源出口在俄罗斯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俄罗斯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居世界第一位,预计2017年俄罗斯原油出口总量还将小幅提升。2016年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开采总量和出口量等指标关系,如表1所示。
(二)中国与俄罗斯的油气能源合作历程
2013年3月,俄方在合作协议中承诺通过东、西两线对我国增供原油,在目前原油管道年供油1500万吨的基础上,每年增供46.7%,预计到2018年总供油量达3000万吨;2014年10月,中俄两国签署了为东线天然气管道跨境段和各自境内管道建设奠定重要法律基础的《关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的技术协议》;2015年6月,中俄第二条能源战略通道——东线天然气管道开工,建成后年输气量将达380亿立方米。加之西线天然气管道合作项目,未来两线输气量合计将达680亿立方米,由此我国将成为俄罗斯最大的天然气出口市场。
2013年10月,俄方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协议商定未来25年内每天多输油30万桶。另外,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国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战略多元化,实现能源安全性,达到经济效应、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的统一,2014年5月,中石油集团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Gazprom)又签署了涉及金额4000亿美元,时长30年的《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该合同规定了俄罗斯使用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气,在30年内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这使得10余年的天然气供应谈判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促进了中俄战略能源联盟的建立。此外,中俄两国在金融、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又进一步签署了数十份合作协议。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的协议》中,中俄双方从实际出发落实了一体化合作,并在上游油气勘探开发、下游炼厂建设、技术服务研发等领域加强配合,标志着双方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了新平台。
四、加快中俄油气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对策和建议(一)加强全方位的油气能源合作力度
中俄两国油气能源合作应是从上游资源勘探开发开始到下游产品市场营销的全过程,方方面面采取一体化经营模式,实行全方位的合作,从而加快合作速度、提高合作进程。首先,加强中俄政府对油气能源合作进程的重视,根据实际的合作现状签署相关的油气能源合作协议。科学地缩短运输距离,加强油气能源运输通道设施的建设。在管道一体化建设经营模式上,应明确参股方的参股比例。在合作方众多的情况下,对管道的合作性管理时,要分清相互的责任问题,这样才能在降低双方油气能源区域经济合作的交易成本,不断加大油气开发、管道建设、油气销售等环节的深度合作。而合作力度的增强,还体现在终端产品价格上的互相参与权、油气管线建设上的发言权上。只有使合作项目融合为一体,才能保障项目的长远持续性发展。所以,要着眼于油气产业上下游的每一个环节,包括能源权出让、勘探开发、管道运输、炼化等,不断地向更深层次的市場化改革,多方位、多环节地拓宽改革深度,逐步发展为适应国际市场的油气能源合作产业链。在互利互信的基础上,从区域性公共产品的角度,切实提高中俄油气能源区域合作的意图。
因此,为了维护中俄两国经济的稳定繁荣,双方需联手提供合作性产品和服务。在两国之间制度、协议、机制的相互默契下,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中俄两国应建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互补性建设,建立起区域性油气组织,以提高在世界油气能源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拓宽油气能源合作的投融资渠道
2015年3月,俄罗斯宣布加入亚投行,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是中国进一步开展经济合作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其创立的目的是为合作方提供有效的金融保障体系,所有有益于经济合作发展的参与者都有可能通过亚投行获取中方的资金贷款。在这种全新的国际金融体系的运行下,不仅有利于俄方拓宽资金获取的渠道,也为中俄油气能源区域一体化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断的发展和改革将为中俄油气能源区域合作提供支持,从而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合作程度,确保两国经济的共同增长。
另外,为提高两国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两国可以选择性地通过PPP等新兴的融资模式引进资金,建立规模大、渠道多的资金投入方式,逐渐突出直接融资的重要性,更好地把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提升投融资的动力与活力。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同时要构建法律法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等相关的风险监控机制。
(三)建设区域性油气交易中心并加快合作进程
通过建立区域性油气交易中心,加强市场化手段,应对我国油气需求的广大市场。同时,以国产管道和液化天然气、进口管道为基础性设施,增强我国对国际油气定价的话语权。2014年,中国第二个国家级大宗能源商品交易中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成立,部分放开价格的天然气进入该中心进行现货交易,形成了一个比较客观公道的中国价格,带动了国内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改革,成为了加快国家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油气交易中心除了具备基本交易功能外,还兼具价格发现和市场分析功能。由于天然气消费带有一定季节性、区域性的特点,通过市场化手段可以体现真实的供求状况,反映能源的真实市场价格,搜集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的真实情况,健全交易中心的各项业务,实现油气资源的期货业务交易,合理有效地发挥油气消费大国的战略优势,从而保障了国家的油气能源安全,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2016年投入运营的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目前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交易所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合作,推出了新的交易产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油气价格改革。
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必须遵循油气价格的市场决定机制和信息公开化原则,增加我国建立亚洲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有利因素,只有如此,我国才能提升在国际油气市场领域中的地位。
(四)深化油气能源合作交流平台
中俄文化背景不同,在推进油气能源合作方面需要采用信息对称的方式来更好地解决问题。所以,我国需积极搭建中俄能源区域合作对话综合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互动;在油气能源勘探与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加强新设备的研发和节能环保技术合作;在油气能源金融合作领域及时防范风险;设置中俄油气能源合作技术交流、商讨安全问题应对预案体系;创设能源技术转让机制和建立油气能源合作,等等。通过合作交流平台提供有效的理论性咨询和具体的项目合作方案。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共享和合理配置。
由于当下能源国际局势变化不定,中俄双方应从自身有利的优势条件出发,建立起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其一,搜集并公布相关信息,有计划地建立起为一体化服务的各项资料档案,以待及时调节微观企业合作的方案,加强沟通,实现更大程度的利益共赢效果;其二,建立中俄油气能源信息交换机制,降低双方在油气能源资源信息方面的不确定性和不对称性,实现油气资源与市场的互通互补;其三,不断深入分析交易价格的变动趋势,了解实时能源信息;其四,在高层技术人员和决策层中逐步完善中俄油气能源区域一体化的整体工作路径,形成专门的能源区域合作指导机构。
另外,还可以建立实现经济一体化的信息大数据平台,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分析,承担社会责任,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互相信任、充分支持,预警风险,共谋经济利益的相互融合,提升双方在国际能源格局中的地位,谋划油气能源治理的话语权,促进未来的发展和繁荣。
五、结语
中俄油气能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只是双方互赢互利的经济合作,其实质是未来能源安全的保障。所以,中俄两国应当找准合作的切入口,加强合作的长期有效性,分阶段、分領域地推进油气能源合作,采取措施提高合作效率。同时,由于油气能源合作兼具政治、安全和市场多重意义,需要极高的市场运营能力和风险承载能力。所以,中俄两国在合作的过程中,要保证基本地理环境的适合性和油气能源供求的互补性,灵活的选择对象加快油气能源合作的进程。另外,对于油气能源一体化的进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要素,中俄两国应及时提供相关的管理政策和金融条件的支持,有效地保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顺利开展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石泽:《构建牢固的中俄能源战略伙伴关系》,《国际问题研究》,2015年第5期。
[2]郝宇彪,田春生:《中俄能源合作:进展、动因及影响》,《东北亚论坛》,2014年第5期。
[3]刘中伟,唐慧远:《“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下的中俄能源合作》,《全球化》,2017年第1期。
[4]陈宪良:《中国能源安全与中俄能源合作》,《东北亚论坛》,2017年第3期。
[5]苏轶娜,许敬华:《俄罗斯能源近况与中俄能源合作前景》,《资源与产业》,2015年第3期。
[6]李芳:《油气格局重构背景下中俄能源合作前景展望——基于地缘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对外经贸》,2016年第10期。
[责任编辑朴哲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