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器复合族徽与甲骨文多字族名比较研究

    雒有仓

    提 要:青铜器复合族徽的类型结构与甲骨文多字族名多有相似之处,但不见同名重合事例,说明作为族组织的复合族徽实际上不见于甲骨文记载,因而复合族徽应当不代表族组织实体,而是几个关系亲近的族氏共同作器的表示,其用法类似于甲骨文多字族名的连称。

    关键词:青铜器复合族徽;甲骨文多字族名;类型结构;用法与含义

    青铜器复合族徽是指商周铜器中的有些铜器族徽由二个以上的族氏名组成,而这些族氏名见于其它铜器往往单独出现或以不同组合出现。甲骨文多字族名是指殷墟甲骨刻辞中的族名以及表示族名的人名、地名、官名等,均由二个以上单字组成。由于这两类记载都与殷商时期的族组织有关,而目前学界对其释读存在较大分歧,本文将借鉴考古类型学方法,对有关族名的类型结构进行对比分析,希望有助于深入认识青铜器复合族徽与甲骨文多字族名的含义及性质。

    一、青铜器复合族徽的类型结构

    族徽作为铜器制作者自署的族氏名号,按性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单一族氏名,如“木”、“戉”、“並”等,通常称为单一族徽或单一族名;另一类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族氏名组成,如“木戉”、“戉箙”、“箙册戉”、“亚夨望丩”等,通常称为复合族徽或复合氏名。单一族徽代表一级族组织,有些在族氏名前后附加有亚、册、寝之类官名,如“亚其”、“亚戈”、“羊册”、“允册”、“寝印”、“寝出”等,1有些族氏名则由二字构成,如“无终”、“孤竹”、“须句”、“南单”、“西单”、“北单”、“南宫”、“南门”、“邲其”、“子黑”等。2复合族徽常由二、三个族氏名组成,多者有四、五个族氏名,特点是组合不稳定,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构成复合族徽的族氏名,相互位置不固定。例如,“木戉”又作“戉木”、“北单戈”又作“戈北单”、“劦册竹”又作“册劦竹”(《集成》37214、8209、9508、8806、5006、6444)等。第二,构成复合族徽的族氏名,有时合署,有时分署,在铭文中的位置不固定。例如,商代晚期有一件铜卣盖铭“臿母父癸”,器铭“父癸母臿”(《集成》5172),复合族徽“臿”见于盖铭合署在铭文之首,见于器铭分署在铭文首尾;另一铜卣盖铭“册戉父辛箙”,器铭“箙册父辛戉”(《集成》5169),复合族徽“箙册戉”虽分署在铭文首尾,但各族名在铭文中的具体位置不同。第三,构成复合族徽的族氏名见于不同铜器,常有不同的组合形式。例如构成复合族徽“木戉”的木、戉,见于爵、觚、甗、尊、觯、罍分别有“木并”、“齿木”、“戉箙”、“亯戉”、“木工册”、“木齿见册”(《集成》8182、7053、846、5738、6502、9792)等不同组合。以上这些方面,使复合族徽的含义较难确定。

    为了便于与甲骨文有关族名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将上述两类族徽中由二个字或二个以上的字所构成的族徽称为多字族徽,而将由一个字构成的族徽称为单字族徽。单字族徽由于结构简单,常见于甲骨文为人名、地名、族名,本文不作讨论。多字族徽的构成较复杂,常见族氏名与官名、国名、地名、人名、爵称等结合在一起,有些是单一族徽,有些是复合族徽,可分为如下几种型式。

    (一)官名与族名的组合型(官名+族名),分四式

    1.单列式多字官名,如“小臣”(《集成》2032、5870)、“太保”(《集成》2159、1735、5199)、“司工”(《集成》8792、10363)、“右司工”(《新收》11125)、“走马”(《集成》8986)等。这类族徽多见于西周早期铜器,在同期及时代更早的商代晚期铜器上,可以看到有关官名简称式的族徽,如“臣”(《集成》8998、8999、9122)、“保”(《徐家桥》2拓片3.5、5.4、6.5-6、《近出》3659、《集成》3180、1001、1002)、“马”(《集成》8878、《续殷文存》4下21.11)等,应为“小臣”、“太保”、“走马”之省称。这种情况说明,单列式多字官名族徽与同一官名简称式单字族徽的性质相同,应当都是“以官为氏”者,即其性质为单一族名。

    2.一个官名与族名的组合(官名+族名)。这类族徽以亚、册与单字族名的组合最常见,前者如“亚朿”、“亚弜”、“亚醜”、“亚”、“亚其”、“亚戈”、“亚户”、“亚舟”、“亚鱼”、“亚豕”、“亚鸟”、“亚獏”、“亚若”、“亚沚”、“亚”、“告亚”、“亚”、“俞亚”(《集成》2408、1394、1837、1426、6950、1869、10845、1406、8889、1401、7809、5414、2763、7817、9064、7828、1816、5313)等,后者如“朿册”、“羊册”、“允册”、“陆册”、“册”、“册”、“雋册”、“册”、“卩册”、“兄册”、“作册兄”、“衛册”、“册融”、“册韋”、“册臿”、“册”、“册劦”、“册告”(《集成》2125、6171、5330、1359、1355、1374、6016、9566、8851、《近出》849、253、734、《新收》1060、1723、《集成》7222、7224、8282、4872)等。一般认为,亚、册为职官或职事性称号,常附加在某个族名前后,本身不代表具体的族氏,而是该家族曾经所任官职及所获地位荣耀的表示。5这就是说,亚、册与单字族名组成的族徽,所代表的仍是一个族组织,其性质为单一族名。与此类似,含有寝、宁、工等官名的族徽如“寝出”、“寝印”、“鼓寝”、“宁戈”、“宁劦”、“宁鄉”、“鄉宁”、“告宁”、“美宁”、“矢宁”、“工衛”、“工舟”(《近出》852、856、999、《集成》7009、9483、7004、1363、1368、7010、9229、8203、8254)等,性质也是单一族名。

    3.一个官名与二个族名的组合(官名+族名+族名),如“亚鸟鱼”、“亚”、“亚共覃”、“亚止”、“亚木守”、“亚次”、“册劦冉”、“册劦竹”、“册戉箙”、“劦册”、“卫册”、“丙木册”、“戈丮宁”、“辰寝出”、“臣辰先”、“小臣先辰”(《集成》1741、1745、1998、1424、7181、7170、9283、3432、5169、1941、10046、5166、8787、3238、2004、5835)等。这类族徽中的官名有亚、册、宁、寝、臣、小臣等,所指应为其中一个族氏或二个族氏有某种官职地位,如“亚鸟鱼”可能表示亚鸟、鱼的组合,也可能表示亚鸟、亚鱼的组合,故其性质为复合氏名。依此类推,有些由一个官名和三个族氏名组成的族徽如“亚车丙邑”、“亚夨望丩”、“木见齿册”(《集成》9958、9565、1762)等,性质也应为复合氏名。

    4.二个官名与一个族名的组合(官名+官名+族名)。具体分三种:a.族徽为二个官名的组合,如“亚寝”、“亚宁”、“工册”(《集成》5203、7248、6993)等。b.族徽为二个官名与一个族名的组合,如“亚册舟”、“亚正册”、“册宁竹”、“冊宁戈”、“亚鸟宁”、“工册天”、“宁册”、“宁未册”(《集成》8780、6483、10178、1761、9403、9547、6445、9388)等。c.族徽为二个官名与二个族名的组合,如“臣辰册先”、“亚弜册”(《集成》2135、9064)等。以上三类族徽性质较难判定,若将其中官名都视为族称,则三者均为复合氏名;若将其中官名都视为身份荣耀的表示,则a、b可能为单一族名,c可能是复合氏名。

    (二)国名与族名的组合型(国名+族名),分二式。

    1.单列式多字国名。这类族徽有“须句”凡二见(《集成》3034、《总集》11724),“无终”凡七见(《集成》1450-1452、7611-7612、7023-7024、10881),均无其它附加成分,所指是一个国族,性质应为单一族名。

    2.国名与族名的组合式(国名+族名),如“孤竹亚”、“孤竹亚”、(《集成》9810、9793)等。这类族徽中的亚、亚被认为都是孤竹国的族氏,2即其含义表示某国某族。果真如此,则国名应是对该族所在之国的说明和限定,不具有族名组合的意义,故其性质为单一族名。但是,当一个国名与二个族名联缀时,例如“亚孤竹”(《集成》7293),则其性质应当是复合氏名。3

    (三)地名与族名或官名的组合型(地名+族名/官名),分三式。

    1.单字地名与一个族名的组合,如“郑井”、“晋”、“齐”、“周免”(《集成》2786、5346、6423、8155)等。这类族徽中的地名应是对族氏居住地的说明,即为郑地井族、晋地族、齐地族、周地免族等,故其性质为单一族名。但是,如果单字地名之后附加有二个族名,如“周大”(《近出》900),所指为周地的族和大族,则其性质应为复合氏名。

    2.多字地名与一个族名的组合,如“北单戈”、“北单戠”、“西单光”、“西单毌”、“西单”、

    “西单”、“南单冓”(《集成》1747-1750、3239、2001、5156、6364、7194、7191)等。这类族徽中的北单、西单、南单等为地名,含义与前一类相似,所指应为某地某族,其性质应为单一族名。

    3.单字地名与官名的组合(地名+官名),如“犬”、“樐犬”、“郑牧”(《集成》3608、8867、3878)等,其中、樐、郑为地名,犬、牧为官名。这类族徽应表示某地某官之族,所指应为单一族氏,性质应为单一族名。

    (四)人名与族名的组合型(人名+族名),分四式。

    1.“子某”或“某子”的单列式。前者如“子羊”、“子渔”、“子龍”、“子禾”、“子媚”、“子刀”、“子何”(《集成》1850、9174、6906、8109、8076、1826、5901)等,后者如“禾子”、“刀子”、“庚子”、“唐子”、“乎子”、“北子”(《集成》8960、3080、8049、6367、8862、5762)等。以上两类族徽,一般认为是人名或是由人名转化而来的单一族名。

    2.“子某”或“某子”与族名的组合(人名+族名)。前者如“子蝠”、“子工眉”、“子工萬”、“子工单”、“子口寻”以及“子天工单”、“子蝠不”(《集成》7173、487、8763、《新收》1521、544、1520、《近出》756)等,后者如“北子宋”、“北子冉”、“屰子单”、“单子工”、“目子工”、“木子工”、“长子狗”、“长子口”、“宁子出”(《集成》10084、1719、1718、5800、8762、9022、2369、《新收》550、1797)以及“子弓箙”、“系子工刀”(《集成》5142、7255)等。据研究,前一类族徽如“子蝠”是“子蝠”与“子”复合而成,“子蝠不”为“子蝠”、“子”、“子不”三者合署,所指为诸子共同作器。1从青铜器族徽“子某”与“某子”往往不分的情况看,后一类族徽如“北子宋”应为“北子”与“子宋”的组合,“子弓箙”可能是“子”、“子弓”、“子箙”的合署,也应是诸子共同作器的表示。

    3.“妇某”或“某妇”的单列式。前者如“妇好”、“妇旋”、“妇”、“妇鸟”、“妇竹”、“妇”(《集成》1320、1340、8132、6870、8755、6143)等,后者如“妇”、“妇”、“丂妇”、“陸妇”、“山妇”、“守妇”、“妇”(《集成》8135、1344、1474、362、6144、6146、6147)等。一般认为,“妇”为已婚贵族妇女,“某”为父氏或夫氏,“妇某”、“某妇”所指为人名或是由人名转化的单一族名。

    4.“妇某”或“某妇”与族名的组合(人名+族

    名)。前者如“妇好正”、“妇告”、“妇姀”、“妇咸”、“妇十未”(《集成》9509、1710、1711、3229、《新出》2151-161)以及“妇聿”、“聑須妇”(《集成》5099、3345)等,后者如“冉妇姃”、“齊妇”、“商妇”、“宋妇史”(《集成》1709、486、867、《滕州》3图164.3)以及“妇亞”、“亚醜杞妇”(《集成》9794、5097)等。以上二种族徽是否表示诸妇共同作器,目前限于材料尚无法确定。不过,其中含有夫氏与父氏则可以肯定,因而将其视为复合氏名较妥当。

    (五)爵称与族名的组合型(爵称+族名),分二式。

    1.“侯”或“伯”与单字族名的组合。前者如“正侯”、“子侯”、“侯”(《集成》3127、4847、《新收》1585)等,后者如“伯”、“伯”、“伯员”、“伯申”(《集成》10081、908、2038、2039)等。有些附加有官名“亚”,如“亚侯”(《集成》5923)。以上族徽所指均为一个国族,性质为单一族名。

    2.“侯”或“伯”与二个族名的组合。前者如“亚侯”、“亚其侯”(《集成》3504、10559)等,后者如“亚伯禾獶”、“仄伯”(《集成》2034、《近出248》)等。以上族徽含有二个族氏名,性质应为复合氏名。

    (六)族名与族名的组合型(族名+族名),分三式。

    1.二个族名的组合,如“弔龟”、“戈毌”、“单並”、“天犬”、“冉”、“登”、“聑須”、“马”、“鱼羌”、“羊先”(《集成》1469、10510、8180、9489、5071、1491、6930、3458、1464、1463)等。

    2.三个族名的组合,如“倗舟”、“大中”、“秉毌戊”、“聑秉毌”、“豕马”、“马羊先”(《集成》8165、8166、6357、1763、7263、2000)等。

    3.四个族名的组合,如“犬山刀子”、“舌臣其雞”(《集成》6496、5012)等。

    以上三类族徽都含有二个以上的族氏名,性质为较典型的复合氏名。

    二、甲骨文多字族名的类型结构

    在甲骨文中,人名、地名、族名三者往往不

    分。4有关族名材料,分为三种:(1)集合性称谓,

    如“王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合》56343、14922、6813、34135、28053)等;

    (2)单称某族,如“丁族”、“族”、“犬族”、“大左族”(《花东》1294、《合》4415正、9479、37518)等;(3)不加“族”的单称及连称,如“壴”、“並”、“戈”、“宁壴”、“並臿”、“臣舌戈”(《合》6、51、33378、3508反、376正、19092)等。显然,第一种为统称,不同于青铜器族徽所代表的具体族名;第二种加有“族”称,如:“戊子卜,贞,令犬族裒田于[虎]。”“辛亥卜,在攸贞,大左族又。” 但这类材料较少,所见只有“犬族”和“大左族”,其中“犬”为官名,“”为族名,“大左”是“以官为氏”的族名,2二者所指均为单一族氏,说明商代虽然有多字族名,但在甲骨文明确称“族”的材料中不见有复合族徽;第三种虽不加“族”称,但材料较多,常与人名、地名、国名不分,其中多见“呼某”、“令某”从事征伐、戍守、田猎、垦田、筑城等记载,这些事务明显不是靠一人之力所能完成的,故可推知其所指为族。下面,我们将这种族名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单字族名,其结构简单,常见于青铜器为族徽,无需讨论;另一类是二字以上的族名连缀或连称,我们称之为多字族名,其结构较复杂,常涉及官名、国名、地名、人名、爵称等,可进一步分为下列几种型式。

    (一)官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型(官名+族名/人名),分四式。

    1.单列式多字官名,具体分两种:a.官名单独出现,如“小臣”、“作册”(《英》32522、《合》1724反)等。b.官名作为句子成分出现,如“司工”、“司羊”、“豕司”、“牛臣”、“马亚”(《合》5628、19863、19209、1115反、28011)、“马小臣”、“小耤臣”、“小众人臣”、“小多马羌臣”、“小刈臣”(《合》27882、5603、5597、5717正、《乙》42813)等。以上各例,均可视为“以官为氏”的族名或人名。

    2.一个官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官名+族名/人名),如“亚”、“亚雀”、“亚克”、“告亚”、 “弜册”、 “作册西”(《合》32272、5679、13754、22246、27287、5658反)、“师盘”、 “师”、 “射臿”、 “宁壴”、 “寝弘”、 “寝得”(《合》2537、28195、5479、3508反、35673、17503正)、“臣沚”、“小臣”、 “小臣”、 “小臣妥”、 “小臣醜”、小耤臣(《合》707正、5571反、27889、27890、36419、5603)等。以上各例中的官称亚、册、作册、师、射、宁、寝、臣、小臣、小耤臣等,应当是各个族氏首领所任官职或身份地位的表示。

    3.一个官名与二个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官名+族名+族名/人名),如“亚”、“亚臿”、“先亚朿”、“臣舌戈”、“臣‖”、“光宁齐”(《屯》5580、《合》32273、22137、19092、938正、《英》1994)等。有关记载表明,这类族名或人名既不是族组织的名称,也不是个人名号,而是二个族名或二个人名的连称。例如,前举“亚臿”见于同版卜辞(《合》32273)有如下记载:(1)“丙寅,其臿丁。三。”(2)“弜。”(3)“亚人。三。”(4)“叀亚人。三。”(5)“己巳卜,于大示亚臿告。三。”以上各辞均标有占卜序数“三”,说明这是为同一事而多次卜问,事由即为如何祭某丁和大示。其中,(1)(2)为正反对贞,“臿”、“亚”分见于(1)和(3)(4),显然是二个不同的族名或人名,据此可知辞(5)中的“亚臿”是二个并列的族名或人名,即应读为“亚、臿”。

    4.二个官名与一个族名的连缀(官名+官名+族名/人名),具体分两种:a.两个官名的连缀,如“师司犬”、“亚走马”(《合》20367、27939)等,其中官名有师、司犬、亚、走马等。b.二个官名与一个族名的连缀,如“亚臣其”、“射亚”(《合》27937、27941)等,其中官名有亚、臣、射等。

    (二)国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型(国名+族名/人名),分二式。

    1.单列式多字国名,如“下危”、“北羌”、“无终”(《合》6525、6625、4307反)等。这类国名亦可理解为族名。

    2.方国名与族名或人名连缀,分四种:a.在“某方”之后附加族名或人名,如“危方美”、“基

    方缶”、“告方弹”(《合》28088、6572、《怀》11582)

    等。b.在“某方”之前附加族名或人名,如“臿方”、“臿方”、“臿羌方”、“沐臿刀方”、“目方”、“望方”(《怀》963、《合》27996、26895、33037、6195、6189)等。c.以上二式省略“方”而成为单字国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如“危美”、“望”、“羌目”、“羌立”、“沚”、“沚戓”、“沚戈”(《合》36481正、549、5177臼、6385臼、6057正、33107、32048)等。d. 在“某方”之后加“伯某”构成连缀,如“盧方伯漅”、“盂方伯炎”、“虎方伯眢”(《屯》667、《合》36511、28087)等,以上与“某方”连缀的“伯某”等,均可理解为人名或族名。

    (三)地名与族名、人名、官名的连缀型(地名+族名/人名/官名),分三式。

    1.单字地名与一个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如“盂臿”、“新臿”、“並臿”、“彘臿”(《屯》2119、2119、《合》376、1106正)等,其中盂、新、並、彘为地名。

    2.多字地名与一个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如“东单工”、“爰南单”、“取丘汰”、“宅断丘”(《屯》4325、《合》6473正、5510、8119正)等,其中东单、南单、取丘、断丘为地名,工、爰、汰、宅为族名。

    3.单字地名与官名的连缀(地名+官名),如“盂犬”、“犬”、“狈犬”、“盖犬”(《合》27921、27900、《屯》4584)、“右牧”、“中牧”、“爿牧”、“丂牧”、“昜牧”(《合》28769、32982、36969、32616、《珠》2758)等。其中盂、、狈、盖、右、中、爿、丂、昜为地名,犬、牧为官名。

    (四)人名与族名的连缀型(人名+族名),分四式。

    1.“子某”或“某子”单列式。前者如“子戈”、“子渔”、“子眉”、“子商”、“子目”、“子”(《合》32779、32780、3197、536、3201、728)等,后者如“长子”、“单子”、“邑子”、“唐子”、“告子”、“臣子”(《合》27641、3271正、3280、3282、4735、22374)等。以上人名有时用作地名,可以理解为族名。

    2.“子某”或“某子”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人名+族名/人名)。前者如“子尹立”、“子不”、“子束”、“子黄”、“子其弹”、(《屯》341、《花东》44、《合》672正、32783、20040)以及“子雍友”(《花东》21)、“子效臣田”(《合》195)等,后者如“渊子白”、“不子曲”、“古子印”、“爵子”、“媚子”(《屯》2650、《花东》351、《合》3283、3226正、10405正)以及“子”、“先尹子雍”(《合》3076、18945)等。

    3.人名“妇某”或“某妇”的单列式。前者如“妇丙”、“妇羊”、“妇好”、“妇杞”、“妇光”、“妇井”、“妇息”(《合》2790、9810反、2649正、8995、2811、130、2354臼)等,后者如“中妇”、“雷妇”、“角妇”、“旅妇”、“望乘妇”、“师般妇”(《合》2858、21796、5495、20505、32896、14045反)等。以上人名有时用作地名,可以理解为族名,其中“某”为已婚贵族妇女的父氏或夫氏。

    4.“妇某”或“某妇”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人名+族名/人名)。前者如“妇妌先”、“妇好先”、“妇朿子”、“妇沚戈”(《合》2732、7288、2812、32048)等,后者如“矢妇井”、“妇”、“亚朿午妇”(《合》2766、14068、22226)等。

    (五)爵称与族名的连缀型(爵称+族名/人名),分二式。

    1.“侯”或“伯”与单字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前者如“侯虎”、“侯専”、“候光”、“侯”、“侯”、“先侯”、“竹侯”、“禾侯”、“攸侯”(《合》3301、3347、3358、19852、3332、3309、3324、3336、3330)等,后者如“伯”、“伯”、“伯商”、“丹伯”、“伯”、“先伯”、“昜伯”(《合》3425、5945、20087、716正、6987正、1780、7410)等。

    2.“侯”或“伯”与二个族名或人名的连缀。前者如“攸侯喜”、“侯”、“杞侯”、“倉侯虎”(《合》36484、36525、13890、3286)等,后者如“昜伯”、“宋伯”、“息伯引”、“可伯惠”(《合》3383、20075、20086、27990)等。以上各例,通常认为是某侯、某伯与其私名的连称,但所谓私名如喜、、、虎、、等又见于妇某、某子为氏名,或单独出现为人名、地名、族名,说明“倉侯虎”、“昜伯”等可能是倉侯和虎、昜伯和的连称。

    (六)族名与族名的连缀型(族名+族名),分三式。

    1.二个族名的连缀,如“弋沚”、“单行”、“豕臿”、“中”、“舟龙”、“夨竹”、“疋虎”(《合》4284、21457、1106、41249、16940、40891、《英》1780)等。

    2.三个族名的连缀,如“象亢目”、“目”、“臿化”、“友角”、“朿尹臿”(《合》4611、4090、4174正甲、6057正、《屯》599)等。

    3.四个以上族名的连缀,如“雀疋朿”、“亳宁鸡贝”、“大史析舟”、“盂犬臿田”、“宁鼓沚戓”(《合》5829、18341、32834、27907、《屯》2438)等。

    以上三类称名,与青铜器复合族徽的构成相似,但未见同名重合事例。

    三、青铜器复合族徽与

    甲骨文多字族名的异同比较

    从前述各种类型的族名来看,青铜器复合族徽在结构上与甲骨文多字族名有相似之处。但从青铜器多字族徽来看,A1、A2、B1、B2、C1、C2、C3、D1、D3、E1式为一类,都可以确定为单一族名,见于甲骨文常有同名重合事例;而A3、A4、D2、D4、E2、F1、F2、F3式为另一类,都可以确定为复合氏名,在甲骨文中未见同名重合事例。这种情况说明,作为族氏名称,除单一族徽见于甲骨文为族名外,复合族徽实际上不见于甲骨文记载。这一点,对于我们认识复合族徽含义较为重要。我们知道,关于复合族徽含义目前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复合族徽表示几个族氏的联合,即为较大的宗族或部族组织;1另一种看法认为复合族徽表示一个族氏的分支,即为较小的分族或分支组织。2按常理而言,无论复合族徽是一个较大的族氏联合组织,还是一个较小的族氏分支组织,它都应该如同单一族徽所代表的族组织一样,出现在甲骨文记载中。然而事实是,我们在甲骨文中找不出这样的例证,甲骨文中不见与青铜器复合族徽同名事例。这说明已往对于青铜器复合族徽含义的认识是不对的。为此,我们曾提出另一种解释,认为青铜器复合族徽既不是较大的宗族或部族组织,也不是较小的分族或分支组织,而是族氏之间友好关系的表示,即它不代表族组织,而是族氏分化、族氏联姻、联合或联盟关系的表示。3今天看来,这一认识应当是正确的。

    从甲骨文多字族名来看,除A1、A2、B1、C1、C2、C3、D1、D3、E1式含有一个族名或人名外,A3、A4、B2、D2、D4、E2、F1、F2、F3式都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族名或人名,常表示几个族氏或人共同做某事。例如,“丁巳卜,贞,王叀丁巳令並伐。”(《屯》4054) “庚申卜,贞,王叀丁令並。”(《屯》4048)这是商王就派遣征伐而卜问。对比可知,前一辞中的“並”即后一辞中的“並”。“”同“及”,连词。说明“並”应读为“、並”,二者是并列关系。卜辞中的族名有二名并列、三名并列甚至四名以上并列的,它们常见于“令”、“呼”、“往”、“取”等动词之后的宾语位置,只有将它们理解为并排的家族名,整个句子才能通读。1例如:“令戉弋沚”应读为“令戉、弋、沚?”(《合》175)“丁酉卜呼雀疋朿”应读为“丁酉卜,呼雀、疋、朿、?”(《合》5829)“呼戉往弋沚”应读为“呼戉往弋、沚?”(《合》4283)“贞呼取亳宁”应读为“贞,呼取亳、宁?”(《合》7061)正确认识甲骨文多字族名的这种并列关系,不仅有助于通读有关卜辞,而且对解读青铜器复合族徽含义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例如,爵铭“刀口”(《集成》8247)可以读为“刀、口”,表示刀氏、口氏共同作器;斝铭“山口父辛”(《集成》9232)可读为“山、口父辛”,表示山氏、口氏为父辛作器;鼎铭“马羊先父乙”(集成2000)可读为“马、羊、先父乙”,表示马氏、羊氏、先氏为父乙作器;觯铭“犬山刀子乍父戊彝”(《集成》6496)可读为“犬、山、刀、子乍父戊彝”,表示犬氏、山氏、刀氏、子氏为父戊作器。这些例证说明,诸如“刀口”、“山口”、“马羊先”、“犬山刀子”之类复合族徽,并不是一个族氏的分支名号或几个族氏的联合组织名称,而是表示几个有亲属关系或血缘关系的族氏共同作器。

    我们知道,青铜器族徽是作器者对其族名的“自称”,铸刻在青铜器上主要是为了标明铜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一件铜器上有二、三个族氏名即复合族徽的出现,除了标明这件铜器是由几个族氏共同铸造外,通常还体现着这几个族氏与受祭者的血缘关系或亲属关系,所以复合族徽常见加有亲属称谓,应是几个关系亲近的族氏名的组合。但是,甲骨文多字族名与此不同,首先它不是甲骨契刻者对自己族名的“自称”而是占卜者对各个族氏的“他称”,其次由于卜问事项不同,所涉及的人与事往往差别较大,所以它是占卜者对几个有关族氏名的连称。正因为如此,甲骨文多字族名与青铜器复合族徽以及部分由二字或二字以上构成的单一族徽相比,其间存在着明显差异。按前文所列,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在A型结构中,对于单列式的多字官名(A1)来说,甲骨文官名如“司羊”、“豕司”、“牛臣”、“马亚”等不见于青铜器族徽,2“小臣”在甲骨文和青铜器族徽中虽然都有单独刻写的例子,但一般认为其在甲骨文中为官名,见于青铜器则是“以官为氏”的族名,二者含义不同。对于“马小臣”之类官名来说,其在“小臣”之前加“马”以说明其职掌为管理马的小臣,或在“小臣”之间插入“耤”、“刈”、“众人”、“多马羌”以说明“小耤臣”、“小刈臣”、“小众人臣”、“小多马羌臣”之职责分别为主管耤耕、收割、众人、多马羌(一种军事武装)的小臣,这两种结构都不见于青铜器族徽。在青铜器铭文中,虽有“小臣缶”、“小臣兒”、“小臣邑”、“小臣”(《集成》2653、5351、9242、5378)等,其构成与甲骨文“小臣中”、“小臣口”、“小臣醜”相同,但所见都是人名而不是族徽,各器铭文末尾签署的“”、“亚”、“爻敢”即为明证。在一个官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与组合(A2)中,与“册”、“宁”联缀的青铜器族徽较常见,但在甲骨文中甚少出现。对于一个官名与二个族名或人名(A3)以及二个官名与一个族名或人名的连缀(A4)来说,甲骨文所见多字族名在青铜器复合族徽中不见有同名重合事例。

    2.在B型结构中,对于单列式多字国名(B1)来说,甲骨文所载大多不见于青铜器族徽,但单字国名如羌、危、竹、沚、、龙、马、先等则较常见。在国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与组合(B2)中,青铜器复合族徽中既无“某方”前后附加族名的情况,也没有在“某方”之后加“伯某”的情况,而甲骨文单字国名与族名或人名的连缀(B2c)虽在青铜器族徽中出现,但很少有同名重合事例。

    3. 在C型结构中,地名与族名的连缀(C1)虽然较难区分,但甲骨文“某丘”与族名或人名连缀的情况(C2)未见在青铜器族徽中出现。在青铜器族徽中,“北单”、“西单”都有单独出现为族氏名的例子(《集成》3120、8258),但在甲骨文中却未见类似例证。

    4. 在D型结构中,对于单列式“子某”或“某子”(D1)来说,其在甲骨文中似乎是有区别的,但在青铜器族徽中二者往往不分。与此类似,甲骨文“妇某”被认为是以王妇或王之兄弟、子侄之妇为主,而“某妇”所指应是臣正、诸侯或方伯之贵妇,1但在青铜器族徽中看不出有这种差别(D3)。从“子某”、“某子”以及“妇某”、“某妇”与族名或人名连缀或组合(D2、D4)来看,其在甲骨文和青铜器族徽中虽然都有相同结构,但未见有同名重合事例。

    5. 在E型结构中,青铜器族徽不见有“侯某”之称(E1),甲骨文“某侯某”、“某伯某”(E2)虽见于青铜器铭文为人名,但未见作为族徽出现。

    6.在F型结构中,常见的青铜器复合族徽如“冉”、“马”、“秉毌”、“臣辰先”等不见于甲骨文,而甲骨文常见的多字族名如“望乘”、“沚”、“並臿”、“臿化”等也不见青铜器复合族徽。在二、三个或四、五个族名的连缀与组合中(F1-3),未见青铜器复合族徽与甲骨文多字族名的同名重合事例。

    从上述几方面来看,有如下几点对我们认识青铜器复合族徽较为重要。第一,用官名、国名、地名、人名代指族名,或将这些成份及爵称附加在族氏名前后指称一个具体的族氏,在甲骨文及青铜器族徽中较常见,说明由二、三个或四、五个字构成的多字族名不一定都是复合族徽。第二,对于由二、三个或四、五个族氏名组成的复合族徽来说,它们与见于甲骨文同一类型的多字族名(F1-3)一样,各族名在语法上都是并列关系,表示几个族氏共同作某事。第三,从甲骨文记载看,商代有地名与族名合称的情况,例如:“叀成犬比,亡,禽,弘吉。”(《屯》2329)“辛亥卜,翌日壬王其比在成犬,弗每,亡,弘吉,在盂。”(《合》27925)这是商王卜问与犬、联盟是否吉顺。对比可知,前一卜辞中的“成犬”即后一卜辞中的“在成犬”,所指是在成地的犬氏与氏,而不是成、犬、三族。第四,甲骨文有人名合称之例,如:“贞,王比昜伯。”“庚午卜,争贞,王叀昜伯。”“庚午卜,争贞,王叀昜伯”(《合》3382、7410、7411)对比可知,后一辞中的“昜伯”即为前两辞中的“昜伯”与“昜伯”的合称。第五,甲骨文“某侯”、“妇某”等人名有用作地名之例,如:“壬戌卜,争贞,乞令田于先侯?十月。”“甲寅卜,古贞,妇妌受黍年?”“贞,妇妌不其受年?”(《合》10923、9968正、9757)以上各辞中的“先侯”、“妇妌”只能理解为地名,显然是指封地而言。由此看来,通常被认为是人名的青铜器铭文“某侯”、“某伯”、“妇某”、“子某”等,都有可能是以人名为族名的族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