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冲突的类型分析与启示

    黄淋琳 欧阳秋或 刘黔敏

    

    

    

    【摘要】本研究收集到家园冲突案例268个,运用Nvivoll质性分析软件对案例进行编码和分析。结果发现,(1)家园冲突主要分为责任争议型、教育理念分歧干扰型、缺乏信任型、缺乏配合型、复合型等五种类型,其中,责任争议型在家园冲突类型中占比最大。(2)家园冲突的原因有教师的责任边界被扩大、教师专业权威受到冲击、家长对教师的行为存在“非善意推论”和教师平衡各方诉求有难度等。为此,研究者认为应当加强相关立法,确认家园之间各自的责任边界;幼儿园教师应当提升人际互动的敏感度与应对能力;幼儿园管理者应当关注幼儿园教师的人际互动压力并给予支持。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家园冲突;类型;原因;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9)12-0044-06

    在人际互动中,人与人之间的观念、思维、行为存在相异性,这种相异性在某些情境下可能升级为冲突。社会学家乔治·齐美尔认为,冲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群体相互对立的互动形式,其特征是冲突的双方不仅以压制对方使之服从为行为目的,而且有直接接触或有情绪、态度上的敌对。[1]可见,个体或群体的认识差异可以造成冲突,并且冲突的双方会在行为或心理上产生斗争、排斥、不相融的表现。有关人际互动中冲突的类型已有不少研究成果。李湘园以企业为研究切入点,运用科塞的冲突论来探讨企业内存在的人际关系冲突,把企业中的人际冲突分为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两种类型。[2]陶爱华把人际冲突分为价值观冲突和利益冲突两种类型,并探讨了冲突类型对人际冲突中失望的个人效应的调节作用。[3]褚彦含则从人际冲突的作用对象和特征组合出发,将组织中的人际冲突概念分为单特征型和多特征型。单特征型人际冲突主要包括分歧型、情绪型以及干扰型三类,多特征型的人际冲突包括情绪一分歧混合型、分歧-干扰混合型、情绪-干扰混合型及情绪-干扰一分歧混合型等四类。[4]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属于稳态多频的互动关系,互动中也可能会产生冲突。因此,本研究试图探讨家园冲突的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以期为促进家园之间良好的沟通合作提供参考。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结构性调查法收集案例,对收集到的案例运用人际冲突的类型化理论和Nvivoll质性分析软件进行编码和分析,试图探析家园冲突的主要类型及其产生原因。研究者主要收集幼儿园教师对工作中遇到的印象最为深刻的家园冲突事件的描述。研究者事先对35名幼儿园教师进行预调查,根据预调查结果对调查问题的表述方式进行了调整。在之后的正式调查中,研究者共对310名幼儿园教师发放了事件调查表,收回296份,剔除无效调查表后,共得到有效家园冲突案例268个。幼儿园教师基本情况见下表。 本研究借助Nvivoll质性分析软件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的编码按照初始编码(initialcoding)、聚焦编码(focused coding)和核心编码(axial coding)的顺序进行。

    (一)初始编码

    初始编码是将质性材料中有意义的词语或短句逐个编码,为后续合并编码提供充足资料。在调查中,幼儿园教师需要完整描述家园冲突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这样有助于将幼儿园教师对家园冲突的完整描述作为初始编码。

    (二)聚焦编码

    聚焦编码是指使用最重要的或出现最频繁的初始代码来对大部分数据进行分类、综合和组织,再把数据再次恢复为连贯的整体。[5]这意味着要将初始编码中存在语义相似或相近的代码聚焦为概念类属。本研究指的是将有相同特点的家园冲突事件归并为一个类属。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遵循幼儿园教师对冲突事件的描述的前提下,研究者提取事件描述中的核心詞汇语句。例如,幼儿园教师对冲突事件的描述为“我们班有个小朋友身体不好,经常流鼻血。这天,孩子又流鼻血了,并且流在衣服上了。放学时,小朋友的爷爷看到后,便说为什么不及时通知他,还说要向领导反映”。研究者提取事件的核心信息为“幼儿身体不适流鼻血,爷爷指责教师未及时告知并要找领导反映”。

    (三)核心编码

    核心编码是指在聚焦编码的基础上进行的更复杂水平上的编码,[6]即选择核心类属,将所有类属串联起来。核心类属相较其他类属更具统领性。本研究指的是将同一类属的家园冲突事件归并为核心类属。例如,上述冲突事件可以归并为核心类属中的责任争议型。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家园冲突类型

    由图1可知,研究者将家园冲突事件进行核心编码,将家园冲突分为责任争议型、教育理念分歧-干扰型、缺乏信任型、缺乏配合型和复合型等五种家园冲突类型。具体含义如下。

    责任争议型表现为幼儿之间发生冲突或者幼儿在幼儿园中受伤,家长与幼儿园教师产生责任纠纷,也表现为幼儿出现一些心理或行为问题,家长将其归因于幼儿园教师工作不力。

    教育理念分歧-干扰型表现为家长不认同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理念或做法,进而干扰幼儿园教师的教育行为。

    缺乏信任型表现为家长不相信幼儿园教师对幼儿在园发生的相关事件的描述或质疑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评价。

    缺乏配合型表现为家长对幼儿园教师提出的配合要求置之不理,配合度低。

    复合型表现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家园冲突类型的核心特征。

    由图2可知,在家园冲突类型中,责任争议型占比最大。

    (二)家园冲突产生的原因

    1.责任争议:幼儿园教师的责任边界被扩大

    研究发现,在家园冲突案例中,责任争议型占比最大,说明家长要求幼儿园教师承担更多责任,幼儿园教师的责任边界被扩大了。例如,家长要求幼儿园教师保障幼儿在园的绝对安全,不允许幼儿在园意外受伤,要求幼儿之间尽量不发生冲突,更不能因为冲突而受伤,否则就会要求幼儿园负责,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又如,若幼儿出现了一些反常行为或问题行为,家长就将其归因于幼儿园,认为是教师工作存在问题所致。

    造成幼儿园教师责任边界被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幼儿园教师所承受的责任压力与我国的师德传统有一定的相关性。公众普遍倾向于将教师定位于“圣人”层面,即要求教师的德性具有一定的世俗超越性,对教师赋予了很高的道德期盼。因为幼儿园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所以公众对幼儿园教师的这种期盼更甚。“爱心”“责任心”“耐心”等品质成为公众对幼儿园教师的普遍要求,赋予了幼儿园教师更多的责任。二是因为部分家庭对幼儿的过度保护和过度关注,在无形中助推了幼儿园教师责任边界的扩大。

    2.工作被干扰:幼儿园教师专业权威受到冲击

    研究发现,在家园沟通过程中,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时常会被干扰。这在教育理念分歧-干扰型和缺乏配合型家园冲突中都有所体现。工作被干扰包含了多样化的情形,如家长当众批评指责幼儿园教师的教育行为等。从时空的角度看,这种干扰既涉及家长对幼儿园教师专业空间领域的擅入,也涉及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时间的侵占。从教育的本义上看,幼儿园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但从专业性的角度看,幼儿园教师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时空应当受到尊重,并享有一定的专业权威。

    根据克里夫顿和罗伯兹的教师权威理论,教师权威来自于传统权威、法定权威、知识权威和感召权威等四个方面。[7]运用权威理论分析幼儿园教师工作被干扰的原因,一是公众对幼儿园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专业性、权威性认同不足,进而影响到幼儿园教师的传统权威。从历史来看,幼儿教育制度在西方工业化浪潮的背景下产生,幼儿教育机构开设之初更多是一种福利慈善事业,其职能为保育而非教育。我国也沿循了这种发展轨迹,在1957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初稿)》中指出,“幼儿园是根据国家需要设立的,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将有更多的妇女参加生产建设,也需要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继承人”。[8]幼儿园教师一度被视为养育孩子职能的替代或延伸。虽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幼儿教育的性质定位有了转变,但是公众对幼儿园专业性、权威性的普遍认同还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当今时代知识获得及传播的方式对幼儿园教师的知识权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资讯不够发达、社会群体整体受教育程度不是很高的情况下,专门的教育机构由于其官方性质和相关人员的专业身份,较容易获得大众认同。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方面家长的受教育水平普遍提升,另一方面获取信息的途径日益丰富,使得家长更容易获取教育资讯,幼儿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先知者”,这造成幼儿园教师的知识权威受到一定的冲击。

    3.遭遇不信任:家长对幼儿园教师的行为存在“非善意推论”

    研究发现,由于家长不信任幼儿园教师而引起的家园冲突并不鲜见。例如,家长担心幼儿,一直守在活动室外面观察幼儿园教师的举动;家长不相信幼儿园教师对幼儿在园发生事件的表述,等等。家长对幼儿园教师职业操守的不信任,容易使幼儿园教师产生人格上的被贬损感,家长也很容易产生敌对教师的情绪,进而使得双方产生不良的情绪互动。

    当幼儿与教师的描述发生冲突时,家长往往不信任幼儿园教师,因为家长认为幼儿年龄小不会说谎。然而,已有大量心理学研究证明,幼儿是有可能说谎的。相关研究表明,5岁幼儿对谎言的理解已经达到成熟水平。[9]刘秀丽和车文博的研究指出,4岁幼儿会采用制造虚假痕迹、破坏证据等欺骗策略。[10]幼儿既存在无意说谎行为,也存在有意说谎行为。无意说谎行为一般因幼儿认识水平有限、分不清幻想与现实、自信心萌动等所致。有意说谎行为一般因幼儿想要博得关注、逃避惩罚等所致。家长不信任幼儿园教师还与公众对师幼关系的理解和判断相关。师幼关系是一种师生关系,但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公众眼中,幼儿身心稚嫩,自我保护能力弱,容易受到伤害,幼儿园教师则是身心健全的成年人,拥有专业地位与权威,由此便会产生幼儿“很弱”、教师“很强”的师幼关系认知。当幼儿在幼儿园发生一些事件后,对师幼关系理解的偏差使家长对幼儿园教师的言行产生不当归因。

    4.出现分歧:教师平衡各方诉求有难度

    研究发现,一部分家园冲突是因为家长对幼儿在园所遭受的待遇持有异议,如家长认为幼儿园教师没有充分展示幼儿照片,家长认为幼儿园教师对自己孩子关心不够,家长开放日时教师没有给自己孩子更多的发言机会等。这些家园冲突案例既可能引发家长对幼儿园教师工作的干扰,也可能引发家长对幼儿园教师的敌对情绪。这类冲突体现了幼儿园教师多重角色身份的困境,即由于其角色的多重要求,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必须平衡协调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这其中既包括各方价值观的调和,亦包括各方利益需求的调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了场域的概念,认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架构。[11]在幼儿园的场域中,在由家长、园方管理者、幼儿园教师构成的“三角关系”中,幼儿园教师成为一系列角色的集合体。

    首先,幼儿园教师受雇于幼儿园,代表着官方的教育立场,其价值观和行为要符合园方设定的要求。在外显层面上,幼儿园教师要按幼儿园管理者设定的各种制度和规则行事。在内隐层面上,幼儿园教师要吻合园方的教育价值取向。其次,家长对幼儿园教师的角色也有一定的价值期待和要求,这些期待和要求有时与幼儿园教师的制度角色要求具有一致性,有时却不尽然。最后,幼儿园教师在入职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外显或内隐的教育价值观。園方的角色要求、家长的角色期待、自我的价值信念,这三者构成了幼儿园教师身上的“角色丛”。幼儿园是一个高度情景化的工作场域,家长、幼儿园和幼儿园教师的教育观念和需求交织在一起,构成复杂图景,也就极可能引发家园冲突。在收集案例的过程中,许多教师都反映在现实中遇到过这种“左右为难”的处境。这些事件既可能引发家长的干扰行为,亦可能引发其情绪化的反应,有时还带有一定的综合性,充分体现了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遭遇到的挑战与困境。

    三、建议

    (一)制度环境视角:加强相关立法,确认家园之间各自的责任边界

    从应然层面看,幼儿园教师应当保护好幼儿的身心健康。目前,我国虽然已有《学校意外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涉及到幼儿和教师权益保护的内容,但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真空地带。一旦幼儿在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很难找到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责任划定。在家园冲突发生时,幼儿园教师往往只能通过沟通说服、情绪安抚等方式平息事态,而家长能采用的方式更为多样化,其行为受限的可能性更小。这也導致幼儿园教师在面对家园冲突时常常小心翼翼,缩手缩脚,时常无奈妥协与让步。长此以往,一方面容易给幼儿园教师带来一定的“过错压力”,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幼儿园教师在后续的工作中有所顾虑,对坚持的科学教育信念或方法产生怀疑。由此,加强相关立法,明确家园之间各自的责任边界显得尤为重要。

    (二)个体专业能力视角:幼儿园教师应当提升人际互动的敏感度与应对能力

    首先,人际互动的敏感度不仅是指幼儿园教师能够意识到冲突,更重要的是能够分析冲突,探寻冲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例如,当家长有所抱怨时,幼儿园教师能够从其情绪化的言语背后解读其隐藏的心理需求。幼儿园教师的这种敏感度是建立在对幼儿、家长及幼儿整体家庭情况了解的前提之上的。其次,人际互动的敏感度要求幼儿园教师在冲突发生后,能够比较快速地意识到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而作出有效应对,防止事态扩大,以免引发更严重的矛盾冲突。最后,幼儿园教师需要夯实自身的专业基础。家园冲突的应对看似是沟通层面的问题,其实冲突的产生与应对都与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密切相关。幼儿园教师只有拥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在与家长发生分歧或冲突时,才能够透过家长的外在表现发现问题的关键和本质所在,进而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征服家长,赢得家长的信任与配合。

    (三)组织文化视角:幼儿园管理者应当关注幼儿园教师的人际互动压力并给予支持

    因为幼儿园教师一方面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要调和多重价值观的冲突,所以在面对家园冲突时常会左右为难。这时的幼儿园教师急需来自园方的支持。幼儿园管理者应当营造和谐、融洽的组织氛围,为幼儿园教师提供坚实的心理支撑。尤其是在发生家园冲突时,幼儿园管理者更需要为幼儿园教师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成为家长与幼儿园教师沟通的桥梁和润滑剂,促进彼此之间的理解与合作。幼儿园管理者还应当营造一种和谐的群体文化,以帮助幼儿园教师在遇到家园冲突时能够与同事交流,彼此支持。这既可以帮助幼儿园教师宣泄情绪,也可以让幼儿园教师在交流学习中习得有关家园工作的有效处理办法,实现智慧共享。幼儿园管理者也应当通过各种方式让家长了解园方的教育理念,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从而更好地化解家园冲突。

    参考文献:

    [1]何景熙,王建敏西方社会学史纲要[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134

    [2]李湘圆科塞的冲突理论对企业内人际冲突的启示[J]东方企业文化,2012,(7):79-101

    [3]陶爱华,刘雍鹤,王沛人际冲突中失望的个人效应及冲突类型的调节作用[J]心理学报,2018,(2):235-242

    [4]诸彦含,周意勇,刘丽颖组织中的人际冲突:类型、模型与表达[J]心理科学进展,2016,(5):824-835

    [5][6]凯西·卡麦兹建构扎根理论:质性研究实践指南[M]边国英,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

    [7]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208

    [8]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634

    [9]徐芬,郭筱琳,张佳3-4岁幼儿谎言概念理解的特点及心理理论、父母教养方式的作用U]心理发展与教育,2013.(5):449-456

    [10]刘秀丽,车文博学前儿童欺骗及欺骗发展的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6,(4):237-243

    [11]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134

    (下转第53页)Analysis of Family-kindergarten Conflict Types and Its EnlightenmentHuang Linlin, Ouyang Qiuyu, Liu Qianmin(Collcge of Educational Science,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Chengdu, 610068)[Abstract ]This study collected 268 fanily -kindergarten conflict cases, and then used Nvivo qualitative analysis software to ana-lyze the cases. The results show that:(1)the major conflicts are responsibility dispute, conflict in educational ideas - interference,lack of trust, lack of cooperation, and mixture; of which responsibility dispute occupies the highest percentage;(2)the major reasonsinclude expansion of teachersresponsibility, challenge on teachers' professional authority, parents'“non-goodwill interpretation 'of teachers' behavior, and difficulty of balancing requirements of all parties by teachers. Therefore, researchers suggest to makelaws and regulations, clanify the boundary between responsibility of parents and kindergartens; teachers should be more sensible tointeraction with parents and improve their ability to deal with different situations; kindergarten administration should care aboutthe pressure teachers feel in interaction with parents and provide necessary support.[Keywords ]kindergarten teacher; family-kindergarten conflict; type; reason; enlightenment

    *本文为四川省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幼儿教师应对家园冲突的实践性知识研究——以四川省若干所幼儿园为例”(项目批准号:SC18B097)、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立项课题“幼儿园新手教师伦理两难困境研究”(课题编号:TER2016-011)和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项目“幼儿园不胜任教师的调查研究——基于管理者的视角”(项目批准号:201903-24)的研究成果之一。

    **通讯作者:刘黔敏,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E-mail:243996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