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电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率的思考

    吴静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近年来的蓬勃发展,电力能源需求不断增加,核电作为低碳环保的清洁能源之一,应大力发展。核电基建项目的投资大,周期长,债务融资占比较大,导致核电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论文结合核电基建项目的自身特点,对其高资产负债率的原因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两点建议。

    【Abstract】With the booming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in recent years, the demand for electric power energy is constantly increasing. As one of the clean energy sources with low carb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uclear power should be vigorously developed. Due to the large investment and long cycle of nuclear power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and the large proportion of debt financing, the asset liability ratio of nuclear power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remains high.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uclear power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this paper briefly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its high asset liability ratio, and puts forward two suggestions.

    【关键词】核电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率;融资

    【Keywords】nuclear power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asset liability ratio; 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F426;F275?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标志码】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5-0094-02

    1 核电基建项目资金筹措模式

    核电站建设投资额大,建设期长,投资风险大,核电站项目的建设融资一直是一个难题。融资成本对电站造价和售电成本有巨大影响,需要仔细策划。目前我国的核电项目融资构成主要有项目资本金和外部债务。项目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在项目融资中属于风险资金,项目失败,资本金在偿还顺序中排列在最末位;项目顺利投运,资本金会分享经济效益,项目债权人也会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看作其融资的安全保证。因此,对于一些建设周期长、期初投入大的项目,项目股东应将项目资本金提高到一定的程度,其他债权才有参加项目的保障,从而对项目投放资金。债务融资中包括股东的委托贷款、商业贷款、银团贷款、政府出口信贷等,如何筹集债务资金是项目融资问题的核心。当项目公司破产清算时,债务资金对资产的取得权顺序不低于其他各种形式债务资金。项目融资所采用的债务形式有:商业贷款、银团贷款、商业票据、外币债券等。

    在中国的核电建设的早期,项目资本金比例偏低,例如,大亚湾和岭澳一期核电站的资本金比例仅有项目投资金额的10%。近年来,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资本金注入比例的相关规定,核电项目的资本金比率最低为20%,田湾核电二期项目的资本金按照投资计划的20%配比注入。田湾核电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74亿元,建设期自2012年12月至2018年12月,建设期间资本金总额为74.05亿元,剩余由公司开展项目贷款,资产负债为80.20%。由此来看,截至机组投产,股东资本金并未达到20%,导致公司的债务比例非常高,资产负债率超过8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控,促使高负债率的国有企业负债情况尽快回落至合理水平,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在2020年年末较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但因资本金注入机制、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导致核电项目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2 核电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2.1 投资额高,建设周期长

    投资规模是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的关键因素,核电企业承接如此大的投资任务,少量的资本金无法撬动与之匹配的资产规模。因为涉及核安全问题,工程设计复杂,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导致审批过程较长。选址、系统设计经过国家监管部门的批准,然后才能进入项目开工建设阶段,从选址到正式开工通常需要至少3~5年时间,核电设备的设计和建造也存在很多的审核节点,同时设备的特殊性需要定制相关设备,因此,核电站的实际建设期一般在5~8年。投资金额如此之大,建设周期长达多年,短期内无法产生效益,导致债务融资成为发展建设所需资金的唯一来源,负债规模随着资产规模不断增长,推高了核电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不同机型的设计工期时间如图1所示。

    2.2 利润结余分配比例较高

    核电企业生产经营非常规范,资产质量相对较高,通过不断地提质增效、提高资产周轉效率,发电业务的利润贡献维持在稳定水平,现金流量充裕。但部分核电企业受到股东分红的要求,前期的项目投产后的现金流入除用于生产经营与偿还项目建设期债务外,几乎全部用来分红,利润留存率非常低。投资计划超过利润留存的部分仅能通过外部债务融资来补充。

    2.3 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融资市场主要为间接市场,由银行主导,大量居民储蓄长期积累,主要通过银行体系来调动支配资金资源,企业外部融资仍以贷款等间接融资为主。我国银行业风险评估和管控的技术相对落后,比较仰赖于政府刚性兑付和重资产的抵押担保对信贷资金到期偿还作出保障。银行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等背景信息尤其是信贷信息了解不完全的情况下,相对于民营企业,核电企业拥有大量的土地、设备等重资产,使得银行认为核电企业风险较低,贷款回收有所保障,因此,信贷资金会更加倾向流向大型国有企业。

    2.4 未建立有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在核电机组并网调试完成投入商业运行后,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将核电项目在建工程转为资产。但核电企业设备量较大,受限于工程总包的建设方式,机组商运后尚有大额的预计仍需支付的工程尾款,资产盘点机项目竣工决算无法立即完成,为确保资产价值及后续的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相对准确,将对仍需支付的尾款作出预估计入资产转固价值。核电机组商运后仍有基建投资支出,但机组商运后股东方不再按照投资支出的20%补充安排项目资本金,该部分资金只能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导致核电基建项目实际资产负债率高于80%,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

    2.5 承担部分政治责任

    核电企业行业特殊,某种意义上承担了部分政治责任,使其负有通过“负债”扩大投资和稳增长的责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内主要以投资驱动发展、带动经济增长,而核电基建项目的土建、设备安装等基本都是由国内国有企业承担。而核电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中,资本金仅为20%,主要发挥导向作用和撬动资金的杠杆作用。在资本金的引领作用下,和核电基建项目大额资金需求额前提下,债务或发债资金不断增加,必然导致资产负债率在项目投运以前不断增加。

    3 控制核电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率的建议

    3.1 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

    应当正视当前国有企业资本补充机制不及时、不完善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发展前景的核电基建项目需要降低负债水平,适时适度进行资本补充。对核电基建商运后支出的项目投资应该及时根据投资支出匹配资本补充额,帮助核电企业消除后顾之忧,降低资产负债率。

    3.2 探索其他权益融资渠道

    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是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的有效方式,核电企业要积极探索利用除债务融资以外的融资方式去补充资金需求的头寸。探索新的股权性融资方式,择机开展权益类融资,发挥好如债转股、永续债等复合型融资产品的作用,来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整合现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核电基建项目的股权融资渠道,做好资产负债率的管控。

    3.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完善资金预算体系,投资计划与资金预算挂钩,增强资金预算的刚性,未纳入本年度资金预算的项目和超出本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的项目,不可纳入月度流动资金流量预算,从而促进资金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和统一平衡,使资金在流入流出和周转的时间尽量缩短,减少资金沉淀。另外,要进一步加强现金流管理,做好“两金”压控,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不必要的占用。

    4 结语

    我国核电行业正处在发展阶段,核电企业初始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资本金投入比较低,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债务融资。随着核电行业不断蓬勃发展,融资模式也会趋于成熟。随着设备国产化比例增加,基建期投入资金会有所降低,企业的权益性融资模式会不断完善,从而使得核电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率稳中有降。在资产负债率水平适度的情况下,核电项目资产将稳步增加,有利于核电企业保值增值,推动我国核电事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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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魏祥健.大数据环境下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动力机制构建[J].财会通讯,2020(2):111-114.

    【3】王若慧.新时期基层财会监督工作思考[J].西部财会,2020(7):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