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监察建议书 做好监督“大文章”

    淮敏娟

    [摘 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谨记把好双重监督关,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好监督之责,加强对重点难点工作的监督,并出具监督建议书,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义务的履行,建议书中要就廉洁文化的构建以及有关部门监管漏洞等给出参考意见,防止和减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企业“育新机”“开新局”培育健康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紀法保障。

    [关键词] 监察建议书;监督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一、监督就要发现问题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中的首要工作、本职任务。监督是为了在现有工作上作出进一步的提升,以及时发现问题为主,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有效的监督是各项政策制度有效实行的前提,亦是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优化的过程保障。把监督挺在前面,深挖企业内制度以及管理上的问题,通过过程监督,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有针对性的出具纪检监察建议书,列示主要有哪些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效果等,为了有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还要附上具体的整改期限,以点带面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章“监督检查”第19条“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查督办,推动整改”。法士特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围绕监督重点,就日常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制度性问题,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抓手,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作风建设、效能监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监察建议。

    二、正确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作用

    从一份建议书入手,从一次提醒开始,深挖问题根源,点到痛处,做细做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日常监督的再监督工作,以纪法刚性约束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织密制度的笼子。今年4月份,以2020年第1号《纪检监察建议书》形式,对制造系统、质量管理、生产车间等部门在制度的完善性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得到公司党委的大力支持,促使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堵塞风险漏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动了监督责任落地生根,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下面结合实际,就如何正确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作用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注重问题导向

    《纪检监察建议书》主要针对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和防控,起到消解危机、及时止损的目的,为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规范化的引导。以点面结合为原则,抓少数、盯多数两手齐抓,充分利用矛盾原理,分清主次,明确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内容,正本清源,系统全面的展开治理,通过监督检察的过程,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为有关人员拉紧纪律弦,重点排查廉政文化建设、执法守法、党纪党规等方面,主动出击,同时指出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懒作为、怕作为等问题,目的是直奔问题,强调整改。所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内容要言之有物,言简意赅,要对症下药,理实结合,言之凿凿,更能为监督单位所接受与采纳,更切合实情;对具体问题要表述准确,做到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结果等五个要素齐全完备,事实清楚,让人一目了然;要注意不以点盖面,以偏盖全,对事不对人,使用的证据要确凿,依据要充分,人证、物证齐全,做到以理服人、以纪服人,让人信服、服气,为下一步整改打下基础[2]。

    (二)注重整改落实

    监督是为了预防和惩戒,两者缺一不可,相得益彰。见微知著、因小见大是从苗头抓起,防止影响扩大;惩戒是监督的效果,保证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杀鸡儆猴,起到警醒的作用,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缩小影响,是监察建议书出具的目的和归宿。事实胜于雄辩,标本兼治、靶向治疗,通过监察建议书既可以起到警醒的作用,又可以达到正本清源、回归本真的目的。监督目的是为了整改,是要解决存在的问题,所以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统一编号管理、实地督办以及电话督办等方式对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截至目前,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上半年,共下发7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问题12项,相关制度得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下一步,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限定期限,要求有关部门积极跟进,在期限内完善制度、规范监管、强化思想教育等,通过日常监督于监察建议书的无缝衔接,让监督“长牙”“带电”涵养好良好政治生态,消除“污染源”彰显监督效果。

    (三)注重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系统性的,要注重用系统性思维解决问题。《纪检监察建议书》要以提出解决办法、补上管理漏洞为前提,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瞄准病根、祛除病灶,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建立健全有关体制、法规,以制度规范行为,通过监督发现制度上的漏洞,及时堵上,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监察效果的更好发挥,坚持标本兼治,正本清源,内外因结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监察建议书为契机,加强后期工作的监管、整顿,制定长效机制,引以为戒,防止再犯,通过对标制度,监察、惩治更具规范性,要针对“有制度未完善、有制度已过期、有制度没执行、有制度没流程、有漏洞没制度”的问题和不足,找短板、补不足,着重在问题、环节、小事、细节层面定制度,形成制度管理的全覆盖、无盲点、无漏洞,努力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出具建议书并不意味着监察工作的结束,高质量监督的衡量标准是监督力度和惩处力度是否有力、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否切实可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松懈都会导致整个检监察工作的失败,使得监察流于形式。

    (四)注重结果应用

    纪检监察监督行使的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建议书对各部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通过典型案例,提取共性,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找准本质原因,通过监察建议书达到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的目的,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是有限度的、在不干涉监督对象的前提下进行,充分发挥监督单位的活性。监察建议书功效的有效发挥离不开监督过程的严格执行,敢于指出不合理的地方,实行全过程监督、实时监督,让监督对象明白监察工作一直在进行,通过监督规范工作,把握好“三個区分开来”要求,做到精准监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就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为了督促监督单位限期整改,还需开展后期追踪查访,实行问责机制,做好监督最后一公里工作,既要监督整改进度,又要监督整改效果,保证监督单位的切实履行。建议书一经出具送达后,即进行过程监督,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如果有关单位无故拒绝实施、整改拖沓不到位、整改不达标等,根据情况严重性予以公开批评,实行问责机制。同时,还将对标建议书,评估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纳入廉政考核中,作为政治生态的参考指标,强化建议书的威信,形成监察建议闭环运行。

    三、结语

    总之,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目的在于更加充分地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专责监督责任,警醒有关单位和个人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正本清源,以达监督之效,形成监督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同时,也将非党组织单位纳入监督建议对象,扩大了监督范围,有效履行监察职能,防止和减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发生。下一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察力度,一方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推动以案促改,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拓展监督渠道,推动标本兼治,追本溯源,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另一方面,完善追责问责配套工作机制,确保监察建议执行到位,做实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定期对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维护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提供更加全面的纪律保障。

    参考文献:

    [1]杨海龙.精准把脉监督整改[N].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6-26.

    [2]陈建南.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思考[N].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