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湖城

    刘晓丽

    [摘 要] 近些年,随着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在江河湖泊治理和保护上实行了河湖长制度,为了更好落实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衡水市全面推行了河湖长制。文章主要针对衡水地区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展开分析论述,为了促进这一工作在当地全面见效,积极探索一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旨在通过相关措施的实施,打造衡水生态宜居美丽湖城。

    [关键词] 河湖长制;生态宜居;美丽湖城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上下游、左右岸以及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制度建设,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解决衡水市复杂水問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促进衡水市水治理体系的完善,加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以及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机制保障,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水生态环境,使衡水成为生态宜居美丽湖城。

    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采取的主要措施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扎实开展“清四乱”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使河湖长履职能力不断增强,督查督办体系不断完善,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2017年,衡水市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建起了河湖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河长职责,并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128块。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市级河(湖)长9名、县级河(湖)长186名,乡级河(湖)长850名,村级河(湖)长3160名,其中潴龙河、滹沱河、滏东排河、卫-南运河和衡水湖分别设立了省级河(湖)长,9条主要行洪排沥河道和衡水湖、外加石津干渠引江段分别设立了市级河(湖)长。

    (二)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在2017年出台的信息报送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考核验收制度及河湖长名单公告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河湖长制工作河湖巡查、督察督办等制度。按照河湖长制方案及各项制度要求,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行认河、巡河、管河、治河、护河责任,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作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动,让河湖长制真正让体现在河湖管理保护当中。

    (三)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1.强化督导检查

    2017年以来,市河长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次深入各县市区暗访督查,并将发现问题上报市级总河湖长、河长湖长,以“一县一单”向各县市区交办。会同市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对11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滨湖新区开展全面督查,督查结果专报市级总河湖长。逐步形成督查、交办、整改、反馈、核查的闭环式督导检查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河长制工作落实。

    2.开展年度考核

    以考核促工作,2017年以来,先后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了3次河湖长制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进行通报,并提交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不断浓厚河湖长制工作氛围

    通过电视台、衡水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宣传河长湖长巡河调研、河湖长会议、河长名单、河湖名录、水污染防治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宣传活动。市河长办会同市健步走团队联合开展“争当护河使者,共建生态家园”民间河长志愿者活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举办“衡水发展讲坛”第二十八讲暨河(湖)长制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市四大班子,市、县、乡级河长,河长制责任部门负责同志,河长办工作人员共计1000余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有力促进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二、河湖长制推进的亮点工作

    (一)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效果明显

    河湖“清四乱”是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部署的重项工作,是向河湖顽疾宣战,尽快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市级总河湖长、河湖长多次现场督导调研,协调调度。县级河长坚持一线办公、一线督阵,调集各方力量,实施集中整治。乡级河长作为具体实施者,突击奋战,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攻坚克难,整治力度空前,一大批“四乱”难点、顽症得以彻底根除,河湖面貌大为改善,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逐步转向“全面见效”。

    (二)完成河湖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衡水市以滏阳河冀州区段作为试点,构建河道高空瞭望式视频监控系统,6个高点选取45米左右的铁塔高度区间安装摄像头,4个低点采用新建12米水泥杆进行摄像头安装。能够实现对河道排污多发区域、重要路桥地段、重要闸口区域的全覆盖,并接入市水利局河湖监控平台。一是对主要排污口、违法取土、违法倾倒垃圾高发河段等建设前端视频监控点,实现违法行为监控和取证。二是在河道泵闸站上游、主要堤防等建设视频监控点,汛期实时监测上游水位的上涨情况。三是摄像头进行自动巡河并存储录像,让摄像头站岗、让鼠标跑道。四是对河道附近偷排垃圾的行为及时发现,并将垃圾排放位置和告警信息下发到相关河长,及时处理。五是各河长能够通过移动终端查看实时视频,实现随时随地查看河道状况,同时也能对巡河人员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六是通过视频监控人员、车辆,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七是在监控中心搭建GIS地理信息一张图系统和河湖监控综合管理平台,能够直观、高效地管理河长事务。

    (三)加强衡水湖保护

    衡水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于2018年9月20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于2019年3月1日施行。在全省“秀美河湖”评选活动中,经省河长办问题筛查、第三方现场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评委投票和网络公示, 2019年10月11日省河长办公布了“秀美河湖”评选结果,衡水湖入选。

    三、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营造生态宜居美丽湖城

    当前,在促进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中,衡水市积极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使水变清、岸变绿,努力营造生态宜居美丽湖城,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确保目标实现见成效。因此,加大力度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严格责任落实

    持续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通过提请、督办等手段,推进河长会议、河长巡河、河长协调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通报、排名、述职、考核、奖惩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整治范围从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和农村河湖延伸。

    (二)加强人员力量与培训

    督促各地统筹调配人员,将骨干人员、优秀人才充实到河长办,确保河长办人员合理配置。同时强化河长办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拓宽工作思路,补齐业务短板以及提升管理水平。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在学习内容和课程设置上精心安排,切实增强培训的系统性与针对性。通过培训,使每个人员真正熟悉河湖情况、知晓河湖治理手段、途径、措施,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用好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长巡河、问题交办、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巡河过程有记录、问题整改有跟踪。加快推进河长云APP激活运用等工作,依托平台定期通报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赋分依据。

    (四)强化督查督办和资金保障

    重点围绕河长履职、河湖清理整治,通过检查巡河记录、随机拨打河长电话、实地检查、徒步踏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督办、整改、反馈、核查等工作,确保整改成效。强化资金保障,足额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基层河长补贴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结语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以及治理的重要举措,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在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开展中,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落实好相关工作,发挥出河湖长制真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