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风清气正的国税环境

    张廷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反对腐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更高更严。结合海西国税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风清气正的国税环境,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和廉政纪律

    党员干部要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组保持一致。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服从党和组织的工作大局,重大问题按原则和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不搞独断专行和一言堂。要求党员干部坚持政治原则。从大局和全局出发,不把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全局利益之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派性和小团体主义,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洁身端行。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严管理、严要求。要求党员干部秉公办事。无论是面对干部、纳税人都能做到不论亲疏、不讲人情,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

    二、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控机制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结合海西国税工作实际,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入手,建立起点高、内容全、覆盖广、可操作性强的监控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税收执法的随意性现象,杜绝“关系税”、“人情税”、寅吃卯粮、以税谋私等不良行为,平等对待纳税人,维护税法刚性。要强化监督力度,拓宽监督平台,深化“两权”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程序、内容、范围和层次。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税收执法监督员、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监督。要注重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监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制度运行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以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从而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节点防控体系。根据税源管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财务管理、纳税评估等不同岗位工作特点,找准各部门、各岗位廉政风险节点,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建立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监督整改等主要内容的风险管理模式。实行风险分类、分层和集中管理模式,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针对性地突出监控重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措施,保证风险监控工作的明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导,领导支持,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监督格局,从而形成对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和多层面的监督体系。

    三、要从严管理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等“八个方面要求”。要结合海西国税实际,以“三个实在”为尺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各项措施转化为海西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为推进海西国税依法治税提供作风保障。要以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为契机,从细梳理廉政管理考核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廉洁从税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要从严落实“三个禁止”,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对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查处、执行并重,严厉惩处违纪违法人员。要特别突出对在监控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将违纪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为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深入开展廉洁从税宣传教育。廉洁从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做好一切税收工作的前提。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洁从税宣传教育,将廉洁从税作为税收宣传的重中之重,大幅度增加以廉洁从税为内容的学习和宣传,努力增强税务干部的廉洁从税和依法治税意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税。

    四、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认真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对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查处、执行并重,严厉惩处违纪违法人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本部门、本环节或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以及所在领域和环节多次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单位:海西州国家税务局)